华中师范大学2019年公费师范生攻读教育硕士招生简章

华中师范大学 2020-01-24 浏览量: 1351

华中师范大学2019年公费师范生攻读教育硕士招生简章

依据《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精神,根据教育部统一安排,我校将从本科毕业后到中小学任教的本校公费师范毕业生中免试招收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支持公费师范毕业生结合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继续深造和专业发展。通过教育硕士研究生的培养,使公费师范毕业生具备先进的教育理念,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新意识,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较强的教育教学实践反思能力,为将来成长为优秀教师和教育家奠定坚实基础。 

欢迎我校公费师范毕业生积极报考! 

一、招生专业 

申请公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须选择报考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具体招生专业如下:

专业领域代码及名称 

考生本科专业要求 

招生学院 

045102 

学科教学(思政) 

思想政治教育 

马克思主义学院 

045103 

学科教学(语文)

汉语言文学(中文)

文学院 

045104 

学科教学(数学)

数学与应用数学 

数学与统计学学院 

045105 

学科教学(物理)

物理学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045106 

学科教学(化学)

化学 

化学学院 

045107 

学科教学(生物)

生物科学 

生命科学学院 

045108 

学科教学(英语) 

英语 

外国语学院 

045109 

学科教学(历史)

历史学 

历史文化学院 

045110 

学科教学(地理)

地理科学 

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 

045111 

学科教学(音乐) 

音乐学 

音乐学院 

045112 

学科教学(体育) 

体育教育 

体育学院 

045113 

学科教学(美术) 

美术学 

美术学院 

045114 

现代教育技术 

专业不限

教育信息技术学院 

045118 

学前教育 

学前教育、特殊教育 

教育学院 

045119

特殊教育

学前教育、特殊教育

教育学院 

 

二、报名条件 

1.在我校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的公费师范毕业生(具体以“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审核认定为准)。

2.截至2019年1月,毕业后到中小学任教满一学期,并经任教学校考核合格;

3.工作年限在《师范生公(免)费教育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违约生不得报名;

4.本科毕业专业须符合所申请教育硕士专业领域对本科毕业专业的要求。

符合以上各项报考条件者,均可申请免试在职攻读我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三、报名(仅有网上报名环节,不需要现场确认)

根据教育部要求,所有推免生(含公费师范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否则无效。

1) 报名时间:9月28日—10月8日。符合条件的我校公费师范毕业生须登陆“推免服务系统”报名,报名时须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电子照片、支付报名费等。考生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报名流程、材料寄送相关事宜请查阅《2019年公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寄送复试材料的通知》

2)公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报考专业,应符合招生简章中对考生本科毕业专业要求。若申请跨专业报考,则须与现从事工作岗位(在中小学任教课程)一致,须现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此证明须与申请材料一并在综合考核阶段提交,经报考学院审核,由学校统一批准。

3)公费师范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考。

四、综合考核及录取 

详情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后续通知,录取通知书约在2019年6月底发放。 

 五、课程学习及学位授予 

我校2019年录取的公费师范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学习年限为3年。考生录取后于2019年暑期(7月中旬——8月中旬)回校集中授课,随后不脱产通过网络平台远程学习。 

在职攻读教育硕士的公费师范生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并考核合格后,在职撰写学位论文,并在学院规定时间内开题和答辩。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满规定学分,考核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并颁发研究生毕业证书。 

六、学费 

公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经费按照国家和湖北省相关规定执行,学费2万元,其他费用自理。 

联系方式 

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7)67861488 67867707

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培养处咨询电话 027)67866955 

   传真:(027)67867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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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2019年公费师范生攻读教育硕士招生简章依据《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精神,根据教育部统一安排,我校将从本科毕业后到中小学任教的本校公费师范毕业生中免试招收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支持公费师范毕业生结合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继续深造和专业发展。通过教育硕士研究生的培养,使公费师范毕业生具备先进的教育理念,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新意识,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较强的教育教学实践反思能力,为将来成长为优秀教师和教育家奠定坚实基础。欢迎我校公费师范毕业生积极报考!一、招生专业申请公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须选择报考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具体招生专业如下:专业领域代码及名称考生本科专业要求招生学院045102学科教学(思政)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学院045103学科教学(语文)汉语言文学(中文)文学院045104学科教学(数学)数学与应用数学数学与统计学学院045105学科教学(物理)物理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045106学科教学(化学)化学化学学院045107学科教学(生物)生物科学生命科学学院045108学科教学(英语)英语外国语学院045109学科教学(历史)历史学历史文化学院045110学科教学(地理)地理科学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045111学科教学(音乐)音乐学音乐学院045112学科教学(体育)体育教育体育学院045113学科教学(美术)美术学美术学院045114现代教育技术专业不限教育信息技术学院045118学前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教育学院045119特殊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教育学院二、报名条件1.在我校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的公费师范毕业生(具体以“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审核认定为准)。2.截至2019年1月,毕业后到中小学任教满一学期,并经任教学校考核合格;3.工作年限在《师范生公(免)费教育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违约生不得报名;4.本科毕业专业须符合所申请教育硕士专业领域对本科毕业专业的要求。符合以上各项报考条件者,均可申请免试在职攻读我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三、报名(仅有网上报名环节,不需要现场确认)根据教育部要求,所有推免生(含公费师范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否则无效。(1)报名时间:9月28日—10月8日。符合条件的我校公费师范毕业生须登陆“推免服务系统”报名,报名时须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电子照片、支付报名费等。考生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报名流程、材料寄送相关事宜请查阅《2019年公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寄送复试材料的通知》(2)公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报考专业,应符合招生简章中对考生本科毕业专业要求。若申请跨专业报考,则须与现从事工作岗位(在中小学任教课程)一致,须现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此证明须与申请材料一并在综合考核阶段提交,经报考学院审核,由学校统一批准。(3)公费师范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考。四、综合考核及录取详情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后续通知,录取通知书约在2019年6月底发放。五、课程学习及学位授予我校2019年录取的公费师范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学习年限为3年。考生录取后于2019年暑期(7月中旬——8月中旬)回校集中授课,随后不脱产通过网络平台远程学习。在职攻读教育硕士的公费师范生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并考核合格后,在职撰写学位论文,并在学院规定时间内开题和答辩。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满规定学分,考核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并颁发研究生毕业证书。六、学费公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经费按照国家和湖北省相关规定执行,学费2万元,其他费用自理。联系方式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7)6786148867867707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培养处咨询电话(027)67866955传真:(027)67867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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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华中师范大学报考点现场报名确认须知

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华中师范大学报考点现场报名确认须知各位考生: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华中师范大学报考点现场确认工作即将开始,请选择我校报名点(代码4207)且已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按时到我校现场确认,逾期未确认者报名无效,推免生(含我校公费师范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的考生)无需现场确认。一、确认时间:2019年11月6日—10日,上午8:30—11:40,下午14:00—17:00二、确认地点: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一楼大厅。地址:华中师范大学校内东区学子餐厅背面往东转约100米研究生院办公楼。三、确认流程(一)资格审核1.户籍证明。我校考点仅接收武汉市报考我校的考生和报考省外招生单位以及报考武汉地区未设报考点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报考美术特殊专业的考生报考点必须选择华中师范大学,到我校现场确认,并来我校参加考试(具体要求以招生简章公布为准)。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出示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本省户口往届考生选择在户口所在地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本省户口往届生在非户口所在地及长期在本省工作但户口未随迁的外省籍往届考生在我省报名的,须提供工作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提供本人工作所在地近3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现役军人考生,需提供省内驻地部队出具的证明。2.有效身份证件。按照教育部统一要求,考生须持居民身份证进行现场确认。如果考生因居民身份证有损坏等原因造成阅读器无法读取的,应尽快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新证,并于2019年12月6日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补采身份证信息。居民身份证无法读取或持临时身份证的考生,必须出示居民身份证已在办理中的证明,方可进行信息确认和电子照相。2020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在标准化考场进行,并实行刷居民身份证入场,没有居民身份证的考生一律不能入场考试。按照总参谋部要求,军人在执行非军中事务时应使用居民身份证,军人报名考试时应出示居民身份证。军人考生尚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须出示军级主管单位《未办理身份证军人报考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证明》方可进行信息确认和电子照相。其他无居民身份证的考生,一律不予进行信息确认。3.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为学生证)。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出具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现场确认时未能提交认证报告的,原则上不得进行现场确认。在我省注册,未取得自考本科毕业证的在籍自考生,可选择主考学校所在地或者户口所在地报考,持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出具的《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籍考生2020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资格申请表》方可确认,已办理资格申请表的考生名单将由湖北省考试院发给各报考点用于核对,防止造假;未取得毕业证的网络教育考生需要提供所就读高校出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4.入伍退役证明。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因证书已存档不能提供原件的,应由存档部门在证书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并注明“证书复印件等同原件使用”。5.单独考试考生材料。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除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及复印件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已经发表过的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定向单位业务骨干的证明、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信。6.学历验证未通过考生处理。(1)学籍或学历审核未通过,但取得了《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报告》,通过学信网核实材料属实且为本人的,准予确认。其中,属于毕业后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学历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须出具公安部门的信息变更证明,并核实本人毕业证、身份证。属于本科入学信息中身份证号错误未更正,学籍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须出具本科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的学籍证明,并核实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属于其他情况导致审核未通过的,须提供证实认证报告和考生身份为同一人的关联材料。(2)已在做学历认证报告但报告还未拿到的,考生出具办理学历认证报告回单,并书面承诺在招生单位要求时间内取得报告并交所报考的招生单位核验,否则取消报名资格,报考点核实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是本人的可准予确认。(3)军校毕业生,学历学籍审核未通过的,按上述(1)(2)办理。军校应届毕业生,学籍审核未通过的,由其就读军校出具证明,后期入学时进行学历的核验。(4)2019年6月份毕业的自考生,学历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须出具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核发的学历认定书,报考点核实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是本人的可准予确认。(5)2000年前毕业,学历信息未上网,学历审核未通过的,按上述(1)(2)办理。(6)持国外学历,学历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二)电子照相考生必须本人亲自到报考点现场照相,否则报考点工作人员将拒绝其现场确认,其报名信息无效。(三)核对信息考生核校报名情况登记表上的报考信息并签字确认,同时签署《2020年湖北省硕士研究生考试诚信应考承诺书》(登记表反面)。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的报名信息一律不得修改。签字确认后的登记表和承诺书报考点留存一份,考生留存一份。四、其他事项1.未在网报阶段完成网上缴费的报名信息无效。2.我校考点不统一订购考试文具,考生初试时需自带文具,包括“2B铅笔2-3支或2B自动笔1支、笔芯1盒;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2-3支;橡皮擦1块;三角板2个(45度三角板和30、60度三角板各1个);透明垫板1个;透明文具盒或包装袋1个(禁止使用铁制文具盒)”等考试必备用品。3.现场确认审查通过后,因考生自身原因,如:网报信息不准确,弄虚作假,学籍学历不能认证等,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导致报考点或招生单位拒绝报考,报名费将不予退还。考生已经完成现场确认但未参加考试的,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4.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得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友情提示:根据往年情况,第一天现场确认人数较多,请广大考生错峰报名。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19年10月30日未办理身份证军人考生参加硕士招生考试的证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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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须知

华中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须知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步骤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缴费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1.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网上预报名。已参加预报名的应届本科生报名有效,无需重复网报。(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考试方式、报考单位和报考点等除外),如果一个报名信息中不允许修改的项目填写错误,考生无需重新注册,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10月31日)前,取消错误的报考信息,然后用当前账号新增一条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4)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5)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6)按照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要求,报名费一律由考生在网上报名阶段实行网上缴纳。2019年9月24日-27日,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可补缴。因考生自身原因,如:网报信息不准确,弄虚作假,学籍学历不能认证等,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导致报考点或招生单位拒绝报考,报名费将不予退还。(7)根据湖北省物价局(鄂价费规[2013]215号)的规定,参加初试的考生报名费考三门的为130元、考四门的为190元(公共科目每生每科35元、专业综合科目每生每科60元),推荐免试生报考费190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图书情报硕士、报名考试费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2839号),按每人每科80元标准收取,共160元。2.现场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根据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规定,选择华中师范大学报考点(考点代码:4207)的考生须于11月6日-10日到华中师范大学考点现场确认,未按时进行现场确认的本次报名无效。(1)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没有身份证的考生,应尽快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2)在2020年9月15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本省自考考生须持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出具的《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籍考生2020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资格申请表》、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持所就读高校出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方可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现场确认前未能取得自考毕业证的省内在籍自考生,需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的《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籍考生2020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资格申请条件及流程》,于2019年10月21日-11月1日前往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沙湖考试基地进行现场审查。(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有关现场确认其他事项请于现场确认前及时查阅报考点相关公告。二、报名条件报考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应符合《华中师范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所规定的各项报考条件。三、我校报考点(报考点代码4207)接受考生考试生源范围根据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我省报考点仅接受本省高校应届本科毕业考生、本省户籍往届考生和长期在本省工作但户口未随迁的往届考生报考,应届本科毕业生须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华中师范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4207)仅接收武汉市报考我校的考生和报考省外招生单位以及报考武汉地区未设报考点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1.本省户口往届考生选择在户口所在地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本省户口往届生在工作所在地报名和长期在本省工作但户口未随迁的外省籍往届考生报名,须提供工作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提供本人工作所在地近3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提供虚假证件、证明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因未按规定提供上述材料而造成报名点不予现场确认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2.单独考试考生须选择华中师范大学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3.由于艺术专业的特殊性,报考华中师范大学美术学院美术学专业油画、版画、中国画方向、设计学专业及艺术硕士(美术135107)油画、版画、工笔画、山水画及新媒体艺术方向的考生,报考点必须选择华中师范大学,必须到我校现场确认,并来我校参加考试。在外地报名点报考无效,将无法下载准考证,具体请咨询报考学院。报考美术史与理论研究、美术教育、艺术金融方向或专业学位教育硕士学科教学(美术)领域的考生,可以选择就近的报名点报名。有关报名其他未尽事宜以《华中师范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的内容为准。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19年9月24日附: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2020年湖北省硕士研究生考试网上报名须知http://www.hbea.edu.cn/html/2019-09/1234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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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考研华中师范大学考点考前须知

2020年考研华中师范大学考点考前须知报考我校2020年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应自行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按时到报考考点进行考试。考点选择为我校的考生(考点代码:4207),应按以下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一、考试证件考生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无准考证和身份证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生刷身份证验证进场,请提前到达考点。上午7:40,下午13:20开始刷证进场,请大家错峰入场,避免拥堵。二、考场安排请考生考前一天登录我校硕士生招生查询系统http://yjs.ccnu.edu.cn/yjs/jump/ssks,点击查询初试考场,凭考生编号和身份证件号码查询考场信息和座位号。如考生遗忘考生编号,可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进行查询。温馨提示:因考区停车位有限,建议考生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到达考点(桂子山校区可乘坐地铁2号线、公交车到广埠屯站下,南湖校区可乘坐公交车到雄楚大道BRT元宝山站下),并请考生提前到考点了解考试教室位置及路线。桂子山校区:七号教学楼、国际文化交流学院教学楼、八号教学楼南湖校区(雄楚大道以南):南湖校区综合楼三、考试纪律1.所有考生入场前须接受身份验证和安全检查,考生因规避刷证而耽误的时间由考生自己负责。考生不得携带任何违规物品,携带的考试文具须符合准考证上的规定,考试时不得互相借用文具。已携带的物品一律放在考场专设的“考生物品存放处”。开考后,凡带有无线通讯工具、电子存储器及与考试相关的书籍、纸条的,不管是否使用、查看,一经发现皆以作弊论处。因需用金属探测仪进行安检,请尽量避免佩戴或携带金属类物品(如发卡、耳环、项链、手表等)。2.考试结束前的30分钟内方可交卷离开考场,不得在此之前交卷。严禁将试题、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故意损毁或带出考场。3.凡违反考场纪律或作弊的,一律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记入教育部诚信电子档案。刑法修正案(九)于2015年11月1日起实施,按新刑法第284条规定,在硕士研究生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者一律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其他纪律要求见附件《考场规则》。四、考试文具1.我校考点不再统一配备考试文具,考生考试时需自带文具,包括2B铅笔、黑色墨水签字笔、橡皮擦、直尺、透明垫板、透明文具盒或包装袋(禁止使用铁制文具盒)等考试必备用品。2.客观题答题卡用2B铅笔填涂作答;主观题用黑色中性笔作答;不得用铅笔作答。3.考试科目为化学(农)(全国统考,科目代码315)或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有特殊说明需要的,该考试科目考生可以使用不带字典存储和编程功能的科学计算器。4.有其他特殊需要的以准考证上的招生单位说明为准。五、部分美术学院考生考试安排报考我校美术学院部分专业考生业务课二安排在12月23日考试,具体安排请考生登录美术学院网站查看。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19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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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2020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

华中师范大学2020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根据《华中师范大学2020年接收优秀应届生推荐免试攻读全日制硕士生招生办法》的相关要求,经过考生本人报名、培养单位复试考核、考生确认待录取信息等流程,现将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生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19年11月15日-11月28日。考生对拟录取名单如有疑问,请在公示期内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27-67861488,电子邮箱:yjszb@mail.ccnu.edu.cn)。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19年11月15日附件:2020年普通推免生拟录取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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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关于2020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

华中师范大学关于2020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暂行实施办法》之规定,现将2020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选拔对象及条件要求选拔对象为具备下述条件的在学二、三年级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若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全部实行“申请—考核”制,则其选拔对象原则上只招收二年级研究生):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2.所学学科专业与申请硕博连读的学科专业一致或相关;3.已按培养方案要求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平均学分绩达到80分及其以上,单科成绩均在76分及其以上,且无重修和补考。4.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或雅思5.5分以上,或托福75分以上(第一外语为其他语种的,参照英语的标准执行)。5.获得所申请硕博连读的学科专业领域内两位知名专家的推荐。6.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在SCI、SSCI、AHCI、EI、ISTP或CSSCI收录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2篇及其以上,或在相关专业领域权威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其以上者,选拔优先,且对其外语和专业课单科成绩的要求可适当放宽。7.定向、委培研究生需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二、个人申请及选拔流程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拟申请硕博连读的硕士研究生,根据学校2020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和相关通知安排,填写《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连同两位专家的推荐信、相关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11月18日之前,报送所申请学科专业所在单位。2.单位审核:各相关招生培养单位成立以博士生指导教师为主的考核小组(5-7人),对申请人的个人申请、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科研能力进行考查,并对申请人是否具备攻读博士学位的条件和能力,作出评价。招生单位对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通过的候选名单及其申报材料(含学院名单汇总表,见附件2),于11月22日之前,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处。3.部门审定:12月2日以前,研究生院对各单位复核通过的候选名单进行审核,提出拟录取建议名单,报主管校领导批准。4.网上公示:经主管校领导核准的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三天。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者,研究生院负责协同相关单位进行复议。5.复试录取:通过审核与公示的拟录取硕博连读研究生还须参加当年博士招生的网上报名和复试。具体时间及要求以当年博士生招生考试安排为准。通过复试者,方可正式录取为硕博连读研究生。三、其他1.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指导教师原则上应有已完整培养过一届博士生的经历。2.博士生指导教师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占其2020年博士生招生指标。3.根据《华中师范大学关于实施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的意见(试行)》,2017年度已招收的华博计划生(本科生)和2019年度延期转博的华博计划生为2020年硕博连读生,占用其博士生指导教师2020年博士生招生指标。4.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应根据本通知,结合学科特点和本单位人才选拔、培养的实际,制定硕博连读工作实施细则(其选拔标准不低于学校标准),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实施。实施细则要在本单位网页上公示,向全体研究生公开。附件1: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审批表.doc附件2:硕博连读研究生候选名单汇总表.xls研究生院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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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报名通知

华中师范大学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报名通知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19〕11号)精神,现将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报名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报考条件文件规定,骨干计划招生是全国研究生招生的一部分,须严格执行《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文件。我校2020年拟招收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的规模为70人(我校限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骨干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的专项招生计划。研究生毕业后履行定向协议须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在职研究生回原工作单位;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地区就业单位。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20年9月15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即2020年9月15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3.身体状况符合各招生单位的体检要求。4.生源范围:(1)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2)生源地在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6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满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的汉族考生。(3)在内地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职工;在西藏工作且满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毕业生。所有考生均需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报名,具体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时间以教育部和各考点公布的为准。二、报名程序1.确认报考资格。各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是考生资格审核确认的责任主体。考生报考资格的确认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请考生自行下载填写《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见附件),并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处室审核盖章。华中师范大学报名点的考生请在11月6日—10日现场确认时提交,外校报考点的考生请于11月12日前寄(送)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材料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206室。邮编:430079电话:027-67861488,收件人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信封上请务必注明“2020年少骨报考登记表”。2.领取考试校验码。通过资格确认的考生,于2019年10月31日前,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持《考生登记表》原件(一式一份)到考试所在地省级教育考试部门领取校验码。湖北籍生源在湖北省参加考试的,到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考生服务大厅领取校验码(具体安排见http://www.hbea.edu.cn/html/2019-10/12355.shtml?tdsourcetag=s_pcqq_aiomsg);在外省参加考试的,持我省盖章后的《考生登记表》原件(一式1份)到考试所在地领取校验码。具体领取事宜和要求向当地省教育厅(教委)或省教育考试部门咨询。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19年10月17日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docx附:教育部文件通知:http://www.moe.gov.cn/srcsite/A09/moe_763/201909/t20190930_4018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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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关于2020年拟录取硕博连读研究生名单的公示

华中师范大学关于2020年拟录取硕博连读研究生名单的公示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我校《关于2020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生本人申请,博士生导师同意接收,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考核推荐,研究生院审核,报分管校领导同意,拟同意录取唐旺旺等36名同学为硕博连读研究生,现将具体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对以上研究生实行硕博连读情况有异议的,请于2019年12月23日17:00以前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者书面形式向研究生院培养处反映(027-67861489;3342895366@qq.com),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并署真实姓名。公示期结束,没有收到不录取通知的研究生视为拟录取。拟录取的研究生须按时履行报名手续(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具体要求见《华中师范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附件:2020年硕博连读拟录取名单.xlsx研究生院2019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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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公告

华中师范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公告一、成绩查询1、发布时间:2019年2月16日上午10:00。2、查询方式:方式一:报考我校考生在电脑上使用IE浏览器登录华中师范大学硕士招生查询系统(网址:http://yjs.ccnu.edu.cn/yjs/jump/ssks),点击“查询打印初试成绩”,须同时正确输入考生编号(即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码进行查询。如考生遗忘考生编号,可点击“查询考生编号或报名号”,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进行查询;方式二:报考我校考生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apply/cjcx/进行查询。3、考生如需要纸质成绩单,请登录我校硕士招生查询系统,从网上直接查询打印。二、成绩复查所有考试成绩都经过认真核对,如考生认为成绩有重大出入、确有异议可提出复查申请。申请复查应注意以下几点:1、申请复查方式及时间复查申请从网上提交。申请截止时间:2019年2月18日17:00,超过规定时间成绩复查申请系统将关闭,不再接受复查申请。2、复查流程(1)考生在电脑上使用IE浏览器登录华中师范大学硕士招生查询系统(网址:http://yjs.ccnu.edu.cn/yjs/jump/ssks),点击“申请初试成绩复核”,正确输入姓名、证件号码、考生编号(15位)(输入错误将无法选择申请复核科目),选择申请复核科目,点击“确定”完成成绩复查申请,每位考生只能申请一次,重复申请无效;(2)学校将成绩复查申请汇总后,组织专人复查自命题科目,统考科目交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复查;(3)复查成绩如有变化,研招办将电话通知考生本人。2月23日后,成绩有变化的考生可再次登录“华中师范大学硕士招生查询系统”查询复查后的最终成绩(方法与查询初试成绩相同)。三、相关说明根据教育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文件精神,复查内容主要为答题卡扫描图像是否清晰、是否扭曲,主观题分数是否漏记、错记以及统分差错等。考生不得查阅答卷。评卷教师对评分标准的执行情况不属复查范围。违规考生各科目不予复查。四、复试分数线国家复试分数线大约在3月15日左右公布,我校2019年复试分数线需待国家线出台后才能划定,请各位考生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的相关通知。在学校复试分数线公布之前,恕不接受有关成绩排名之类的咨询,请广大考生理解。友情提醒:初试成绩以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为准,如考生收到可通过内部稳妥渠道修改考试初试成绩的短信或邮件,请勿相信,避免上当受骗,并及时向我办反映。研招办电子邮箱:yjszb@mail.ccnu.edu.cn。成绩复查申请阶段研招办值班时间:2月16日-18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值班电话:027-67861488。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19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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