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2019年研究生招生简章(港澳台)

华中科技大学 2020-01-30 浏览量: 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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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致2020年研究生考生的信

华中科技大学致2020年研究生考生的信亲爱的考生们: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精神和教育部相关通知要求,华中科技大学把广大师生和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在疫情流行期间不举办大型聚集性活动和考试。为充分保障考生权益,做好考生服务工作,华中科技大学对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方案进行调整,具体安排如下:硕士研究生招考工作初试成绩公布:学校将根据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公布初试成绩。届时考生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成绩。初试成绩复查申请:成绩公布后华中科技大学将开通成绩复查申请系统,考生可在网上按流程提交复查申请。复试分数线:华中科技大学为自划线学校,划定的各学科(专业)复试基本分数线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将及时对社会和考生发布。硕士研究生复试:原定于3月21-22日的复试将推迟进行,视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通知。博士研究生招考工作博士研究生报名:因受快递业务、延迟返校等影响,华中科技大学决定将2020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报名时间延长至3月9日17:00。请尚未完成报名程序的考生抓紧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http://yz.chsi.com.cn/bsbm进行报名。申请材料提交:考生在报名后可先按各报考院系要求提交电子版材料以备审核,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日期暂定顺延至3月20日。网上信息确认和缴费时间:网上信息确认和缴费时间顺延,系统开放时间另行通告。请考生提前准备好所需的各项材料(最好为JPG格式),以便系统开放后及时上传。博士外语水平考试及复试:原定于3月14日、4月18-19日的博士研究生外语水平考试、复试安排均将推迟进行,视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通知。学校将以保障考生健康和权益为前提,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优化复试、录取工作流程。所有涉及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信息,将及时通过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微信公众号等发布,请考生予以关注。感谢考生的理解和支持!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2020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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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华中科技大学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一、申请条件1.申请推免生应获得本科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并在教育部推免系统报名成功者。2.2019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3.拟申请院系专业的《推免生招生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二、申请、复试、录取程序1.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并提交相关材料。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阅读拟申请院系专业的《接收推免生简章》(含招生计划、招生院系联系方式等)和《推免招生专业目录》,符合条件者,尽早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按照中国研招网规定时间,建议提前2天),网上缴费,按申请院系《推免生招生简章》的要求网上提交PDF版相关材料。材料须含能准确联系的电话号码、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证明和《攻读学位研究计划》,其中《攻读学位研究计划》为复试重要依据,医院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胸透、五官科、肝功能两项(ATL谷丙转氨酶、AST谷草转氨酶)。2.招生院系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复试通知。招生院系严格按照本院系《接收推免生简章》的复试条件审查考生报名材料,报名材料以考生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提供的材料为准,不再接收其他电子邮件或纸质材料。招生院系在考生报名三天内,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并逐一电话通知考生。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各学院《接收推免生简章》会在9月中下旬陆续公布。3.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复试。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两天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是否同意复试。同意复试的信息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信息为准。若考生收到招生院系复试通知后两天内未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复试,经电话沟通后,招生院系可撤销该生复试通知。4.招生院系在院系网站主页公示确认复试考生名单及复试细则。招生院系按照本院系《接收推免生简章》公布的工作时间,在院系网站主页公示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形式、复试细则,并逐一电话通知考生上网阅读相关通知及时参加复试。5.考生参加复试。同意参加我校复试的申请人,按照招生院系简章要求电话面试、网上面试,或实地面试。面试时只须携带证明身份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学生证原件,不需其他纸质材料,以考生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提供的材料为准(复试时对相关材料提问)。正式录取后新生报到时,交验相关材料原件,如查验为虚假材料,取消入学资格。6.招生院系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待录取通知。招生院系汇总复试情况,报院系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规定的复试时间结束三天内,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电话通知考生,并上报复试成绩。复试档案存档四年备查。如待录取考生收到招生院系待录取通知后两天内不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则招生院系可撤销该生待录取通知。7.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考生收到招生院系待录取通知后两天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逾期未确认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经电话沟通后,招生院系可撤销该生待录取通知。8.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按期确认待录取的考生,视为同意将我校作为其唯一录取学校,进入拟录取环节。招生院系汇总同意待录取的考生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9.录取工作。按教育部要求进行其他相关录检工作。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后,于2019年6月下旬寄发本人。三、培养工作被我校接收的免推硕士生或直博生,在大四期间可提前开展若干研究生阶段的培养过程,包括:1.进入导师课题组,参与科研活动,条件成熟者可在大四期间完成文献阅读和论文开题。2.大四期间可选修培养方案规定的研究生校级公共课和学科基础课。在华中科技大学修课的学生,采用插班听课的方式,由任课老师和学院出具成绩,报研究生院培养处备案。在其它211高校(含非211高校但为省级重点学科)听课的学生,由该校研究生行政管理部门出具成绩,由该生导师所在学院认定后,报研究生院培养处备案。3.可在大四期间提出读研期间短期出国研修计划,由该生导师和所在学院同意、批准后,报研究生院培养处择优资助。4.优先选拔为硕博生,享受硕博贯通培养的各种优惠政策(请咨询报考院系)。四、学费与奖助学金学费:按照湖北省物价局有关物价文件执行,以物价局核定为准。奖学金:按照关于印发《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校研[2014]11号)执行。硕士免推生和硕博生(硕士阶段)原则上在第一学年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从第二学年开始统一参加评定;硕博生(博士阶段)获得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助学金:按照关于印发《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校研[2018]9号)执行。硕博生资助标准高于一般硕士生。五、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1.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电话:027-87541746微信公众号:2.华中科技大学监察处电话:027-87542001,027-87543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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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2019年研究生招生简章(港澳台)

华中科技大学2019年研究生招生简章(港澳台)华中科技大学2019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港澳台博).doc华中科技大学2019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港澳台硕).doc附件【华中科技大学2019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港澳台博).doc】附件【华中科技大学2019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港澳台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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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2019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华中科技大学2019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华中科技大学2019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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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华中科技大学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一、申请条件1.申请推免生应获得本科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并在教育部推免系统报名成功者。2.2016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3.拟申请院系专业的《推免生招生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二、申请、复试、录取程序1.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并提交相关材料。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阅读拟申请院系专业的《接收推免生简章》(含招生计划、招生院系联系方式等)和《推免招生专业目录》,符合条件者,尽早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建议在10月5日前),网上缴费,按申请院系《推免生招生简章》的要求网上提交PDF版相关材料。材料须含能准确联系的电话号码、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证明和《攻读学位研究计划》,其中《攻读学位研究计划》为复试重要依据。2.招生院系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复试通知。招生院系严格按照本院系《接收推免生简章》的复试条件审查考生报名材料,报名材料以考生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提供的材料为准,不再接收其他电子邮件或纸质材料。招生院系在考生报名三天内,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并逐一电话通知考生。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3.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复试。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两天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是否同意复试。同意复试的信息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信息为准。若考生收到招生院系复试通知后两天内未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复试,经电话沟通后,招生院系可撤销该生复试通知。4.招生院系在院系网站主页公示确认复试考生名单及复试细则。招生院系按照本院系《接收推免生简章》公布的工作时间,在院系网站主页公示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形式、复试细则,并逐一电话通知考生上网阅读相关通知及时参加复试。复试时间一般在9月28日至10月15日之间。5.考生参加复试。同意参加我校复试的申请人,按照招生院系简章要求电话面试、网上面试,或实地面试。面试时只须携带证明身份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学生证原件,不需其他纸质材料,以考生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提供的材料为准(复试时对相关材料提问)。正式录取后新生报到时,交验相关材料原件,如查验为虚假材料,取消入学资格。6.招生院系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待录取通知。招生院系汇总复试情况,报院系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规定的复试时间结束三天内,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电话通知考生,并上报复试成绩。复试档案存档四年备查。如待录取考生收到招生院系待录取通知后两天内不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则招生院系可撤销该生待录取通知。7.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考生收到招生院系待录取通知后两天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逾期未确认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经电话沟通后,招生院系可撤销该生待录取通知。8.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按期确认待录取的考生,视为同意将我校作为其唯一录取学校,进入拟录取环节。招生院系汇总同意待录取的考生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9.录取工作。按教育部要求进行其他相关录检工作。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后,于2016年6月下旬寄发本人。三、培养工作被我校接收的免推硕士生或直博生,在大四期间可提前开展若干研究生阶段的培养过程,包括:1.进入导师课题组,参与科研活动,条件成熟者可在大四期间完成文献阅读和论文开题。2.大四期间可选修培养方案规定的研究生校级公共课和学科基础课。在华中科技大学修课的学生,采用插班听课的方式,由任课老师和学院出具成绩,报研究生院培养处备案。在其它211高校(含非211高校但为省级重点学科)听课的学生,由该校研究生行政管理部门出具成绩,由该生导师所在学院认定后,报研究生院培养处备案。3.可在大四期间提出读研期间短期出国研修计划,由该生导师和所在学院同意、批准后,报研究生院培养处择优资助。4.优先选拔为硕博生,享受硕博贯通培养的各种优惠政策(请咨询报考院系)。四、学费与奖助学金学费:按照湖北省物价局有关物价文件执行,以物价局核定为准。奖学金:按照关于印发《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校研[2014]11号)执行。硕士免推生和硕博生(硕士阶段)原则上在第一学年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从第二学年开始统一参加评定;硕博生(博士阶段)获得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助学金:按照关于印发《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校研[2014]10号)执行。硕博生资助标准高于一般硕士生。五、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1.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电话:027-87542552,027-87541746邮箱:zhaoban@mail.hust.edu.cn网址:http://www.hustzs.cn(提供在线咨询)2.华中科技大学监察处电话:027-87542001,027-87543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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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2019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含专业目录)

华中科技大学2019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含专业目录)点击下载:华中科技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含专业目录).pdf附件【011数学与统计学院.docx】附件【012物理学院.docx】附件【013化学与化工学院.docx】附件【100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docx】附件【110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docx】附件【121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docx】附件【122中欧清洁与可再生能源学院.docx】附件【123航空航天学院.docx】附件【131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docx】附件【140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docx】附件【151力学系.docx】附件【170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docx】附件【181电子信息与通信学院.docx】附件【182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docx】附件【184自动化学院.docx】附件【187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docx】附件【21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docx】附件【220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docx】附件【240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docx】附件【261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docx】附件【271水电与数字化工程学院.docx】附件【300管理学院.docx】附件【310经济学院.docx】附件【401中国语言文学系.docx】附件【403法学院.docx】附件【404社会学院.docx】附件【406哲学系.docx】附件【407公共管理学院.docx】附件【408马克思主义学院.docx】附件【409历史研究所.docx】附件【411外国语学院.docx】附件【420教育科学研究院.docx】附件【431体育部.docx】附件【440软件学院.docx】附件【450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docx】附件【510基础医学院.docx】附件【513公共卫生学院.docx】附件【514药学院.docx】附件【515法医学系.docx】附件【516医药卫生管理学院.docx】附件【517护理学院.docx】附件【519计划生育研究所.docx】附件【530附属协和医院.docx】附件【540附属同济医院.docx】附件【550附属梨园医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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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2020年全国研究生招生现场咨询会(湖北场)通知

华中科技大学2020年全国研究生招生现场咨询会(湖北场)通知由中国教育在线主办的“2020年全国研究生招生现场咨询会(湖北场)”将于6月22日上午8:30-11:30在华中科技大学南大门广场举行,届时相关研究生招生单位将与考生做现场面对面、一对一的直面交流,有需求的考生可根据需要前往参加。此活动为大型公益活动,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http://kaoyan.eol.cn/yanzaozx/201904/t20190422_165563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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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

华中科技大学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我校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若有疑问,可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反映,电话027-87541746。公示期间将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政策审核。最终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为准。点击查看:华中科技大学2020年硕士推免生及直博生拟录取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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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4202)考点 2020 年网上确认公告

华中科技大学(4202)考点2020年网上确认公告为优化服务,方便考生,华中科技大学考点继续启用“网上确认”工作模式。请已网上报名参加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且选择华中科技大学报考点(考点代码:4202)的考生,通过PC端或手机端登录网上确认系统,完成网上确认环节。PC端网址:https://yz.chsi.com.cn/wsqr/stu手机端二维码(微信扫一扫打开):具体工作安排如下:一、网上信息确认面向对象及范围(一)仅面向选择“4202华中科技大学”作为报考点(报名号以4202开头)并已在10月31日22:00前在研招网完成网上缴费的所有考生,具体包括以下3类考生。1.武汉市第一志愿报考华中科技大学(4202)的考生,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应届本科毕业生(高校所在地限武汉市);(2)往届考生(户籍所在地限武汉市),须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图片;(3)长期在本省工作(工作所在地限武汉市)但户口未随迁的往届考生,须提供工作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或由工作所在地社保局开具的本人近3个月(2019年7-9月或8-10月)的社保缴费证明。请这类往届考生网上确认时在确认系统里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图片。2.本校应届本科毕业报考省外招生单位以及报考武汉地区未设报考点的招生单位的考生。3.报考我校单独考试或强军计划的各地考生。(二)推免生已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里进行了待录取确认手续,此次无需参加网上确认。二、网上确认时间及考点审核时间网上确认时间:2019年11月6日00:00-10日17:00。考点工作人员审核时间:2019年11月6日-10日,每天8:30-12:00,14:00-17:00。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入登陆页面后,输入学信网账号、密码,核对本人的网报信息、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照片后等待考点审核结果,网上审核通过的考生视为报名成功。在审核期内,网上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补充相关材料,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视为报名成功。逾期不再办理确认手续。建议考生不要在确认的最后一天提交审核材料,以免因审核不通过没有足够的时间准备补充材料而错过网上确认。三、网上信息确认流程及所需提交材料及标准(一)网上确认流程:(二)网上信息确认需提交材料及标准为便于考生提前准备确认材料,现将网上确认时考生应提交材料公布如下:1.所有考生网上确认必须上传的材料照片及标准:(1)本人近三月内正面、免冠、无妆、彩色电子证件照,照片要求如下图:(2)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分正、反面两张上传,请确保身份证边框完整,字迹清晰可见,亮度均匀)。(3)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照片要求如下图:以上三项为所有考生必须上传项,须按照要求上传,否则影响审核结果。2.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及报考点要求上传的其他材料:(1)网上报名期间显示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须根据实际情况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具体情况如下:①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须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②应届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须上传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出具的《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籍考生2020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资格申请表》;③国家承认学历的网络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须上传就读高校出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④往届毕业生须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1年以后的毕业生)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01年以前的毕业生)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户籍所在地为武汉市的往届毕业生须上传户口本个人页(集体户口仅提供个人单页);户籍所在地不在武汉市的往届毕业生须上传近3个月(2019年7-9月或8-10月)的社保证明或武汉市居住证。(3)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须上传本人《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须上传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内页。(5)现役军人考生报考研究生考试须上传军人身份证件。(6)其他证明材料①本科期间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的在校应届生,除须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上传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或包含曾用名的户口本个人页;②毕业后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须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并上传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或包含曾用名的户口本个人页;③毕业后学校更名的考生,须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1年以后的毕业生)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01年以前的毕业生);④在校研究生报考须上传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特别提醒:考生提交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请考生务必认真核对本人网上填报的信息。填写毕业日期、毕业证书编号等信息时请认真仔细检查,确保与证件完全一致。学历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请尽早按系统提示,办理相关学信网的学历认证手续。报名信息错误须在网上报名期间修改,确认时一律不作修改。根据要求,网报时间结束后任何考生信息不能修改。考生提交的上传照片及图片要求:请不要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美瞳拍照;照明光线均匀,脸部不能发光,无高光、光斑,无阴影、红眼等;头发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能如实地反映本人近期相貌,照片内容要求真实有效,不得做任何修改(未经过PS等照片编辑软件处理,不得用照片翻拍);其他材料照片或图片要求对焦准确,照片清晰不模糊,照片中文字可肉眼识别。请务必谨慎上传符合上述全部要求的照片,否则会影响审核结果。审核结果通过确认系统反馈,请考生及时登录确认系统查询审核结果!一般情况下24小时内出审核结果,遇提交材料考生人数过多或其他特殊情况时将适当延时。请考生及时关注确认系统中对审核结果的反馈提示。提示“审核通过”的考生,请认真准备参加考试。凡是提示“审核不通过”的考生请根据提示及时重新提交相关材料并等待审核。不符合我校报考点条件的考生,请尽快重新选择符合条件的报考点,以免耽误您的学习和考试!四、其他注意事项1.考生登录系统确认前应仔细阅读《2020年湖北省硕士研究生考试诚信应考承诺书》。通过本系统网上确认成功的考生,视为已签署承诺书。2.考生仅能确认一个有效的网上报名信息。考生需对本人的网报信息进行认真仔细地核对,并在规定时间提交相关材料完成网上确认。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3.根据教育部规定,往年研究生考试中作弊被停考的,还在停考期的考生今年不允许报考。违反此规定报名或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和网上确认无效。4.如有疑问,请与华中科技大学(4202)报考点办公室联系,电话:027-87541746或87542552。五、考试须知1.2020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均在标准化考场进行,考生须凭本人二代(或三代)身份证刷证入场,没有二代(或三代)身份证的考生一律不能入场考试。2.考场配备网络摄像头、金属探测仪、无线信号干扰器等设备,考场统一配备计时钟,考生不得携带计时用具。请考生确认时注意阅知相关规定,以免影响考试。3.请考生于2019年12月14日起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23日网站将关闭打印功能。因本考点有武昌、汉口两个考区,相距遥远,具体考试地点请务必在下载打印准考证后仔细核对清楚,并在考前确认考场的具体位置。4.请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试信息及考生须知,考试信息如有误应立即与报考单位的研招办联系,以免影响考试。5.准考证须使用A4幅面白色纸张,正反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6.考试时间:2019年12月21-22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进行。7.选择我校4202报考点的考生可于12月20日通过查看我校研招网上公布的考场安排后到相应教学楼熟悉考场(不得进入教室)。8.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考前应仔细阅读诚信应考承诺书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根据教育部规定,本次考试中作弊的考生,将视不同情节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罚。在校生参与作弊的,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在职人员参与作弊的,将通知其所在单位,由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考试作弊涉嫌违法,如有违犯,交由司法机关按刑法修正案(九)第284条进行处理。(刑法修正案(九)第284条: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特此公告!华中科技大学报考点2019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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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公告

华中科技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公告各位考生: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统一安排,我校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系统将于近日开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成绩查询1.查询时间:4月12日10:00起2.查询网址:(1)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http://yanzhao.hust.edu.cn,点击“博士初试成绩查询”功能,可查询报考华中科技大学的公开招考考生成绩(不含申请考核制及工程博士)。3.考生可从系统打印成绩单备用。建议尽早打印,系统关闭后将无法进行。二、成绩复查对成绩有疑义的考生可申请复查。复查说明内容如下:1.复查申请时间:4月12日15:00—4月16日08:00,逾期不再受理。2.成绩复查网址: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http://yanzhao.hust.edu.cn。3.申请复查程序:考生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对成绩有疑义的科目提交复查申请,每位考生最多可对2门考试科目提交复查申请。流程如下:请在“复查申请”界面选择需要复查的科目(不得超过2门),填写信息后并单击“提交”按钮。申请一旦提交,系统不允许修改,请认真考虑后谨慎选择。每位考生仅有一次申请复查的机会。4.博士考试科目复查由我校组织。复查主要针对分数漏记、错记以及统分差错等,评卷教师对评分标准的执行情况不属于复查范围。考生不得申请查阅答卷。违规考生各科目成绩不予复查。5.复查结果公布:4月19日17:00后考生通过系统查询到的成绩即为最终成绩。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2019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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