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业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通知
合肥工业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通知各相关学院、相关考生:依据教育部关于选拔硕博连读研究生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现将我校2020年硕博连读生遴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硕博连读遴选工作办法,监督审核各学院选拔流程及结果,全面领导硕博连读遴选各项工作。(二)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院所负责的博士学位授权点硕博连读考核实施细则,组织开展考核工作,负责领导学院硕博连读遴选各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成员由相关人员担任。(三)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硕博连读遴选各项工作,监督小组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成员由相关人员担任。(四)学院成立硕博连读考核专家组,负责硕博连读考核工作,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由相关学科具有教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以上人员组成。二、申请条件申请者须满足以下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二)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良好。(三)有至少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四)申请者为我校2018、2019级在读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含学术型和专业学位),本科获得学士学位。(五)申请者学习成绩优秀。1.2018级硕士研究生:2020年9月前完成硕士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第一、二、三学期课程考试无补考,课程学习成绩优秀。2.2019级硕士研究生:2020年9月前完成硕士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第一学期课程考试无补考,课程学习成绩优秀。(六)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三、遴选程序(一)个人申请申请者从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自行下载硕博连读申请表(附件1),认真详细填写完整后,请硕士生导师以及申请专业博士生导师签署意见,并及时将申请表提交学院研究生教务员老师处。(二)学院考核1.学院制定硕博连读考核实施细则,实施细则需在学院网站进行公布,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硕博连读考核不设置笔试内容。3.专家组重点考察申请者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术水平、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合作精神、身体状况以及外语听、说、读能力等方面,专家组给出明确的评价意见,以此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4.经学院专家组考核,领导小组审议后,领导小组组长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各学院将考核结果汇总后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三)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各学院硕博连读考核结果进行统一审核。(四)公示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拟录取的硕博连读考生名单在研究生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五)录取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教育部,经教育部审核通过后方可正式录取。(六)签订硕博连读培养协议书经公示无异议后,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织拟录取硕博连读考生签订硕博连读培养协议书。(七)在报名系统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在规定时间内,拟录取硕博连读考生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上的博士报考平台注册,并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四、几点说明(一)申请者原则上应在硕士所学专业的一级学科内申请硕博连读。跨学院跨学科申请的须经相关专业导师和学院均同意后方可申请。(二)硕博连读生占用学院2020年博士招生计划。(三)各学院安排专人负责申请者资格审查工作,相关资料留复印件备查。(四)请各学院11月20日前,将学院硕博连读考核实施细则提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发布。(五)请申请者12月6日前,将申请材料提交学院研究生教务员老师处,逾期不予受理。(六)请各学院2020年1月9日前,将本院遴选结果汇总表(见附件)和硕博连读申请表提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请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制定本院硕博连读考核实施细则,认真做好报名宣传动员工作,及时通知相关研究生导师做好推荐工作,相关硕士研究生做好报名工作。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19年11月8日附件下载:附件1:在读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登记表.doc附件下载:附件2:合肥工业大学2020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doc
查看详情 >
赞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