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技术师范学院201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
学校概况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是一所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属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独立设置的职业技术师范院校,首批广东省普通本科转型试点高校。“十二五”期间,被广东省委省政府列入省重点建设高校。学校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弘扬“厚德博学、唯实求新”的校训精神,坚持“面向职教、服务职教、引领职教、特色发展”的办学定位,致力于培养高素质职业教育师资和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并承担民族高等教育任务。
历史沿革 学校创办于1957年,前身为广东民族学院,1998年更名为广东职业技术师范学院,2002年更名为广东技术师范学院。2006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8年更名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并已通过教育部公示。
学科专业 学校现有工学、人文和管理等三大主要学科门类,职业技术教育学、控制科学与工程、民族学、中国现当代文学和机械工程等5个广东省重点学科。现有教育学、控制科学与工程、民族学、新闻传播学等4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涵盖22个二级学科方向,教育硕士、工程硕士(电子与通信工程硕士)、会计硕士等3个专业学位授权点。有通信与信息系统、中国现当代文学等2个珠江学者设岗学科。建有13个广东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拥有64个本科专业,其中理工科专业28个,文科36个,师范类30个。有2个国家级、8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国家级、11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国家级、4个省级卓越教师培养计划项目,2门国家级、30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门国家级、2门省级精品视频公开课,4门其他省级优质课程。
师资队伍 学校现有教职工1401人,其中专任教师1027人,正高职称147人,副高职称352人,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占专任教师比例48.6%,具有博士学位303人,占专任教师29.5%。队伍中,有党的十九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国家科技进步奖获得者、国家哲学社科基金规划评审组专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评审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中组部“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有全国优秀教师、第四届新世纪巾帼发明家优秀奖获得者、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能手、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年度影响力提名人物、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广东省青年珠江学者、广东省特支计划青年文化英才、会计领军人才、南粤优秀教师(南粤教坛新秀)、广东省教学名师、广东省高校“千百十工程”省级培养对象、广东省高校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对象等获得者。
办学条件 学校占地面积1580.66亩,学院拥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约2.11亿元,图书馆藏书约220.61万册。学院建有广东工业实训中心;建设有20多个省厅级以上科研平台(包括3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级和8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4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和14个省级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建设项目,9个省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高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等一批国家级、省级重点建设项目。与顺德区人民政府、广物汽贸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知识产权局等分别共建了广东顺德现代职业教育研究院、校企合作人才培育基地、广东技能人才知识产权实训基地。“民族发展研究中心”“职业教育发展研究中心”获批“广东省决策咨询研究基地”。与广东工业大学共建了1个国家发改委工程实验室联合实验室。
人才培养 学校重视校风、教风、学风建设,积极开展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全方位促进学生的成长成才。获“全国第三届黄炎培优秀学校奖”“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多次获广东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等多项荣誉。近5年来,学生在“挑战杯”系列竞赛、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飞思卡尔杯智能汽车竞赛、全国教育硕士教学技能竞赛等国内外高水平学科竞赛中屡获大奖,共获国家级奖励617项、省级奖励1182项。。
科学研究 近三年来,学校承担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技部、教育部和广东省科技厅等各类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430项;到校科研经费累计达18285万元;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项26项;发表学术论文1655篇,出版专著141部,获发明专利44项。
社会评价 学校作为广东“职教母机”和职业教育研究和职教师资培养培训“重镇”,学院致力于培养高素质职业教育师资和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发挥培养培训职教师资的母机作用,先后被国家教育部、财政部、省教育厅选定为“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国家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院校”“国家民委职业教育师资培训中心”“广东省职业技术教育协同创新发展中心”“广东省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广东省中职校长培训中心”“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广东省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等。学院是广东省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会理事长单位。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2019年我校有:教育学、控制科学与工程、民族学、新闻传播学等4个一级学科22个学术学位硕士专业和教育硕士、工程硕士、会计硕士三个专业学位类别面向全国招生。教育硕士的招生领域有:教育管理、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英语)、学科教学(美术)、现代教育技术和职业技术教育等6个领域,其中,职业技术教育领域下设有信息技术、加工制造、财经商贸、旅游服务、文化艺术等5个招生方向,该领域主要为中等职业学校培养造就素质全面、基础扎实、技能娴熟、能够胜任理论和实践一体化教学的高层次“双师型”师资;工程硕士招生领域是电子与通信工程;会计硕士招生方向为财务会计、管理会计、税务会计。
我校2018年入选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西北中小学教师试点院校,具有公费定向培养粤东西北中小学教师的培养资格。定向培养专业为:教育硕士中学科教学(英语)、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美术)、现代教育技术、教育管理等五个专业,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2019年我校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并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及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生,具体招生专业(领域)及考试科目详见《广东技术师范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招生计划数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学术学位研究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19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9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已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至少5门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
1.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报名参加除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3.根据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及我校培养实际,非全日制教育硕士只招收基础教育学校(幼儿园、小学、普通中学)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包括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学、成人中专、技工学校)专任教师和管理人员。非全日制教育硕士招生具体要求如下:
(1)教育管理专业只招收基础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管理人员。
(2)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英语)、学科教学(美术)3个专业只招收普通中学专任教师。
(3)教育硕士中现代教育技术专业只招收基础教育学校专任教师。
(4)教育硕士职业技术教育领域的3个招生方向(信息技术、加工制造、财经商贸)只招收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专任教师,考生的前置学历所学专业应与报考专业一致或密切相关,且有3年以上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工作经历。
(5)教育硕士职业技术教育领域(旅游服务、文化艺术)2个方向2019年暂不招收非全日制考生。
4.教育硕士职业技术教育领域的5个招生方向(信息技术、加工制造、财经商贸、旅游服务、文化艺术)全日制考生的前置学历所学专业应与报考专业一致或密切相关。
(三)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西北中小学教师工作有关要求:
1.2019年五个定向培养专业拟招50人,具体招生指标以省教育厅下达分配为准,相关专业招生人数将根据生源情况由学校具体统筹。
2.定向专业招录工作将在复试阶段确定。
3.定向培养专业以考生自愿选择为基础进行招录;定向专业招录考生需达到国家A线;优先考虑第一志愿上线考生,调剂考生将根据综合成绩依次征询是否愿意选择定向录取。
4.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西北中小学教师培养经费由省财政统筹安排。
(四)我校接收同等学力考生的具体专业(领域),见2019年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9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
1.网上报名时间:
2018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8年9月24日—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相关规定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并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须记住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号、用户名和密码。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7)“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我校2019年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及“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具体事宜等上级文件下达后另行通知。)
(8)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在2019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将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并审核合格的准予考试,否则不准予考试。
重要提示: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报名现场确认后一周内须向我校研招办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再次核实。
以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身份报考的人员,报名现场确认后一周内须向我校研招办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主考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本科成绩单以及毕业专业自学考试课程或网络教育课程设置方案。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报名现场确认后一周内须向我校研招办提供有关高校教务部门出具本科阶段成绩证明或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五、入学考试
(一)初试
1.2018年12月14日—12月23日期间,考生可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3.初试日期和时间。2018年12月22日—12月23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4.初试科目。
12月22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2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3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3日下午 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5.考试大纲及命题
研究生初试科目详见我校2019年招生专业目录,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等科目为全国统考或联考科目,其他考试科目由我校自主命题。
全国统考或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我校自主命题科目的考试大纲,考生可到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查阅。
6.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7.初试成绩预计于2019年2月中下旬在研招网上公布,考生届时自行上网查询成绩。
(二)复试和体检
教育部约在2019年3月中下旬确定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执行国家A类地区复试及调剂政策。复试具体说明如下:
1.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2019年3月我校将公布复试办法和程序。复试工作一般在2019年5月底前完成。
2.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专业课笔试和综合能力面试等,各专业复试笔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3.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所有考生在参加复试时需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
4.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5.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复试阶段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调剂
我校将根据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确定调剂工作。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七、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生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我校视情况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我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学制学费
(一)学制
所有专业(全日制及非全日制)均为3年。
(二)学费标准
(1)全日制:
学术型硕士(民族学、教育学、新闻传播学、控制科学与工程):非定向生、少干计划定向生7000.00元/生•学年;其他定向生8000.00元/生•学年。
专业型硕士:教育硕士8000.00元/生•学年;工程硕士7000.00元/生•学年;会计硕士15000.00元/生•学年。
(2)非全日制
专业型硕士:教育硕士10000.00元/生•学年;工程硕士8000.00元/生•学年。
九、奖助政策
为了确保研究生能更好的潜心学术研究与科技开发应用,顺利完成学业,我校进一步加大研究生经费投入力度,实行一系列的优惠奖助政策。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奖助政策有:
1.研究生助学金,研究生助学金享受群体是所有脱产(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学习的研究生,覆盖面100%,发放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
2.新生奖学金,第一志愿报我校并被录取的推免生,给予一次性12000元奖励;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所报专业录取的考生(不含破格录取),给予一次性10000元奖励。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行动态管理,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名额约为在校生人数的10%,奖励标准为8000-10000 元/年;二等奖学金名额约为在校生人数的25%,奖励标准为4000-8000元/年;三等奖学金名额为在校生人数的25-65%,奖励标准根据资金预算动态调整。
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生每次20000元,覆盖面按上级文件规定。
5.优秀研究生干部奖,每学年评选一次,一次性给予500元奖励,覆盖面7%。
6.优秀毕业研究生奖,1000元/生。
7.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奖,1000元/生。
8.考取博士研究生奖,1000元/生。
9.学校鼓励研究生兼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简称“三助一辅”)工作,给研究生提供实习和锻炼的机会。学校每年按在校研究生总数的10%设置“三助一辅”岗位数,岗位酬金4500元/岗·学年,受聘研究生按劳取酬。
10.国家助学贷款。我校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制度,经济困难学生可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
十、其他事项
1.考生报名前请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处理好与所在单位的关系,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复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2.考生填报志愿时必须写明详细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以便能及时、准确地接收录取通知书等材料。
3.我校2019年最终招生人数以国家实际下达的计划为准。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在复试和录取时,可根据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4.有关招生信息请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页,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我处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5. 本章程涉及的政策若与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有出入,以教育部公布的政策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588
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293号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研招办
邮 编:510665
联系电话:020-38256458
联 系 人:柴老师
E-mail :gdgsyzb@163.com
微信公众号: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主页:http://www.gp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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