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招生说明
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专项招生计划,骨干计划招生是全国研究生招生的一部分,严格执行博士研究生年度招生文件,坚持“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
一、培养目标
培养坚定地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定地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我校大气科学类专业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专项招生计划,确切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为准。我校该计划全部招收少数民族考生,不招收汉族在职考生。学生毕业后,必须按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不得违约。
三、生源范围
1.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
2.生源地在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6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的汉族考生。
3.在内地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职工;在西藏工作且满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毕业生。
四、资格审查
考生填写《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填写后持相关材料(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身份证、本校教务处证明(证明能否正常毕业及硕士入学生源地等情况)、父母户口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在职考生持毕业文凭、工作证、单位证明、本人及父母户口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非在职往届毕业生持毕业文凭、本人及父母户口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的民教处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在我校博士招生规定报名时间内,考生须向我校研招办寄(送)达《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加盖生源所在地省教育厅民教处公章)及其它材料。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方可参加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
其他报名条件及考试程序,与统考一致,详见《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相关条款。
五、考试及录取
1.依据考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不接受未报考本计划的调剂考生,本计划考生也不得调剂到本计划以外录取。
2.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且须签订定向协议书。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签订协议书;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与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
六、其他
骨干计划研究生毕业后,履行定向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地区就业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毕业研究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对未履行定向协议的毕业研究生,将视情记入个人征信档案。
考生如有疑难问题,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与就业办公室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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