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2019年以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招生简章

天津大学 2019-02-17 浏览量: 1208

天津大学2019年以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招生简章

一、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2014年9月以前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

(三)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五)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领域做出突出成绩,近五年在申请学位的学科领域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两篇,其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以上奖励。论文及科研成果奖励的界定参照天津大学及各学位分委会有关博士学位授予的有关规定。

未满足上述全部条件者,原则上不接受其申请。

二、报考流程

报考流程分为为个人申请、资格审核、复审、评审委员会评议和录取阶段。

(一)个人申请

申请前查看附录中天津大学2019年同等学力博士招生专业目录,并提前自行联系导师,导师同意接收后方可报名。导师联系方式见各学院网站或咨询各学院,咨询电话见本网站“联系方式-各学院(在职学位)”。

个人申请分两个步骤:

1. 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4月22日-5月10日。

报名流程:登录yzb.tju.edu.cn,点击网页左侧“服务系统”栏中的“同等学力硕博报名”,注册并完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注意“考试方式”必须选择“同等学力博士”。

(特别提示:不需要网上交纳报名费)

2. 提交申请材料

提交申请材料说明:

部分申请材料在初审阶段以电子版形式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申请人须将下述材料的(2)-(5)项按照《天津大学2019年同等学力博士申请材料模板》(见附件1)格式要求按顺序转化为一个PDF文件上传报名系统。证书、证件、能力证明材料等上传内容须清晰可见,附件总大小不超过10M。

申请材料清单如下:

(1)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资格审查表

该表见附件2,表中需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由本人所在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人事部门在照片上加盖公章。表中共需要三封推荐意见,其中一封为拟报考的博士生导师的接收意见,另外两封为专家推荐意见(一名为本单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另一名为天津大学非拟报考的博士生导师)。

现场确认前应完善表中各项内容,完成所在单位及报考学院(学部)的审批手续。

(2)本人硕士学位证书及学位证书“认证报告”(天津大学毕业生由学校直接认证),认证办法如下:

●国内学位认证流程:登录学位网(www.chinadegrees.cn)-中国学位认证。

●境外学位学历认证需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http://renzheng.cscse.edu.cn/)。

特别提示:学位认证周期较长(一般20个工作日以上),请提前准备。无认证报告不予录取。

(3)硕士毕业证书

(4)硕士课程成绩单

(5)身份证

(6)科研成果获奖的证书

(7)近五年公开发表有代表性的学术论文,出版的专著

(8)博士期间研究计划书

特别提醒:

考生报名时必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报名信息和申请材料一经提交不准更改,对于在申请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违反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永远取消其报考天津大学同等学力博士资格,已被录取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二)资格初审

学院和导师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最迟于5月13日前在博士招生管理系统中予以确认。请考生关注报名系统中认证状态。

(三)复审(现场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19年5月15日携带上述材料(1)-(8)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天津大学进行现场确认。(硕士成绩单提供一份原件即可)

地点: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第九教学楼104室

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身份证件、硕士毕业证,硕士学位证及其他材料的原件用于查验,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和《资格审查表》用于归入个人档案,材料须用A4纸规格或用A4纸复印。每份材料按照申请材料清单顺序排列。

(四)专家组评审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申请人向评审委员会进行答辩,由评审委员会提出建议录取名单。研究生院报学校领导批示后录取。

(五)录取相关事宜

经学校批准录取后,研究生院向被录取人员邮寄《录取通知书》、《协议书》(一式两份)和《报到须知》。申请人持《录取通知书》和《协议书》在规定时间内到天津大学办理报到手续,缴纳学费以及复试费90元。报到及课程学习相关事宜参照随寄的《报到须知》。

录取结果于6月下旬公布。

三、培养方式及学费

(一)公共学位课培养方式为不脱产,利用双休日和节假日阶段性集中学习;其他课程由各学院自行安排。

(二)总学费为8万,分两年度收取。

四、学位授予

(一)在成绩有效期内,达到学校和学院规定的学术论文发表要求,科研成果获得我校认定的省部级及以上奖励者,且为主要获奖者(有个人获奖证书),方可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进行学位申请。学校认定的省部级奖励包括:

(1)三大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

(2)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3)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登记审批的《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

(http://www.nosta.gov.cn/web/detail.aspx?menuID=34&contentID=266,以各学院认定范围为准)。

(二)同等学力人员在职申请博士学位属于研究生非学历教育,获得学位者只颁发博士学位证书,不颁发博士毕业证书。

五、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必须保证按时到校上课,否则将不予受理。

(二)在校学习期间,食宿自理。

(三)建筑学院仅招收具有建筑学、城市规划、风景园林等专业的硕士学位在职人员。

(四)医学部医学类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或医学相关方向硕士学位。

2.从事临床医疗工作或卫生健康相关工作三年以上。

3.具有三级甲等医院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需要有两名主任医师(或医学相关领域教授)的书面推荐。

5.需要满足下列条件中的任意两项:

(1)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

(2)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3)作为学术骨干参与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

(4)以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及以上医学相关领域的学术论著(不含文献综述和病案分析报告)。

6.对于确属潜质突出,需要突破以上部分条件的,至少需要有一名医学领域两院院士的书面推荐。

我校将依据国家政策、办学理念及学科特点等因素综合考虑,适时调整同等学力博士招生办法。

咨询电话:022-27409520

六、附录

天津大学2019年同等学力博士招生专业目录

附件:

1.2019年报考天津大学同等学力博士申请材料模板

2.资格审查表

3.博士期间研究计划书

 

                              

        2019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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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2019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天津大学2019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一、培养目标为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完善我国工程技术人才培养体系,2011年我国设置工程博士专业学位(英文名称:DoctorofEngineering,缩写:D.Eng)。其培养目标是造就工程科技和工程管理方面的高层次领军人才。工程博士学位获得者应具有相关工程技术领域、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备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进行工程技术创新以及规划和组织实施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工作的能力,在推动产业发展和工程技术进步方面能做出创造性成果。二、报考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二)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其中境外所获得学位需出具“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证和毕业证),且硕士期间从事过工程实践类课题研究;(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2013年9月1日之前获得),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须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并提供相关科研成绩证明(在报考领域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我校认定的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学术代表作2篇;或在本职工作中已取得显著性成果,其中至少一项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三)具有较好的相关领域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或潜力,能在国家重点行业、国家重大工程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行业中发挥技术骨干相关作用。(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五)天津大学2019年拟面向国家重点行业、领域以及创新型企业以项目制方式招收攻读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详见各学院2019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三、招生领域及规模(1)招生领域:085272先进制造;085274能源与环保。(2)招生规模:200名左右。四、学习年限及学费工程博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学费拟定每年10400元人民币,且最终以天津市批复标准为准。五、奖助学金我校构建起面向全日制非定向工程博士研究生多元奖励资助体系,包括博士生资助体系和博士生奖励体系两大版块。全日制非定向工程博士研究生入学后在每年获得2.7万元人民币基本助学金基础上,表现优秀者可申请获得数额不等的学业奖学金及专项奖学金,就读期间还可申请助困、助教基金以及研究生论文奖励。招生录取过程中,如遇最新政策出台,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具体执行细则参见当年的校发文件。六、选拔方式天津大学工程博士研究生招生采用“申请—审核”制,程序共分为申请阶段、审核阶段和录取阶段。A申请阶段(一)个人申请1.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8年12月5日~2019年4月15日报名流程:登录天津大学博士生招生管理系统(http://202.113.5.137/bszs/front/)或(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yzb.tju.edu.cn)—>服务系统—>统招博士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可先通过“天津大学2019年工程博士招生专业目录”查询导师信息(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yzb.tju.edu.cn)—>服务系统—>2019年博导查询系统),后注册并完善个人信息及报考信息。注意:“考试方式”选项选择“普通招考”;“专项计划”选项选择“工程博士”;“是否参加e-Learning测试”选项选择“否”;“填写联系信息”板块的“备注”字段中必须写明“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学习方式。报考专业从“先进制造/能源与环保”中选择;招生领域及院级培养单位,具体如下。招生领域学院代码及名称先进制造201机械工程学院202精密仪器与光电子工程学院208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9管理与经济学部216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18软件学院232微电子学院234电气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235医学工程与转化医学研究院能源与环保205建筑工程学院206建筑学院207化工学院214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34电气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2.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在初审阶段以电子版形式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申请人须将下述材料的(2)-(12)项,按照《天津大学2019年报考攻读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材料》模板(见附件1)格式要求按顺序转化为一个PDF文件上传报名系统。证书、证件、成绩单、能力证明材料等上传内容要求清晰可见,附件总大小不超过20M。申请材料清单如下:(1)天津大学2019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该表由报名系统生成,通过初审(个人状态为“具备资格”)且缴费成功后,可下载打印;签署本人姓名并完成相应栏目的审批手续,现场确认时提交。(2)申请信(3)个人简历(带照片)(4)报考天津大学工程博士学位研究生研究计划书研究计划书(见附件2)应含致力于研究的科学问题、已有基础、基本思路、研究方法以及预期目标等。(5)本人身份证或军人证(6)学历学位证书或在学硕士证明提供本科和硕士阶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如在国外高校取得学位的考生,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和应届硕士生证明信(加盖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公章)。(7)硕士课程成绩单需提供硕士阶段的课程成绩单,并加盖学校培养单位公章(若为复印件需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8)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包括硕士论文题目、指导教师以及论文摘要和创新性总结。(9)已有科研成果包括发表代表作、申请专利、获得显著性科研成果以及参与科研项目情况等。(10)外国语水平证明材料外国语水平证书、成绩单或留学经历证明等。(11)各类获奖证书(1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简章二)。(13)专家推荐书须下载空白《专家推荐书》,按照学院要求请2位专家填写推荐理由和意见,并由推荐人签字密封,并在信封封口处骑缝签字(模板见附件3),现场确认时提交。(二)资格审查考生在博士招生管理系统中自主选择和申请工程博士导师;学院组成“申请材料初审小组”,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筛选,并经导师确定同意后方可进入考核环节,并在博士招生管理系统中予以确认。审查结果将于2019年4月16日~4月19日进行集中公示(具体时间见附录C),并通过报名系统认证状态向考生反馈。(网上缴费时间:2019年4月16日~4月19日,需要完成1.关注报名系统状态,是否为“具备资格”;2.“具备资格”考生请登陆博士报名系统(http://202.113.5.137/bszs/front/)缴纳博士报名考试费、复试费共计230元人民币)。(三)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19年4月25日携带申请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26楼B区一层大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所提交审查的材料中,身份证件、毕业和学位证书和外国语水平证明的原件用于查验,纸质复印件和成绩单、推荐信原件用于归入个人档案,材料须用A4纸规格或用A4纸复印,封面采用《天津大学2019年报考攻读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材料》模板封面,每份材料按照申请材料清单顺序用长尾夹夹好,待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装订。现场确认合格后,将出具《资格审查合格证明》,凭该证明及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考核。B审核阶段(四)综合考核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和《资格审查合格证明》,参加由学院组织的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办法按照所报考学院制订的本学院、学科的综合考核办法执行,请查看各学院工程博士招生办法。各学院的综合考核安排时间初定为4月26日,具体安排将会在2019年4月19日前由学校研招网统一汇总后予以发布。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通过专业考核后,安排组织加试政治理论课和两门专业课,满分均为100分,成绩须达到合格线。C录取阶段根据教育部下达的工程博士招生计划和各学院的综合考核结果,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依照考生报考的志愿,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次录取。录取类别:(一)全日制非定向工程博士研究生:考生须将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转入天津大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二)全日制定向工程博士研究生:考生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留在定向单位,定向单位必须与天津大学研究生院签订协议书,毕业后考生按协议书就业。(三)非全日制定向工程博士研究生:考生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留在定向单位,定向单位必须与天津大学研究生院签订协议书,毕业后考生按协议书就业。(四)非全日制非定向工程博士研究生:按照学校现行状况,考生无须转移人事档案、户口等,依据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方式,可纳入派遣计划,毕业时依据学生意愿可发放三方协议和办理派遣手续,具体办法参照教育部当年最新政策执行。工程博士招生计划为教育部单列。已通过项目制方式招收的工程博士生、面向本校选拔在学硕士生方式招收的工程博士生均计入各学院工程博士总招生计划内。七、毕业及学位完成规定培养任务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的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规定的,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工程博士专业学位。八、监督机制成立校院两级监察小组、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生监督小组,对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选拔进行全过程监察督导。对于申请和审核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申请和审核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永久取消其报考天津大学工程博士研究生资格,已被录取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考生或导师,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申诉人向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学院处理并存档备案;如对院级处理结果不服,可在院级处理结果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大学研究生院和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申诉。受理电话:022-27401195;受理邮箱:tjub27401195@126.com九、其他说明(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录取考生的户口迁移实行自愿原则。(二)现为定向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原为定向硕士生和现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三)应届硕士研究生在博士生入学之前必须获得硕士学位证书,若届时不能提供硕士学位证书者将取消入学资格。(四)对于录取为全日制定向、非全日制定向、非全日制非定向类别的工程博士研究生,学校(卫津路校区和北洋园校区)原则上不解决住宿。(五)本简章由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各学院的制订的招生办法由相关学院负责解释。(六)如遇上级部门新政策文件,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咨询电话:022-27401195;专用邮箱:tjub27401195@126.com;地址:卫津路校区: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天津大学第九教学楼104室北洋园校区:天津市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135号天津大学行政服务中心(杏荪楼)A305室十、附录(一)各学院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机械工程学院2019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精密仪器与光电子工程学院2019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建筑工程学院2019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建筑学院2019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化工学院2019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9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管理与经济学部2019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19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019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软件学院2019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微电子学院2019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电气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2019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医学工程与转化医学研究院2019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二)天津大学2019年工程博士招生专业目录(三)天津大学2019年工程博士招生日程表阶段时间内容申请阶段2018年12月5日——2019年4月15日网上报名,选择导师,提交材料2019年4月19日前公布材料初审合格名单2019年4月16日-19日复试缴费,初审合格的申请者,请登陆报名系统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复试费计230元2019年4月25日现场确认,于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第26教学楼B区一层大厅现场确认,获取《资格审查合格证明》审核阶段2019年4月26日综合考核(2019年4月19日前可通过我校研招网查阅各学院综合考核具体安排)录取阶段2019年5月中旬至下旬公示工程博士博士生拟录取名单2019年6月中下旬发放录取通知书(四)各学院工程博士招生领域及管理工作人员一览表招生领域学院名称及代码联系人办公电话办公地址先进制造201机械工程学院李老师2740343427406135北洋园校区第37教学楼北侧304室202精密仪器与光电子工程学院赵老师王老师27401298卫津路校区第17教学楼305室208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李老师85356700北洋园校区第31教学楼304室209管理与经济学部赵老师曹老师27890786卫津路校区第25教学楼A202室216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孙老师27407657北洋园校区第55教学楼B221室218软件学院孙老师27407657北洋园校区第55教学楼B221室232微电子学院张老师27405716卫津路校区第26教学楼D213室234电气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王老师27406272卫津路校区第26教学楼E222室235医学工程与转化医学研究院赵老师83612122卫津路校区医学工程与转化医学研究院办公楼213室能源与环保205建筑工程学院董老师27400842北洋园校区第43教学楼C508室206建筑学院徐老师27404490卫津路校区第21教学楼108室207化工学院贲老师27406439北洋园校区第50教学楼A212室214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石老师27892622北洋园校区第43教学楼B505室234电气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王老师27406272卫津路校区第26教学楼E222室附件:附件1:2019年报考天津大学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材料模板.doc附件2:报考天津大学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计划书.doc附件3:天津大学工程博士研究生招生专家推荐书.doc天津大学博士生招生管理系统填报说明手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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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考天津大学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生的说明

关于报考天津大学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生的说明1.我校2019年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硕士生24人。2.关于汉族考生的报考说明:我校仅招收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0%的汉族在职考生。3.有意报考天津大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的考生,并在天津大学报名点参加确认考试的考生,请持a)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b)《报考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需省(区、市、兵团)教育行政部门盖章同意)于2018年10月21日-10月30日的工作日办公时间,到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第九教学楼104室或北洋园校区1895楼A305室领取网报校验码。选择天津大学报考点以外的其他考点的考生请联系报考点或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领取网报校验码。非天津大学报考点考生,达到我校2019年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参加复试资格审查时,再提交《报考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领取后,于10月31日前登陆中国研招网(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并于11月初到根据报考点要求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咨询电话:022-27404743;27406405欢迎报考天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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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2020年硕士入学考试报考点选择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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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天津大学报名点(1232) 实施网上信息确认的公告(预通知)

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天津大学报名点(1232)实施网上信息确认的公告(预通知)各位考生: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做好对广大考生的服务工作,根据相关工作安排,天津大学报名点(报名号前四位:1232)作为试点单位,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信息确认工作模式由现场确认调整为网上确认。凡是选择“天津大学报名点”(报名号前四位:1232)进行报考并已缴费成功的考生,均须在网上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完成信息确认手续。请注意,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点要求提供的个人材料的考生,报名无效;未按公告要求,错选报名点的考生,报名无效。一、网上确认系统的登录方式,请随时关注“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以及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近日发布的消息。系统开放时间预计为11月2日或3日(具体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开放时间为准,以下简称“研招网”)。网上提交相关个人材料后,报名点将于11月4日至8日(每日上午8:30-11:30和下午13:00-17:00)根据报考学院分批次审核考生信息,请考生根据所报学院的审核批次及时关注系统中对审核结果的反馈提示。若提示“审核通过”,说明考生已经完成2020年硕士研究生报名信息确认工作;若提示“审核不通过”,请考生根据提示内容及时补充证明材料,或根据提示内容持相关材料原件到天津大学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证明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11月8日中午11:00,审核截止时间为11月8日下午16:00。二、2020年天津大学报考点考场设在我校卫津路校区、北洋园校区两个校区内。考生于12月14日-23日登录“研招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查看考场所在校区。校区地址:卫津路校区(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北洋园校区(天津市津南区海河教育园区内雅观路135号)。考生于考试前5天,登录“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查询考试所在考场号和座位号。三、特别注意事项:1.2019年10月31日前,凡是选择“天津大学报名点”的考生,务必确定网上报名成功(网上报名系统显示“支付已完成”)。网上支付如遇问题,请咨询“研招网”客服;选择外省报名点,并报考天津大学的考生请注意查看相应报考点公告说明;2.网上填报时,往届生选填内容必须与毕业证书一致,若存在毕业院校已更名,或学校名称与实际不符等情况,应选择“其他学校”,并在下面的输入框中填写学校名称(须与毕业证书一致)。3.根据研招网相关规定和网上报名技术要求,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四、网上确认期间我校咨询电话:022-27406405、27404743。五、为便于考生提前准备确认材料,现将网上确认时考生应提交材料公布如下:所有考生网上确认必须上传的材料照片及标准:1.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妆(不宜淡妆)、彩色电子证件照(白色背景,用于准考证照片);仅支持jpg或jpeg格式,大小不超过5M,宽高比例3:4;坐姿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头部和肩部要端正且不能过大或过小,需占整个照片的比例2/3;请不要化妆(含淡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美瞳拍照;照明光线均匀,脸部不能发光,无高光、光斑、无阴影、红眼等;头发不得遮挡五官或造成阴影;能如实地反映本人近期相貌,照片内容要求真实有效,不得对人像特征进行技术处理(不得经PS等照片编辑软件处理、不得使用照片翻拍);请务必谨慎、上传符合上述全部要求的照片,否则会影响审核结果。2.本人手持身份证照(拍摄时,手持本人身份证(正面面向镜头),将持证的手臂和上半身整个拍进照片,头部和肩部要端正,头发不得遮挡五官或造成阴影;确保脸部及身份证上的所有信息清晰可见、完整(没有被遮挡))。3.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分正、反面两张上传,请确保身份证边框完整,字迹清晰可见,亮度均匀。)。以上三项为所有考生均必须上传,特别提醒:证件照片要按照上述要求上传,严禁对照片进行修图,对证件照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须到现场进行审核。以下选项由考生根据自己报考身份的实际情况,如实上传材料照片:4.坐落在天津的高校2020届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考生(含普通全日制、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须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5.天津户籍未取得毕业证(2020年9月1日前可取得)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生须提供(1)自考生准考证;(2)户口本首页、索引页以及个人单页(集体户口仅提供首页及个人单页)或居住证(原件有效,回执无效)。6.非天津户籍未取得毕业证(2020年9月1日前可取得)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生须提供(1)自考生准考证;(2)天津市工商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或就业登记证),并提供在津参保缴费证明(2019年6月后连续3个月)。7.天津户籍未取得毕业证(2020年9月1日前可取得)的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1)网络教育考生学生证(2)户口本首页、索引页以及个人单页(集体户口仅提供首页及个人单页)或居住证(原件有效,回执无效)。8.非天津户籍未取得毕业证(2020年9月1日前可取得)的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1)网络教育考生学生证(2)天津市工商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或就业登记证),并提供在津参保缴费证明(2019年6月后连续3个月)。9.上述4-8项未提及的天津户籍的其他考生须提供(1)毕业证书照片(毕业证书丢失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户口本首页、索引页及个人单页(集体户口仅提供首页及个人单页)或居住证(原件有效,回执无效)。10.上述4-8项未提及的非天津户籍的其他考生须提供(1)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丢失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天津市工商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或就业登记证),并提供在津参保缴费证明(2019年6月后连续3个月)。11.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除提供户籍证明或工作证明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12.如遇以下特殊情况,除提供上述对应类别应提交材料外,还须提供:(1)身份证丢失,应到天津大学报名点现场确认工作处,出具临时身份证(有效期内)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2)本科毕业后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还应在网上提交本人居民户口页(含曾用名)或公安部出具的更改居民身份证编号证明。(3)在校博士、硕士研究生报考,还需在网上提交所在校级培养单位(研究生院、处)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须上传本人《入伍批准书》(在个人档案中留存)和《退出现役证》原件。(5)现役军人考生报考,如没有身份证,须上传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证明(军级单位干部部门盖章)、军官证。(6)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考生(详见我校简章规定),还须在网上提交报考专业本科阶段的全部主干课程成绩单。六:特别提醒: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节选):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根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七条(节选):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考生提交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材料,后期不能考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并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19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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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免生接收篇—天津大学开通面向2020级校内外推免生申请复试系统

推免生接收篇—天津大学开通面向2020级校内外推免生申请复试系统天津大学校内外推免生申请复试系统网址:http://202.113.8.92/gstms(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服务系统->2020级推免生申请)为方便有意愿申请天津大学的推免生提前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特开通天津大学校内外推免生申请复试系统。系统开闭时间:2019年6月10日—2019年9月27日(当前仅开通推免硕士申请,直博生申请系统将于7月开通,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的通知)。该系统仅为天津大学接收推免生的辅助系统,用于前期复试信息采集,待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前两日内,考生必须使用教育部开通的“推免服务系统”提交天津大学志愿,完成最终录取。一、适用对象:1.有机会获得所在学校遴选为推免生的考生,均可使用该系统提交申请;2.所有天津大学本校学生,如果有意申请天津大学硕士研究生,必须登陆和使用该系统;申请者持打印出的《天津大学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直接递交至申请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二、相关说明:1.考生提交申请后,学院将会根据申请时间分批审核考生信息,并会通过注册时登记的邮箱向考生发送相关通知,请保持手机及电子邮箱畅通,耐心等待。2.我校正在组织外出招生宣传(http://yzb.tju.edu.cn/xwzx/zxxx/201904/t20190429_313205.htm),上述尚未开展招生宣讲会的地区考生若想参加现场面试,请及时在本系统中提交申请,学院将视考生报名情况准备现场面试。3.考生只需通过本系统如实填写申请,相关纸质证明材料待审核通过并参加面试时提供。三、天津大学推免生优惠政策1.凡关系调入天津大学并被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的研究生:推免硕士生,入学后第一学年在每年6000元基本助学金基础上,还可额外获得导师助研经费。表现优秀者可获得数额不等的学业奖学金,就读期间还可申请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金20000元。直博生,入学后在每年21000元基本助学金基础上,还可额外获得导师助研经费,以及数额不等的博士生学业奖学金,表现优秀者还可申请博士生国家奖学金,奖金30000元。(如有变动,请以天津大学最新文件为准)此外,具备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可直接申请我校的硕士学位研究生(推免硕士生)或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硕士在学(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学位)期间表现优秀者,可通过本校选拔在学硕士生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四、各学院接收推免生网上系统集中审核时间表学院代码学院名称学院网上集中审核时间负责招生教师办公电话201机械工程学院待更新李老师(博)张老师(硕)022-27403434202精密仪器与光电子工程学院待更新王老师022-27401298205建筑工程学院待更新张老师022-27400842206建筑学院待更新李老师022-27402393207化工学院待更新贲老师(博)022-27406439待更新郭老师(硕)022-27892369208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待更新李老师022-85356700209管理与经济学部待更新曹老师022-27890786210理学院待更新高老师022-27404118211外国语言与文学学院待更新刘老师022-27403691-605212教育学院待更新卢老师022-27401809213药物科学与技术学院待更新姚老师022-87401830-605214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待更新石老师、张老师022-27892622221马克思主义学院待更新黄老师022-27405348226生命科学学院待更新张老师022-27403906227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待更新刘老师022-87370655229国际工程师学院待更新王老师、史老师022-87370871230法学院待更新李老师022-87371015231表层地球系统科学研究院待更新李老师022-27405053232微电子学院待更新张老师022-27405716233数学学院待更新马老师022-27403615234电气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待更新王老师(全日制)022-27406272235医学工程与转化医学研究院待更新赵老师022-83612122238中国新媒体发展研究院待更新黄老师022-87371169244智能与计算学部待更新孙老师022-27407657239分子+研究院待更新翟老师022-87371889305分子聚集态科学研究院(AIE)待更新高老师022-27893326435灾难医学研究院待更新吕老师022-27893596如上为我校各学院网上系统集中审核时间,各学院将会根据申请学生情况及时遴选,发送复试通知,分批次组织复试,具体复试时间及相关安排由学院自行组织,可随时关注邮箱信息及各学院网站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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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入学考试报考点选择—关于在津参加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报名资格的通知

硕士入学考试报考点选择—关于在津参加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报名资格的通知2019年5月16日,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报公告”中发布了《关于2020年在津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往届生报名资格的通知。内容如下:2020年在津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的往届生(招生单位有特殊要求必须在本校参加考试的除外)须提供本市户籍证明(常住户口、蓝印户口、居住证)或本市工作证明。注:工作证明为本人2019年度在津参保缴费证明(须从2019年6月之后连续缴纳3个月(即6-8月、7-9月、8-10月均可)、在区社保分中心开具,须加盖“社保参保证明专用章”)及以下三种方式的任一种:①本人的工商营业执照;②本人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③本人的《天津市就业登记证》(可以通过人力社保部门或者存档机构办理《就业登记证》;如果通过个体经营或者社区服务等方式实现就业,应当在就业之日起30日内,由本人到企业户籍所在地的街镇、劳动保障部门进行登记办理)。重要提示:1.档案在津存放但无法提供上述本市户籍证明或本市工作证明的考生2020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不允许在津报名。2.2020年应届毕业生原则上选择毕业单位所在地报考点。3.从2021年的考试报名(即2020年10月进行的网上报名)开始,非津户籍的往届生在津参加考试考生须提供居住证,不再提供工作证明。我校作为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设置的报考点(考点代码1232,考点名称天津大学),将严格按通知要求进行报名资格审核。不符合户籍或者工作证明条件的考生(往届考生尤其注意),请勿选择我校报考点(选择户籍或工作所在地报考点)。我校报考点将在2020年硕士生报名现场确认环节严格审查,原则上不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现场确认,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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