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各招生单位2020年“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20-01-21 浏览量: 1300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各招生单位2020年“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

(更新中)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实施细则
备注
101
马克思主义学院
细则

103
经济学院
细则

104
财政税务学院
细则

110
工商管理学院(MBA中心)
细则

111
会计学院(会硕中心)
细则

112
公共管理学院(MPA中心)
细则

115
知识产权学院
细则

116
文澜学院
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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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指导意见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指导意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的要求以及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现就我校2019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复试录取工作指导思想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指导思想,坚持按计划招生、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立德树人,加强思想品德考核。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将考生的科研能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作为选拔的重要依据,注重选拔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科研潜力、具有特殊学术专长的优秀创新人才。二、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督查(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定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确定复试基本要求和制定复试办法,研究处理招生工作中的特殊问题等(详见中南大政字〔2008〕199号文件)。(二)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督查小组。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或分管副院长任组长,负责领导、组织本单位的博士复试录取工作,学院党委书记负责审查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道德品德和心理健康等。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负责博士复试招录纪律的监督检查,并对复试录取的纪检工作负全责。(三)各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在学院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督查小组指导下开展复试工作。(四)研究生院负责监督检查学院在复试录取工作中,对国家和学校招生政策、制度和工作纪律的执行情况以及学院、导师(组)及工作人员等的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保证招生工作顺利完成。三、博士招生计划(一)2019年招收博士研究生的指导教师以《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的博导名单为准。(二)全日制、非全日制博士招生计划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从2017年起,研究生招生计划按全日制、非全日制两类分别编制和下达。最终下达的全日制计划和非全日制计划不得调整使用。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研究生从培养方式上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形式区分。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四、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与学习年限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中南大研字〔2017〕16号)),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4年,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5年(含其硕士研究生阶段)。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最长不得超过8年。五、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形式与录取类别学校在复试时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一)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学习方式一经录取确定,不得更改。(二)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外,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必须按“非定向就业”录取。我校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只按“定向就业”招生录取。(三)博士生招生计划按学习形式及录取类别分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非全日制、定向就业”、“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在职”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非在职”4类。所有拟录取博士研究生考生均须在录取前(6月20日前)按要求完成对应拟录取手续,否则不予录取。1.全日制、非定向就业:为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录取前须将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等全部转入学校研究生院,可参加学业奖学金及其他奖励性项目的评定及助研助学金的申请,毕业时按照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根据国家和学校要求,本类拟录取考生必须在拟录取阶段将全部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学校,经审查合格后方能正式录取。未按规定完成拟录取手续者,不予录取。2.非全日制、定向就业:为在职研究生,录取前须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合同》,考生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不转入学校,培养经费由委托单位与考生本人按双方协议承担,不参加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优秀奖学金、助研助学金的评定,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必须在录取前签订《非全日制定向培养合同》。未按规定完成拟录取手续者,不予录取。3.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就业(在职):在职考生在录取前须与定向省份、定向单位和学校签订《少骨定向协议(在职)》。未按规定完成拟录取手续者,不予录取。4.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就业(非在职):非在职考生在录取前须将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等全部转入我校,并与定向省份、学校签订《少骨定向协议(非在职)》。未按规定完成拟录取手续者,不予录取。六、复试基本分数线与复试资格的确定(一)非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的复试基本分数线根据学科门类联考科目不同,分别划线:1.外国语45分,理论经济学联考《2001经济学一》50分,业务课二60分,总分160分。2.外国语45分,应用经济学联考《2002经济学二》50分,业务课二60分,总分160分。3.外国语45分,法学类联考《2003法学基础》60分,业务课二60分,总分165分。4.外国语45分,管理类联考《2004管理学》60分,业务课二60分,总分195分。5.外国语45分,其他非联考业务课一60分,业务课二60分,总分165分。(二)少数民族骨干专项计划复试基本分数线1.少数民族考生:外语40分,总分150分。上线生的排序方式明确如下:按初试总分从高往低排序,按少数民族考生招生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复试名单;如总分相等则以外语成绩降序排序,如外语成绩相等则以业务课一成绩降序排序。2.汉族考生:外语40分,业务课一、业务课二、总分成绩均须达到学校对同类非专项计划考生的成绩合格要求(详见本文件第六大点第一条)。上线生的排序方式明确如下:按初试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汉族考生招生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复试名单;如外语成绩相等则以总分降序排序,如总分相等则以业务课一成绩降序排序。(三)思政工作骨干专项计划:外语45分,业务课一45分,业务课二60分,总分160分。(四)对口支援专项计划:外语40分,总分125分。上线生按初试总分从高往低排序,按对口支援专项招生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复试名单。(五)学院应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和招生计划等,在学校复试基本分线的基础上确定各专业的非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的复试分数线和参加复试考生名单。生源充足的前提下,复试须采取差额形式进行。复试比例按不超过1:3的比例控制,一般不得低于1:1.2。入围参加复试名单必须在合格生源中依考生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学院须将复试名单公示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六)调剂问题:合格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不得进行调剂。复试合格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由于报考专业导师招生人数限制原因而无法在该专业录取的,可以跨专业调剂。跨专业调剂应在相同一级学科内进行,但理论经济学和应用经济学两个一级学科之间可以相互调剂。七、复试工作要求与成绩使用(一)复试应包括专业知识与技能、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以及思想政治品德等考核内容,复试重点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培养潜能、创新能力与创新精神等。复试程序要规范,必须有现场记录、成绩和评语;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任何人不得改动。使用学校下发的《博士生复试记录表》,认真做好复试记录,复试结束后交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录音录像材料由学院存档备查。所有复试记录等相关材料应保留3年。(二)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的使用:复试成绩为100分,入学考试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相加组成。(三)录取名单的确定: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非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思政工作骨干专项博士研究生、对口支援专项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按照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少数民族考生,复试合格的前提下,按初试总分从高往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如初试总分相等则以初试外语成绩降序排序,如初试外语成绩相等则以初试业务课一成绩降序排序。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汉族考生,复试合格的前提下,按初试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如初试外语成绩相等则以初试总分降序排序,如初试总分相等则以初试业务课一成绩降序排序。(四)各学院应根据教育部和学校复试录取工作基本要求,结合本学院各学科专业的招生计划及考生的初试成绩,制定本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提前在网页上公示并送交研究生院备案。学院的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必须严格遵循国家及学校各类招生考试复试工作文件的要求。八、复试录取(一)限定每位导师一年招收博士生人数不得超过2名(含专项计划考生),且每位导师一年招收专项计划考生不超过1名。现职校领导一年招收博士生人数不得超过1名(含专项计划考生)。(二)由于博士招生计划紧缺,上线考生生源总体充足,各学院务必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招生指标的滥用与浪费。(三)学习形式及录取类别等信息以学院报送的拟录取数据和录取前所签协议为准,一经录取确定,任何阶段均不得更改。(四)根据教育部《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9年博士招生简章》等国家和学校文件的相关要求,我校2019年拟录取博士研究生须在6月20日前按规定完成相应的拟录取手续、审查无误后方能正式录取。未按规定完成拟录取手续者,不予录取。所有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均视同已在报考及复试阶段均已知悉并同意上述条款。拟录取手续办理要求如下:1.全日制、非定向就业:6月20日前须将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等全部转入学校研究生院档案室。2.非全日制、定向就业:6月20日前向学校提交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完整的《定向合同》。3.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就业(在职):6月20日前向学校提交与定向省份、定向单位和学校签订的《少骨定向协议(在职)》。4.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就业(非在职):6月20日前须将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等全部转入我校,并提交与定向省份、学校签订《少骨定向协议(非在职)》。九、复试录取的监督与纪律进一步加强招生规范管理,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考风考纪,严查违规行为,严格责任追究,大力推进招生信息公开,确保博士研究生招生规范有序、公平公正。1.实行研究生招生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在正确发挥导师组及导师自主性、科学性的同时,学院要对本院的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按照本《意见》的指导思想与具体原则,给予科学合理的引导,进而对此项工作负全责。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学院、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要追究相应责任。2.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或近亲属报考本人所在学院的导师和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本学院当年度的博士生复试及录取的相关工作。3.做好招生信息公开工作。在复试、录取阶段,要提前在网站上,向社会公布本单位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本院或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所有考生(含拟录取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总的成绩)等信息。拟录取名单,学院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学校统一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专门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对于专项计划、调剂录取等信息应进行说明。4研究生招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学院应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与学校相关规定,认真按照学校规定的复试录取程序、要求和时间表进行操作,不得超越国家和学校招生政策的规定和权限自定招生办法,不得擅自随意变更。5.复试工作应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客观准确”的原则,切实做到公正无私,不走过场,严格把好复试质量关。十、复试及拟录取时间各学院应在5月20日前完成复试及拟录取名单公示工作。5月20日前将签字盖章的《复试及拟录取信息汇总表》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校将在统一公示结束后调取拟录取考生人事档案、政治审查和发放拟录取通知。十一、学校对博士研究生管理的相关规定学校对全日制、非在职的优秀博士生提供各类奖助学金;全日制、非在职博士研究生可申请助学贷款。鼓励博士生在读期间发表学术论文、撰写学术专著或参与科研项目,对学术上有显著成绩或取得科研成果的给予特别奖励。十二、其他1.未尽事宜以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为准。2.本意见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2019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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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中南大全体研究生同学、研究生导师及2020级考生的一封信

致中南大全体研究生同学、研究生导师及2020级考生的一封信全体研究生同学、研究生导师及2020级考生:近期,学校发布了《关于延迟开学的通知》《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全体师生校友的一封信》,希望大家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同时,能够以纯净之心看世界,以柔软之心待他人,以平常之心过生活。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在此首先提请各位在读研究生同学,在收到学校正式的开学通知之前,不要提前返校。同时,就大家关心的相关事项,作如下通告:一、研究生疫情防控工作(一)做好留校学生情况监测。各培养单位已指定专职辅导员负责建立留校研究生信息台账,密切关注留校学生身体健康状况,并每日更新上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同时,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做好留校研究生信息统计、餐食配送、防护用品和生活物资发放等工作,为留校研究生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减少留校研究生外出次数,预防留校研究生交叉感染。(二)做好分类防控和跟踪管理。研究生导师、专职辅导员,分别对留校、离校的研究生进行跟踪管理,通过网站、微信、学生群等网络媒体,向学生和家长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提醒同学们减少外出活动,不信谣、不传谣,做好自我隔离、自我防护和信息报备。同时,配合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为同学们提供多种形式的心理咨询和辅导,做好疫情心理防护工作。(三)做好疫情处置工作。各培养单位已建立疫情应急处理机制,严格落实学校疫情防控措施,加强值班值守和联防联控,及时做好疫情分析研判和信息报送,实施“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如出现留校学生感染病例,将配合学校医院协调做好学生就诊工作。二、研究生招生工作(一)2020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公布时间原定于2月上旬,复试时间原定于3月下旬。现拟根据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工作部署作出适当调整,初试成绩公布和复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二)2020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已于1月15日开放,关闭时间为2月29日。考生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问题,可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研招办(招办(yjszsb@zuel.edu.cn,)),研招办将在学校正式开学第1周统一处理。2020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考试时间另行通知。三、研究生教学工作(一)研究生网上选课网上选课系统已于1月13日开放,原定关闭时间为2月23日,拟将系统关闭时间延长至正式开学第1周。(二)研究生成绩录入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末研究生课程成绩录入系统已于2019年12月29日开放,原定截止时间为2月16日,拟将截止时间延长至正式开学第1周。(三)课堂教学进度课堂教学进度将根据学校调整后的校历教学周次进行详细安排。研究生院将制定春季研究生课堂教学组织方案,请各开课单位和任课教师充分做好课程开课预案,可充分利用线上资源,适当调整课程教学大纲,灵活安排课程教学时间,组织学生通过网络自主学习、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直播授课等方式开展学习,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四)其他工作1.已发布通知的材料提交工作,含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报和中期考核材料、毕业资格审核材料、研究生科研创新平台项目立项材料,提交时间延迟至开学后。2.暂未发布通知的工作,如教学检查、成绩复查、试卷抽检、项目遴选等,在不影响工作进度的前提下,根据开学时间进行具体安排。3.如遇紧急事务,经请示院领导后,进行线上办理,开学后再补齐纸质材料。四、研究生学位管理工作(一)学位论文预答辩、检测和双盲评审工作1.原定于在寒假期间完成预答辩工作的导师组,应及时向所在培养单位报备执行预案,各培养单位汇总情况并在2月15日前通过微信群向校学位办公室报备。2.学位论文检测和双盲评审工作开展时间原则上保持不变,以保证本学期学位授予工作的正常进行。具体工作内容见研究生院官网2019年12月31日《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检测与双盲评审工作的通知》(http://yjsy.zuel.edu.cn/2019/1231/c3425a233591/page.htm),请各培养单位、各位导师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因时制宜加强指导,共同努力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烦请各培养单位按时在线上完成电子数据报送,开学后补齐纸质材料。3.3月1日10时起,研究生可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上传学位论文盲审版本,原定于3月16日关闭上传端口,现拟将关闭时间延长至3月21日。论文上传后还需经过导师和院系审核通过。为节约送审时间,审核通过后的论文将立即送审,无法撤换。各研究生应当认真操作,准确上传待盲审论文,在使用过程中如遇问题或困难,可咨询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工作秘书。师生端登录网址为http://yjs.zuel.edu.cn/ssfw/login_cas.jsp。4.系统用户名和密码。用户名和密码请使用学校统一身份认证信息登录,原始的登录用户名为工/学号,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学校已启用微信扫码登录和短信动态码登录功能,具体方式按照安全提示在中南大微校园上进行绑定登录。5.对于未抽中双盲评审需送同行专家评议的论文,由各培养单位提前做好工作预案,保证学位论文质量。6.免费获取文献资源。为进一步满足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准备开题报告等教学活动需要,中国知网已免费开放文献资源,具体获取方式可关注网络公告。(二)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预计在5月上旬启动,学校将在4月底发布正式工作通知。(三)暂停毕业生学位档案窗口业务及远程服务在正式开学前,学校档案馆暂停毕业生学位档案窗口业务及远程服务,请广大师生和校友及社会认证机构知悉,开放时间另行公布。(四)特殊问题咨询服务如有特殊问题需咨询,请发送电子邮件联系学位办,联系邮箱为xwb@zuel.edu.cn,我们会每日定时查看,及时回复。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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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点须知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点须知根据《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简称《报名工作通知》,鄂高考〔2019〕23号)有关要求,为做好我校报考点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现就考点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报考条件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报名工作通知》明确规定:(一)报考2020年硕士研究生考试的考生,应符合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各类考试方式所规定的报考条件。(二)我省考点仅接受本省高校应届本科毕业考生、本省户籍往届考生和长期在本省工作但户口未随迁的往届考生报考。应届本科毕业生须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单独考试考生须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报考,其他考生须选择户口或工作所在地报考。本省户口往届考生选择在户口所在地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本省户口往届生在工作所在地报名和长期在本省工作但户口未随迁的外省籍往届考生报名,须提供工作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由工作所在地社保局开具的本人近3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提供虚假证件、证明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因未按规定提供上述材料而造成报名点不予现场确认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三)4206报考点生源范围根据湖北省教育考试规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报考点代码4206)报考点的生源范围如下:1.武汉市报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考生。2.我校应届本科毕业、报考省外招生单位以及报考武汉地区未设报考点的招生单位的考生。(四)其他1.湖北省考生的报考点选择以《关于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鄂高考鄂高考〔2019〕23号)相关要求为准。有关报考点选择事宜的详细情况请到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研招考试”栏目(http://www.hbea.edu.cn)或相应报考点网站查询专项通知。报考点选定后不能修改,一旦选定报考点就必须到该报考点确认并参加考试。2.由于受考点考场容量所限,报名期间,省级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将根据各报考点已报名考生人数,实时关闭相应报考点接收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功能,以对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考生进行分流。3.工作或户口所在地非湖北省的考生根据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二、报名方式及程序2020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所有考生网上报名后均需在规定时间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否则报名信息无效。现场确认相关要求均以学校11月初发布的《现场确认工作通知》内容为准。(一)网上报名1.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2019年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网报)。2.正式网报:2019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3.报名方式: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按网页提示和要求填写本人报名信息。网报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部分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网上报名中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现场确认时应提交有效期内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否则不予现场确认。网上填报信息时,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特别提醒:1.考生网报时在网上缴纳报名费。2.全省不再统一购置考生文具,考生自带必备文具参加考试。不得将书刊、报纸、稿纸、资料、无线通讯工具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及收发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等违规物品带入考场。鉴于考场配有挂钟,不得携带手表等计时工具进入考场。(二)现场确认1.工作时间:2019年11月6日—10日,具体时间以学校11月初发布的《现场确认工作通知》时间为准。2.确认须知:(1)考生根据报名日程调整好自己的工作安排,提前进行网上缴费,按时、本人亲自到报考点照相、确认信息。如仅通过网上报名点击了报考点而未按要求缴费、未到报考点现场照相并确认报名信息,则网上报名信息无效。(2)必须本人亲自到报考点现场照相,不能用照片代替照相,否则报考点工作人员将拒绝其现场确认,其报名信息无效。(3)凭有效身份证进行现场确认,现在还未办理的考生应尽快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特别提醒:2020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并实行刷身份证入场,没有有效身份证的考生一律不能入场考试。(4)2020年9月1日前可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考生须持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出具的《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籍考生2020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资格申请表》、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持所就读高校出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方可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现场确认前未能取得自考毕业证的在籍自考生,需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的《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籍考生2020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资格申请条件及流程》,于2019年10月21日-11月1日前往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沙湖考试基地进行现场审查。(5)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得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三、注意事项(一)政策注意事项1.考生在报名前请仔细核对是否符合教育部《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以及招生单位的其他文件对报考要求的详细说明。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学院、学校、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及教育部将在复试、录取检查、入学资格复核等各个阶段多次进行考生报考资格的全面审查。任何阶段,一经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含推免生),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所有阶段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2.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将取消推荐免试生资格。3.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研究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的,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和要求填写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4.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考前应仔细阅读诚信应考承诺书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考试作弊涉嫌违法,如有违犯,交由司法机关按刑法修正案(九)第284条进行处理。(二)报名注意事项1.学习方式上区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根据《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考生根据国家招生政策、高校招生简章要求,及本人实际情况慎重选择报考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专业和方向原则上只按“定向就业”招生录取,报考上述专业的考生须选择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进入拟录取阶段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经定向就业单位签字盖章的《定向培养合同》,否则不予录取。除少骨计划外,全日制研究生必须按非定向录取。2.报考类别区分: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根据教育部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1)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考生须根据本人实际情况慎重填报。“录取类别”信息一经录检确定,不能修改。(2)填报“定向就业”的考生,需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所在地码”、“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字段信息,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提交《定向合同》签字盖章的定向单位一致。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填报范式如下:XX省XX市XX区+定向就业单位全称。(3)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将全部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学校;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在录取前完成定向协议的签订。未按规定完成拟录取手续者,不予录取。(4)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必须填报“定向就业”。“定向就业单位所在地码”、“定向就业单位名称”信息必须与本人所提交《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报考登记表》上的签章单位信息一致。3.填写的通信地址必须准确、详细(该地址将用于寄发录取通知书);联系电话在报名、录取期间须保持畅通,不得擅自更改。如因本人原因导致录取通知书无法送达或电话无法联系,全部后果由本人承担;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网上报名时,需要校验码,没有校验码将不能选择报考这类考试方式。不同考试方式的校验码不能混合使用。不同考试方式网上报名校验码的获取方式不同。相关考生请注意查阅省教育考试院相关工作通知。重要提示: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须在到现场确认(2019年11月10日截止)之前把《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报考登记表》寄送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在现场确认阶段应提交个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四、准考证网上下载打印及考场安排查询1.2019年12月14日至23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均不得涂改或书写。重要提示:考生准考证为成绩查询、复试、录取等阶段重要凭证,请注意及时下载保存电子文档,教育部网报系统关闭后即无法打印。2.选择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可于考试前一天登录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yzb.zuel.edu.cn/)查询考场安排。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办公地址:南湖校区研究生院楼101室邮政编码:430073联系电话:027-88386706(工作日8:00至11:45,14:00至17:15)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b.zuel.edu.cn/E-mail:yjszsb@znuf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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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普通招考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开始了!

2020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普通招考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开始了!报名网址:https://yz.chsi.com.cn一、基本要求凡报考我校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者,务必仔细阅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链接),报考者须同时具备招生简章中列出的各项要求。考生在报名前请仔细核对是否符合教育部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以及招生单位的其他文件对报考要求的详细说明。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学院、学校、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及教育部将在复试、录取检查、入学资格复核等各个阶段多次进行考生资格的全面审查。任何阶段,一经查实不符合报考、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所有阶段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特别说明:2020年我校博士招生专业“营销管理1202Z1”和“经济统计学0714Z1”的全部招生名额已通过“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录满,不再招收普通招考博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列明的其他普通招考招生专业均有名额用于招收普通招考博士。二、报考程序1.网上报名(1)网报时间:2020年1月13日—2月29日。2月29日24点网上报名系统关闭;(2)网报流程:注册→登录→阅读报考须知→上传电子照片→完整填写报名信息→网上缴费→打印《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重要提示:网报成功后,系统缴纳报名费200元/人。请务必在网报时间内按照报名系统要求进行网上缴费,恕不接待其他方式缴费。未按时缴费者视为报名不成功。(3)填写《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中的“本人自述”内容;如报考非全日制和少干在职的考生,还需填写“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4)注意事项①电子照片要求为正面免冠彩色半身电子照片,背景为白色,图像规格:567像素(高)×390像素(宽),头部宽度为248~283像素,头部长度为331~390像素,分辨率300dpi,图像文件大小在20~200kB,JPG格式。②外语语种默认为英语。若选择俄语、日语、法语和德语,请在网报系统的“备用信息”中注明报考语种。未注明语种者,视为使用英语。③报考者完成网上报名后,请务必牢记网上报名号并打印《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2.资格审查(1)时间:资格审查和交送报考材料在考试前领取准考证时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2)资格审查时需提交的材料包括:①《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网报成功后通过报名系统双面打印并签名)1份;②2名副高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信各1份(均须专家本人签字)(模板链接),且提供专家职称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如推荐专家为我校老师,则无需提供职称证明);③考生考试诚信承诺书1份(由考生本人在资格审查时填写);④体格检查表(市级三甲以上医院或我校医院的体检表)1份;⑤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交所在学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能如期毕业的研究生学籍证明,获得国外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⑥硕士阶段成绩单1份(须加盖硕士培养部门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⑦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限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1份;⑧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发放准考证,取消考试资格。三、准考证领取请报考者于2020年4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告)凭本人有效身份证、相关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携带学生证;往届硕士生须携带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和上述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到学校接受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未通过者,准考证不予发放;准考证不另邮寄。四、初试安排及成绩公布1.初试科目:包括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均为笔试。2.初试时间:2020年4月上旬,考试时间为一天半。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3.初试地点:学校南湖校区。4.成绩查询:考生可于4月底5月初在中国研究生招生网(链接)查询初试成绩,学校不另向考生邮寄初试成绩书面通知单。5.考生自带文具,考点不再提供文具。考生可携带文具为“2B铅笔2-3支或2B自动笔1支、笔芯1盒;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2-3支;橡皮擦1块;三角板2个(45度三角板和30、60度三角板各1个);透明垫板1个;透明文具盒或包装袋1个(禁止使用铁制文具盒)以及招生单位有说明的其他文具”。五、复试及录取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按招生专业上线考生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复试名单。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综合考察考生的整体素质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期间确定拟招录导师。具体要求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指导意见》为准,请注意关注学校研招网“博士研究生”栏目。六、其他说明1.报考者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不能被录取的,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2.对报考者的学位信息有疑问的,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方准予考试。对报考者的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学籍证明(登录学信网进行“学籍查询”,下载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学校2020年拟招收28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专业高等教育管理方向拟招收2名思政骨干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具体以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为准,请关注学校研招网“博士研究生”栏目后续通知。4.学校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目,不提供历年专业课试题,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5.前期报考我校“申请-考核”制或“硕博连读”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报考“普通招考”类博士,考生须按本公告要求重新进行网上报名并缴费。5.未尽事宜,请报考者直接向报考院系咨询。各博士招生院系联系方式(链接)6.网上报名期间,若因网络拥挤造成报名过程异常的,请等网络畅通后再报名。7.请报考者随时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的最新博士生招生信息,或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报名公告。七、联系方式1.各博士招生院系联系方式(链接)2.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430073。3.咨询电话:(027)88386706;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4.Email:yjszsb@zuel.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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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调整近期2020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的通知

【重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调整近期2020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的通知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精神,按照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校就调整近期研究生招生工作通知如下:一、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公布时间由原定的2月11日顺延至与我校开学时间基本同步,具体公布时间和成绩复查时间另行通知。二、原定于3月下旬举行的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和4月上旬举行的2020年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推迟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三、报考我校2020年研究生的考生(含硕士和博士),请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家安心做好下一阶段的考试准备,未接到我校正式通知前,不得擅自到校。四、在保证考生健康和权益的前提下,我校会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部署要求,有序安排硕士和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工作。具体事宜请密切关注我校研招网主页、研究生院微信公众号及学院网站。在此期间如有咨询事宜,请通过研招邮箱联系:yjszsb@zuel.edu.cn,我们会竭诚为大家做好服务工作。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院2020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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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4206)2020年硕士研究生报考现场确认公告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4206)2020年硕士研究生报考现场确认公告根据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2020年湖北省硕士研究生考试网上报名须知》、《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现场确认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校报考点实际情况,为顺利完成2020年硕士研究生报名现场确认工作,现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报考点(代码为4206)现场确认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时间:2019年11月6日-1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地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南湖体育馆内二、现场确认必备材料1.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打印出的本人的《报名信息表》。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现役军人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①省内驻地部队出具的证明。②有效身份证件。按照总参谋部要求,军人在执行非军中事务时应使用居民身份证,军人报名考试时应出示居民身份证。军人考生尚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须出示军级主管单位《未办理身份证军人报考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证明》(附件一)方可进行信息确认和电子照相。重要提示:2020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考生必须持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入场,没有居民身份证的考生一律不得入场考试。3.报考点要求的学生证、户口本、居住证、社保缴费证明等考点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见考点资格审查)。4.考生本人的学历证书(具体要求见报考资格审查)。重要提示:考生提交的所有材料均存档备查。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任何阶段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因未按规定提供上述材料而造成报名点不予现场确认、或取消考生考试、录取资格,所有责任均由考生自行承担。三、现场确认工作流程及要求工作流程:考点资格审查—报考资格审查—照相—领表—交表(一)考点资格审查本报考点接受现场确认的考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缺一不可:1.已通过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且网上成功缴费;2.网报时已选择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作为报考点,报名号前四位为4206;3.符合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2020年湖北省硕士研究生考试网上报名须知》、《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现场确认工作的通知》以及《2020年硕士研究生考试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考点须知》对我校报考点生源范围的规定,生源范围及证明材料要求如下:(1)报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武汉市考生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武汉市高校的本人学生证(含7个注册章)原件及复印件;武汉市往届生提供本人武汉市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长期在武汉市工作但户口未随迁的往届考生须提供武汉地区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由工作所在地社保局开具的本人近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2)报考省外招生单位以及报考武汉地区未设报考点的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学生证(含7个注册章)原件及复印件;(二)报考资格审查1.应届本科毕业生设有报考点的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须选择本校报考点报考,其他应届本科毕业生须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报考点报考,现场确认时须出示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往届毕业生武汉市户口往届考生选择在户口所在地报名的,须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非武汉市户口往届生及长期在本市工作但户口未随迁的非武汉市户口往届考生在我校报名的,须提供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出具近3个月的武汉市社保缴费凭证(可在网上查询验证)。3.现役军人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①省内驻地部队出具的证明。②有效身份证件。按照总参谋部要求,军人在执行非军中事务时应使用居民身份证,军人报名考试时应出示居民身份证。军人考生尚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须出示军级主管单位《未办理身份证军人报考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证明》方可进行信息确认和电子照相。4.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为学生证)。2001年以后高等学校发放的学历证书的信息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5.在我省注册,未取得自考本科毕业证的在籍自考生,报考时须出具持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开具的《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籍考生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申请表》。未取得毕业证的网络教育考生报考时须出具所就读高校开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因证书已存档不能提供原件的,由存档部门加盖公章并予注明的“证书复印件等同原件使用”。(三)照相考生凭有效身份证进行照相,考生要保持衣着整洁,最好穿浅色衣服,拍照时应将双耳露出。(四)领表领取现场打印出来的2份《全国硕士生入学考试报名情况登记表》(背面印有《2020年湖北省硕士研究生考试诚信应考承诺书》),核对报考信息并签字确认。重要提示: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规定: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五)交表交回1份《全国硕士生入学考试报名情况登记表》至报考点。考生留存1份《全国硕士生入学考试报名情况登记表》。重要提示:考生本人未到现场完成考点资格审查、报考资格审查、照相并交表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四、其它事项1.考生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并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教育部、湖北省考试院各类招生文件和我校《招生章程》中所列的各项报考条件及具体要求,在复试、录取检查等阶段教育部、学校和学院将对报考资格进行多次复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取消报考资格、各阶段成绩无效,相关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2.未网上交费的报考信息无效。我省各考点的报考费由省教育考试院委托“研招网”以网上收费形式收取。网上报名结束前取消报名信息的,已缴的报考费将统一退费。网上缴费后因故未按期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考生,不退报考费。报考费相关事项以省教育考试院的通知为准。3.根据湖北省考试院要求,我校考点不统一配备考试文具。建议考生可携带的文具种类和数量如下:2B铅笔2-3支或2B自动笔1支、笔芯1盒;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2-3支;橡皮擦1块;三角板2个(45度三角板和30、60度三角板各1个);透明垫板1个;透明文具盒或包装袋1个(禁止使用铁制文具盒)等。特此公告附件一:未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军人考生参加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证明.doc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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