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2019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天津大学 2020-01-16 浏览量: 1383

天津大学2019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欢迎全国各大院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校2019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硕士生)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上述两类统称推免生。

为使我校2019年接收招收推免生工作有序、规范进行,现将有关具体事宜做如下规定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基本条件

1.申请人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3.申请人必须是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或综合成绩名列本专业前茅;

4.申请人须被推荐高校列入推免生名单;

5.申请人在本科阶段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取得科研成果,或在国内外重大竞赛中获奖,可优先考虑;

6.申请人在本科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处罚或处分。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直接申请我校的硕士学位研究生(推免硕士生)或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硕士在学(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学位)期间表现优秀者,可通过面向本校选拔在学硕士生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二、资助与奖励政策

1. 凡关系调入天津大学并被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的研究生:

推免硕士生,入学后第一学年在每年6000元基本助学金基础上,还可额外获得导师助研经费。表现优秀者可获得数额不等的学业奖学金,就读期间还可申请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金20000元。

直博生,入学后在每年21000元基本助学金基础上,还可额外获得导师助研经费,以及数额不等的博士生学业奖学金,表现优秀者还可申请博士生国家奖学金,奖金30000元。

2.对来自教育部公布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含天大)的推免生,在推荐学校综合成绩排名前15%者,入学后一次性奖励资助2000元;对来自教育部公布的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推免生,在推荐学校综合成绩排名第一者,入学后一次性奖励资助2000元。注:上述综合成绩排名依照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备案信息为准。

3.对于来自外省市院校的推免生,入学后一次性给予1000元差旅补助。

三、推免硕士生申请程序

928日教育部“推免申请系统”开通之前,有意到我校参加推免复试的外校考生须通过我校推免申请系统网址:http://202.113.8.92/gstms填报志愿;通过初审并被允许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天津大学2019级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申请表》(填报完成后生成打印);

2.本科学习成绩单一份,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或院级单位公章(红章原件)。

材料整理及提交方式:所提供材料均采用A4纸大小(成绩单可按所在学校格式),申请材料均需在复试前递交所申请学院研究生教务老师或复试秘书,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另,考生在复试时需提供以下材料以备查验:

1.本人学生证、身份证;

2.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或合格证书;

3.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获奖证书者,提供相关证明。

有望被列入推免生名单的本校生,登陆我校推免申请系统(网址:http://202.113.8.92/gstms填报志愿,打印《天津大学2019级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申请表》,并交申请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备案。

已参加我校研究生招生夏令营的考生不需要再通过此系统填报志愿。

 

四、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申请程序

928日教育部“推免申请系统”开通之前,凡有意申请天津大学2019年直接攻博生的学生:

(一)登陆报名网址http://202.113.5.137/bszs/front/(6月底开通)

(二)报名材料明细如下(其中证件、证书类均需验原件留复印件)

1.2019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该表由报名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无需编辑,手工签署本人姓名。

2. 《报考天津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研究计划书》;

填写对攻读博士学位的认识和对将来课题研究的看法等。

3.《专家推荐书》份;

从报名系统下载空白《专家推荐书》,按照要求请两位教授或相应职称的专家填写推荐理由和意见,并请手工签署姓名和加盖公章。

4.《本科生课程成绩单》原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5.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6.学生证复印件一份;

7.教务处开具的应届本科生证明。

 

请各位考生将上述材料准备完毕后,用 A4 纸规格,按上述顺序沿左侧装订好,复试现场交至学院研究生教务老师。

注:报名时,考试方式选择 “本科直博;本科直博生因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网报时只选择有本科学历和本科学位,但无需填写证书编号。

 

五、接收工作安排

1.申请人必须在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开通期间(2018928-1025日),对我校相关专业提出申请。

2.我校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额满为止,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

3.复试录取基本要求

复试考察学生德、智、体、能、勤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着重考察学生科研创新潜力,对学科的认识、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考生知识背景等。

复试可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复试内容可参考复试大纲(http://yzb.tju.edu.cn/xwzx/tkss_xw/)。各学院可根据申请学生情况及时遴选,发送复试通知,分批次组织复试,具体复试时间由学院自定,所有复试工作必须在20181024日之前完成。

4.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接收的考生,由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5.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凡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需在我校研招网(http://yzb.tj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六、其他说明:

1.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录取资格。

2.复试期间不再安排体格检查,体检工作统一放在转年新生开学报到期间进行。

注:以上政策及时间节点安排参照2019年教育部文件,若有变动以2019年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



附件一:

各学院研究生招生管理工作人员电话

学院名称

联系电话


学院名称

联系电话

机械工程学院

27403434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7892622

精密仪器与光电子工程学院

27401298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27407657

建筑工程学院

27400842

软件学院

27406107

建筑学院

27402393

马克思主义学院

27405348

化工学院

硕27892369

生命科学学院

27403906

博27406439

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

87370655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85356700

国际工程师学院

87370871

管理与经济学部

27890786

法学院

87370809

理学院

27404118

表层地球系统科学研究院

27405053

外国语言与文学学院

27405174-606

微电子学院

27405714

教育学院

27401809

数学学院

27403615

药物科学与技术学院

87401830-605

电气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

27406272

医学工程与转化医学研究院

83612123




 

 

电话:(022)27404743 27406405

Email:yzb@tju.edu.cn

 

咨询及申诉渠道:

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7404743

天津大学纪委办公室   27403794

  


 

附件二:

天津大学2019年接收学术型推荐免试生的专业一览表

专业代码

专业(领域)名称

所在学院

080101

一般力学与力学基础

机械工程学院

080102

固体力学

机械工程学院

080103

流体力学

机械工程学院

080104

工程力学

机械工程学院

0801Z1

生物力学

机械工程学院

080200

机械工程

机械工程学院

0802J1

风能工程

机械工程学院

0802Z1

工业设计

机械工程学院

080701

工程热物理

机械工程学院

080702

热能工程

机械工程学院

080703

动力机械及工程

机械工程学院

080705

制冷及低温工程

机械工程学院

0807J1

环境能源工程

机械工程学院

081406

桥梁与隧道工程

机械工程学院

080300

光学工程

精密仪器与光电子工程学院

0803Z1

光电子与光子学技术

精密仪器与光电子工程学院

080400

仪器科学与技术

精密仪器与光电子工程学院

083100

生物医学工程

精密仪器与光电子工程学院

0831Z1

医学物理学

精密仪器与光电子工程学院

081400

土木工程

建筑工程学院

081500

水利工程

建筑工程学院

0815J1

风能工程

建筑工程学院

0815Z2

岩土力学与工程

建筑工程学院

082400

船舶与海洋工程

建筑工程学院

081300

建筑学

建筑学院

083300

城乡规划学

建筑学院

083400

风景园林学

建筑学院

130400

美术学

建筑学院

130500

设计学

建筑学院

071010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化工学院

080502

材料学

化工学院

080706

化工过程机械

化工学院

081701

化学工程

化工学院

081702

化学工艺

化工学院

081703

生物化工

化工学院

081704

应用化学

化工学院

081705

工业催化

化工学院

0817J4

合成生物学

化工学院

0817Z1

制药工程

化工学院

0817Z2

能源化工

化工学院

0817Z3

材料化工

化工学院

083100

生物医学工程

化工学院

083201

食品科学

化工学院

080502

材料学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80503

材料加工工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805Z1

高分子材料科学与工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20200

应用经济学

管理与经济学部

081103

系统工程

管理与经济学部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管理与经济学部

120200

工商管理

管理与经济学部

120400

公共管理

管理与经济学部

120502

情报学

管理与经济学部

070201

理论物理

理学院

070205

凝聚态物理

理学院

070207

光学

理学院

070300

化学

理学院

071011

生物物理学

理学院

080501

材料物理与化学

理学院

081701

化学工程

理学院

081704

应用化学

理学院

050100

中国语言文学

外国语言与文学学院

050211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外国语言与文学学院

040100

教育学

教育学院

0401Z2

跨文化教育

教育学院

0401Z3

研究生教育学

教育学院

040203

应用心理学

教育学院

120403

教育经济与管理

教育学院

100700

药学

药物科学与技术学院

1204Z2

卫生事业与药事管理

药物科学与技术学院

071007

遗传学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080702

热能工程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081403

市政工程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081404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083001

环境科学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083002

环境工程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0830J2

环境能源工程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0830Z1

环境信息与规划管理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0830Z2

环境生态学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0830Z3

海洋环境科学与技术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081104

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081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083500

软件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083500

软件工程

软件学院

010102

中国哲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010108

科学技术哲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03050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马克思主义学院

030503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马克思主义学院

030504

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

马克思主义学院

030505

思想政治教育

马克思主义学院

030506

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马克思主义学院

071000

生物学

生命科学学院

070700

海洋科学

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

0707Z1

海洋技术

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

030100

法学

法学院

070902

地球化学

表层地球系统科学研究院

077601

环境科学

表层地球系统科学研究院

080902

电路与系统

微电子学院

080903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

微电子学院

080904

电磁场与微波技术

微电子学院

070100

数学

数学学院

080800

电气工程

电气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

081000

信息与通信工程

电气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

081100

控制科学与工程

电气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

107200

生物医学工程

医学工程与转化医学研究院

070205

凝聚态物理

变革性化学与未来技术研究院

070300

化学

变革性化学与未来技术研究院

080501

材料物理与化学

变革性化学与未来技术研究院

107200

生物医学工程

灾难医学研究院

 

附件三

天津大学2019年可接收全日制专业学位推荐免试生的专业(领域)一览表

专业代码

专业(领域)名称

所在学院

085201

机械工程

机械工程学院

085206

动力工程

机械工程学院

085234

车辆工程

机械工程学院

085237

工业设计工程

机械工程学院

085202

光学工程

精密仪器与光电子工程学院

085203

仪器仪表工程

精密仪器与光电子工程学院

085230

生物医学工程

精密仪器与光电子工程学院

085213

建筑与土木工程

建筑工程学院

085214

水利工程

建筑工程学院

085223

船舶与海洋工程

建筑工程学院

085100

建筑学

建筑学院

085213

建筑与土木工程

建筑学院

085300

城市规划

建筑学院

095300

风景园林

建筑学院

135100

艺术

建筑学院

085216

化学工程

化工学院

085235

制药工程

化工学院

085238

生物工程

化工学院

085204

材料工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25100

金融

管理与经济学部

025600

资产评估

管理与经济学部

085236

工业工程

管理与经济学部

085240

物流工程

管理与经济学部

085204

材料工程

理学院

055100

翻译

外国语言与文学学院

045114

现代教育技术

教育学院

045120

职业技术教育

教育学院

045300

汉语国际教育

教育学院

045400

应用心理

教育学院

105500

药学

药物科学与技术学院

085213

建筑与土木工程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085229

环境工程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085211

计算机技术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085212

软件工程

软件学院

085208

电子与通信工程

国际工程师学院

085211

计算机技术

国际工程师学院

085213

建筑与土木工程

国际工程师学院

085214

水利工程

国际工程师学院

085230

生物医学工程

国际工程师学院

035101

法律(非法学)

法学院

035102

法律(法学)

法学院

085208

电子与通信工程

微电子学院

085209

集成电路工程

微电子学院

085207

电气工程

电气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

085208

电子与通信工程

电气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

085210

控制工程

电气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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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2019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天津大学2019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一、培养目标为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完善我国工程技术人才培养体系,2011年我国设置工程博士专业学位(英文名称:DoctorofEngineering,缩写:D.Eng)。其培养目标是造就工程科技和工程管理方面的高层次领军人才。工程博士学位获得者应具有相关工程技术领域、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备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进行工程技术创新以及规划和组织实施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工作的能力,在推动产业发展和工程技术进步方面能做出创造性成果。二、报考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二)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其中境外所获得学位需出具“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证和毕业证),且硕士期间从事过工程实践类课题研究;(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2013年9月1日之前获得),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须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并提供相关科研成绩证明(在报考领域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我校认定的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学术代表作2篇;或在本职工作中已取得显著性成果,其中至少一项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三)具有较好的相关领域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或潜力,能在国家重点行业、国家重大工程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行业中发挥技术骨干相关作用。(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五)天津大学2019年拟面向国家重点行业、领域以及创新型企业以项目制方式招收攻读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详见各学院2019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三、招生领域及规模(1)招生领域:085272先进制造;085274能源与环保。(2)招生规模:200名左右。四、学习年限及学费工程博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学费拟定每年10400元人民币,且最终以天津市批复标准为准。五、奖助学金我校构建起面向全日制非定向工程博士研究生多元奖励资助体系,包括博士生资助体系和博士生奖励体系两大版块。全日制非定向工程博士研究生入学后在每年获得2.7万元人民币基本助学金基础上,表现优秀者可申请获得数额不等的学业奖学金及专项奖学金,就读期间还可申请助困、助教基金以及研究生论文奖励。招生录取过程中,如遇最新政策出台,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具体执行细则参见当年的校发文件。六、选拔方式天津大学工程博士研究生招生采用“申请—审核”制,程序共分为申请阶段、审核阶段和录取阶段。A申请阶段(一)个人申请1.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8年12月5日~2019年4月15日报名流程:登录天津大学博士生招生管理系统(http://202.113.5.137/bszs/front/)或(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yzb.tju.edu.cn)—>服务系统—>统招博士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可先通过“天津大学2019年工程博士招生专业目录”查询导师信息(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yzb.tju.edu.cn)—>服务系统—>2019年博导查询系统),后注册并完善个人信息及报考信息。注意:“考试方式”选项选择“普通招考”;“专项计划”选项选择“工程博士”;“是否参加e-Learning测试”选项选择“否”;“填写联系信息”板块的“备注”字段中必须写明“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学习方式。报考专业从“先进制造/能源与环保”中选择;招生领域及院级培养单位,具体如下。招生领域学院代码及名称先进制造201机械工程学院202精密仪器与光电子工程学院208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9管理与经济学部216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18软件学院232微电子学院234电气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235医学工程与转化医学研究院能源与环保205建筑工程学院206建筑学院207化工学院214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34电气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2.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在初审阶段以电子版形式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申请人须将下述材料的(2)-(12)项,按照《天津大学2019年报考攻读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材料》模板(见附件1)格式要求按顺序转化为一个PDF文件上传报名系统。证书、证件、成绩单、能力证明材料等上传内容要求清晰可见,附件总大小不超过20M。申请材料清单如下:(1)天津大学2019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该表由报名系统生成,通过初审(个人状态为“具备资格”)且缴费成功后,可下载打印;签署本人姓名并完成相应栏目的审批手续,现场确认时提交。(2)申请信(3)个人简历(带照片)(4)报考天津大学工程博士学位研究生研究计划书研究计划书(见附件2)应含致力于研究的科学问题、已有基础、基本思路、研究方法以及预期目标等。(5)本人身份证或军人证(6)学历学位证书或在学硕士证明提供本科和硕士阶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如在国外高校取得学位的考生,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和应届硕士生证明信(加盖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公章)。(7)硕士课程成绩单需提供硕士阶段的课程成绩单,并加盖学校培养单位公章(若为复印件需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8)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包括硕士论文题目、指导教师以及论文摘要和创新性总结。(9)已有科研成果包括发表代表作、申请专利、获得显著性科研成果以及参与科研项目情况等。(10)外国语水平证明材料外国语水平证书、成绩单或留学经历证明等。(11)各类获奖证书(1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简章二)。(13)专家推荐书须下载空白《专家推荐书》,按照学院要求请2位专家填写推荐理由和意见,并由推荐人签字密封,并在信封封口处骑缝签字(模板见附件3),现场确认时提交。(二)资格审查考生在博士招生管理系统中自主选择和申请工程博士导师;学院组成“申请材料初审小组”,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筛选,并经导师确定同意后方可进入考核环节,并在博士招生管理系统中予以确认。审查结果将于2019年4月16日~4月19日进行集中公示(具体时间见附录C),并通过报名系统认证状态向考生反馈。(网上缴费时间:2019年4月16日~4月19日,需要完成1.关注报名系统状态,是否为“具备资格”;2.“具备资格”考生请登陆博士报名系统(http://202.113.5.137/bszs/front/)缴纳博士报名考试费、复试费共计230元人民币)。(三)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19年4月25日携带申请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26楼B区一层大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所提交审查的材料中,身份证件、毕业和学位证书和外国语水平证明的原件用于查验,纸质复印件和成绩单、推荐信原件用于归入个人档案,材料须用A4纸规格或用A4纸复印,封面采用《天津大学2019年报考攻读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材料》模板封面,每份材料按照申请材料清单顺序用长尾夹夹好,待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装订。现场确认合格后,将出具《资格审查合格证明》,凭该证明及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考核。B审核阶段(四)综合考核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和《资格审查合格证明》,参加由学院组织的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办法按照所报考学院制订的本学院、学科的综合考核办法执行,请查看各学院工程博士招生办法。各学院的综合考核安排时间初定为4月26日,具体安排将会在2019年4月19日前由学校研招网统一汇总后予以发布。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通过专业考核后,安排组织加试政治理论课和两门专业课,满分均为100分,成绩须达到合格线。C录取阶段根据教育部下达的工程博士招生计划和各学院的综合考核结果,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依照考生报考的志愿,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次录取。录取类别:(一)全日制非定向工程博士研究生:考生须将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转入天津大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二)全日制定向工程博士研究生:考生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留在定向单位,定向单位必须与天津大学研究生院签订协议书,毕业后考生按协议书就业。(三)非全日制定向工程博士研究生:考生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留在定向单位,定向单位必须与天津大学研究生院签订协议书,毕业后考生按协议书就业。(四)非全日制非定向工程博士研究生:按照学校现行状况,考生无须转移人事档案、户口等,依据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方式,可纳入派遣计划,毕业时依据学生意愿可发放三方协议和办理派遣手续,具体办法参照教育部当年最新政策执行。工程博士招生计划为教育部单列。已通过项目制方式招收的工程博士生、面向本校选拔在学硕士生方式招收的工程博士生均计入各学院工程博士总招生计划内。七、毕业及学位完成规定培养任务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的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规定的,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工程博士专业学位。八、监督机制成立校院两级监察小组、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生监督小组,对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选拔进行全过程监察督导。对于申请和审核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申请和审核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永久取消其报考天津大学工程博士研究生资格,已被录取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考生或导师,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申诉人向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学院处理并存档备案;如对院级处理结果不服,可在院级处理结果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大学研究生院和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申诉。受理电话:022-27401195;受理邮箱:tjub27401195@126.com九、其他说明(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录取考生的户口迁移实行自愿原则。(二)现为定向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原为定向硕士生和现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三)应届硕士研究生在博士生入学之前必须获得硕士学位证书,若届时不能提供硕士学位证书者将取消入学资格。(四)对于录取为全日制定向、非全日制定向、非全日制非定向类别的工程博士研究生,学校(卫津路校区和北洋园校区)原则上不解决住宿。(五)本简章由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各学院的制订的招生办法由相关学院负责解释。(六)如遇上级部门新政策文件,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咨询电话:022-27401195;专用邮箱:tjub27401195@126.com;地址:卫津路校区: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天津大学第九教学楼104室北洋园校区:天津市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135号天津大学行政服务中心(杏荪楼)A305室十、附录(一)各学院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机械工程学院2019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精密仪器与光电子工程学院2019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建筑工程学院2019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建筑学院2019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化工学院2019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9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管理与经济学部2019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19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019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软件学院2019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微电子学院2019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电气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2019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医学工程与转化医学研究院2019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二)天津大学2019年工程博士招生专业目录(三)天津大学2019年工程博士招生日程表阶段时间内容申请阶段2018年12月5日——2019年4月15日网上报名,选择导师,提交材料2019年4月19日前公布材料初审合格名单2019年4月16日-19日复试缴费,初审合格的申请者,请登陆报名系统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复试费计230元2019年4月25日现场确认,于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第26教学楼B区一层大厅现场确认,获取《资格审查合格证明》审核阶段2019年4月26日综合考核(2019年4月19日前可通过我校研招网查阅各学院综合考核具体安排)录取阶段2019年5月中旬至下旬公示工程博士博士生拟录取名单2019年6月中下旬发放录取通知书(四)各学院工程博士招生领域及管理工作人员一览表招生领域学院名称及代码联系人办公电话办公地址先进制造201机械工程学院李老师2740343427406135北洋园校区第37教学楼北侧304室202精密仪器与光电子工程学院赵老师王老师27401298卫津路校区第17教学楼305室208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李老师85356700北洋园校区第31教学楼304室209管理与经济学部赵老师曹老师27890786卫津路校区第25教学楼A202室216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孙老师27407657北洋园校区第55教学楼B221室218软件学院孙老师27407657北洋园校区第55教学楼B221室232微电子学院张老师27405716卫津路校区第26教学楼D213室234电气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王老师27406272卫津路校区第26教学楼E222室235医学工程与转化医学研究院赵老师83612122卫津路校区医学工程与转化医学研究院办公楼213室能源与环保205建筑工程学院董老师27400842北洋园校区第43教学楼C508室206建筑学院徐老师27404490卫津路校区第21教学楼108室207化工学院贲老师27406439北洋园校区第50教学楼A212室214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石老师27892622北洋园校区第43教学楼B505室234电气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王老师27406272卫津路校区第26教学楼E222室附件:附件1:2019年报考天津大学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材料模板.doc附件2:报考天津大学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计划书.doc附件3:天津大学工程博士研究生招生专家推荐书.doc天津大学博士生招生管理系统填报说明手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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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考天津大学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生的说明

关于报考天津大学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生的说明1.我校2019年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硕士生24人。2.关于汉族考生的报考说明:我校仅招收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0%的汉族在职考生。3.有意报考天津大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的考生,并在天津大学报名点参加确认考试的考生,请持a)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b)《报考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需省(区、市、兵团)教育行政部门盖章同意)于2018年10月21日-10月30日的工作日办公时间,到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第九教学楼104室或北洋园校区1895楼A305室领取网报校验码。选择天津大学报考点以外的其他考点的考生请联系报考点或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领取网报校验码。非天津大学报考点考生,达到我校2019年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参加复试资格审查时,再提交《报考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领取后,于10月31日前登陆中国研招网(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并于11月初到根据报考点要求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咨询电话:022-27404743;27406405欢迎报考天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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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2020年硕士入学考试报考点选择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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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天津大学报名点(1232) 实施网上信息确认的公告(预通知)

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天津大学报名点(1232)实施网上信息确认的公告(预通知)各位考生: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做好对广大考生的服务工作,根据相关工作安排,天津大学报名点(报名号前四位:1232)作为试点单位,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信息确认工作模式由现场确认调整为网上确认。凡是选择“天津大学报名点”(报名号前四位:1232)进行报考并已缴费成功的考生,均须在网上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完成信息确认手续。请注意,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点要求提供的个人材料的考生,报名无效;未按公告要求,错选报名点的考生,报名无效。一、网上确认系统的登录方式,请随时关注“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以及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近日发布的消息。系统开放时间预计为11月2日或3日(具体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开放时间为准,以下简称“研招网”)。网上提交相关个人材料后,报名点将于11月4日至8日(每日上午8:30-11:30和下午13:00-17:00)根据报考学院分批次审核考生信息,请考生根据所报学院的审核批次及时关注系统中对审核结果的反馈提示。若提示“审核通过”,说明考生已经完成2020年硕士研究生报名信息确认工作;若提示“审核不通过”,请考生根据提示内容及时补充证明材料,或根据提示内容持相关材料原件到天津大学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证明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11月8日中午11:00,审核截止时间为11月8日下午16:00。二、2020年天津大学报考点考场设在我校卫津路校区、北洋园校区两个校区内。考生于12月14日-23日登录“研招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查看考场所在校区。校区地址:卫津路校区(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北洋园校区(天津市津南区海河教育园区内雅观路135号)。考生于考试前5天,登录“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查询考试所在考场号和座位号。三、特别注意事项:1.2019年10月31日前,凡是选择“天津大学报名点”的考生,务必确定网上报名成功(网上报名系统显示“支付已完成”)。网上支付如遇问题,请咨询“研招网”客服;选择外省报名点,并报考天津大学的考生请注意查看相应报考点公告说明;2.网上填报时,往届生选填内容必须与毕业证书一致,若存在毕业院校已更名,或学校名称与实际不符等情况,应选择“其他学校”,并在下面的输入框中填写学校名称(须与毕业证书一致)。3.根据研招网相关规定和网上报名技术要求,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四、网上确认期间我校咨询电话:022-27406405、27404743。五、为便于考生提前准备确认材料,现将网上确认时考生应提交材料公布如下:所有考生网上确认必须上传的材料照片及标准:1.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妆(不宜淡妆)、彩色电子证件照(白色背景,用于准考证照片);仅支持jpg或jpeg格式,大小不超过5M,宽高比例3:4;坐姿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头部和肩部要端正且不能过大或过小,需占整个照片的比例2/3;请不要化妆(含淡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美瞳拍照;照明光线均匀,脸部不能发光,无高光、光斑、无阴影、红眼等;头发不得遮挡五官或造成阴影;能如实地反映本人近期相貌,照片内容要求真实有效,不得对人像特征进行技术处理(不得经PS等照片编辑软件处理、不得使用照片翻拍);请务必谨慎、上传符合上述全部要求的照片,否则会影响审核结果。2.本人手持身份证照(拍摄时,手持本人身份证(正面面向镜头),将持证的手臂和上半身整个拍进照片,头部和肩部要端正,头发不得遮挡五官或造成阴影;确保脸部及身份证上的所有信息清晰可见、完整(没有被遮挡))。3.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分正、反面两张上传,请确保身份证边框完整,字迹清晰可见,亮度均匀。)。以上三项为所有考生均必须上传,特别提醒:证件照片要按照上述要求上传,严禁对照片进行修图,对证件照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须到现场进行审核。以下选项由考生根据自己报考身份的实际情况,如实上传材料照片:4.坐落在天津的高校2020届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考生(含普通全日制、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须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5.天津户籍未取得毕业证(2020年9月1日前可取得)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生须提供(1)自考生准考证;(2)户口本首页、索引页以及个人单页(集体户口仅提供首页及个人单页)或居住证(原件有效,回执无效)。6.非天津户籍未取得毕业证(2020年9月1日前可取得)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生须提供(1)自考生准考证;(2)天津市工商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或就业登记证),并提供在津参保缴费证明(2019年6月后连续3个月)。7.天津户籍未取得毕业证(2020年9月1日前可取得)的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1)网络教育考生学生证(2)户口本首页、索引页以及个人单页(集体户口仅提供首页及个人单页)或居住证(原件有效,回执无效)。8.非天津户籍未取得毕业证(2020年9月1日前可取得)的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1)网络教育考生学生证(2)天津市工商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或就业登记证),并提供在津参保缴费证明(2019年6月后连续3个月)。9.上述4-8项未提及的天津户籍的其他考生须提供(1)毕业证书照片(毕业证书丢失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户口本首页、索引页及个人单页(集体户口仅提供首页及个人单页)或居住证(原件有效,回执无效)。10.上述4-8项未提及的非天津户籍的其他考生须提供(1)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丢失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天津市工商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或就业登记证),并提供在津参保缴费证明(2019年6月后连续3个月)。11.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除提供户籍证明或工作证明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12.如遇以下特殊情况,除提供上述对应类别应提交材料外,还须提供:(1)身份证丢失,应到天津大学报名点现场确认工作处,出具临时身份证(有效期内)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2)本科毕业后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还应在网上提交本人居民户口页(含曾用名)或公安部出具的更改居民身份证编号证明。(3)在校博士、硕士研究生报考,还需在网上提交所在校级培养单位(研究生院、处)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须上传本人《入伍批准书》(在个人档案中留存)和《退出现役证》原件。(5)现役军人考生报考,如没有身份证,须上传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证明(军级单位干部部门盖章)、军官证。(6)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考生(详见我校简章规定),还须在网上提交报考专业本科阶段的全部主干课程成绩单。六:特别提醒: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节选):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根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七条(节选):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考生提交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材料,后期不能考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并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19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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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免生接收篇—天津大学开通面向2020级校内外推免生申请复试系统

推免生接收篇—天津大学开通面向2020级校内外推免生申请复试系统天津大学校内外推免生申请复试系统网址:http://202.113.8.92/gstms(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服务系统->2020级推免生申请)为方便有意愿申请天津大学的推免生提前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特开通天津大学校内外推免生申请复试系统。系统开闭时间:2019年6月10日—2019年9月27日(当前仅开通推免硕士申请,直博生申请系统将于7月开通,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的通知)。该系统仅为天津大学接收推免生的辅助系统,用于前期复试信息采集,待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前两日内,考生必须使用教育部开通的“推免服务系统”提交天津大学志愿,完成最终录取。一、适用对象:1.有机会获得所在学校遴选为推免生的考生,均可使用该系统提交申请;2.所有天津大学本校学生,如果有意申请天津大学硕士研究生,必须登陆和使用该系统;申请者持打印出的《天津大学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直接递交至申请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二、相关说明:1.考生提交申请后,学院将会根据申请时间分批审核考生信息,并会通过注册时登记的邮箱向考生发送相关通知,请保持手机及电子邮箱畅通,耐心等待。2.我校正在组织外出招生宣传(http://yzb.tju.edu.cn/xwzx/zxxx/201904/t20190429_313205.htm),上述尚未开展招生宣讲会的地区考生若想参加现场面试,请及时在本系统中提交申请,学院将视考生报名情况准备现场面试。3.考生只需通过本系统如实填写申请,相关纸质证明材料待审核通过并参加面试时提供。三、天津大学推免生优惠政策1.凡关系调入天津大学并被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的研究生:推免硕士生,入学后第一学年在每年6000元基本助学金基础上,还可额外获得导师助研经费。表现优秀者可获得数额不等的学业奖学金,就读期间还可申请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金20000元。直博生,入学后在每年21000元基本助学金基础上,还可额外获得导师助研经费,以及数额不等的博士生学业奖学金,表现优秀者还可申请博士生国家奖学金,奖金30000元。(如有变动,请以天津大学最新文件为准)此外,具备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可直接申请我校的硕士学位研究生(推免硕士生)或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硕士在学(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学位)期间表现优秀者,可通过本校选拔在学硕士生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四、各学院接收推免生网上系统集中审核时间表学院代码学院名称学院网上集中审核时间负责招生教师办公电话201机械工程学院待更新李老师(博)张老师(硕)022-27403434202精密仪器与光电子工程学院待更新王老师022-27401298205建筑工程学院待更新张老师022-27400842206建筑学院待更新李老师022-27402393207化工学院待更新贲老师(博)022-27406439待更新郭老师(硕)022-27892369208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待更新李老师022-85356700209管理与经济学部待更新曹老师022-27890786210理学院待更新高老师022-27404118211外国语言与文学学院待更新刘老师022-27403691-605212教育学院待更新卢老师022-27401809213药物科学与技术学院待更新姚老师022-87401830-605214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待更新石老师、张老师022-27892622221马克思主义学院待更新黄老师022-27405348226生命科学学院待更新张老师022-27403906227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待更新刘老师022-87370655229国际工程师学院待更新王老师、史老师022-87370871230法学院待更新李老师022-87371015231表层地球系统科学研究院待更新李老师022-27405053232微电子学院待更新张老师022-27405716233数学学院待更新马老师022-27403615234电气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待更新王老师(全日制)022-27406272235医学工程与转化医学研究院待更新赵老师022-83612122238中国新媒体发展研究院待更新黄老师022-87371169244智能与计算学部待更新孙老师022-27407657239分子+研究院待更新翟老师022-87371889305分子聚集态科学研究院(AIE)待更新高老师022-27893326435灾难医学研究院待更新吕老师022-27893596如上为我校各学院网上系统集中审核时间,各学院将会根据申请学生情况及时遴选,发送复试通知,分批次组织复试,具体复试时间及相关安排由学院自行组织,可随时关注邮箱信息及各学院网站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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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入学考试报考点选择—关于在津参加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报名资格的通知

硕士入学考试报考点选择—关于在津参加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报名资格的通知2019年5月16日,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报公告”中发布了《关于2020年在津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往届生报名资格的通知。内容如下:2020年在津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的往届生(招生单位有特殊要求必须在本校参加考试的除外)须提供本市户籍证明(常住户口、蓝印户口、居住证)或本市工作证明。注:工作证明为本人2019年度在津参保缴费证明(须从2019年6月之后连续缴纳3个月(即6-8月、7-9月、8-10月均可)、在区社保分中心开具,须加盖“社保参保证明专用章”)及以下三种方式的任一种:①本人的工商营业执照;②本人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③本人的《天津市就业登记证》(可以通过人力社保部门或者存档机构办理《就业登记证》;如果通过个体经营或者社区服务等方式实现就业,应当在就业之日起30日内,由本人到企业户籍所在地的街镇、劳动保障部门进行登记办理)。重要提示:1.档案在津存放但无法提供上述本市户籍证明或本市工作证明的考生2020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不允许在津报名。2.2020年应届毕业生原则上选择毕业单位所在地报考点。3.从2021年的考试报名(即2020年10月进行的网上报名)开始,非津户籍的往届生在津参加考试考生须提供居住证,不再提供工作证明。我校作为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设置的报考点(考点代码1232,考点名称天津大学),将严格按通知要求进行报名资格审核。不符合户籍或者工作证明条件的考生(往届考生尤其注意),请勿选择我校报考点(选择户籍或工作所在地报考点)。我校报考点将在2020年硕士生报名现场确认环节严格审查,原则上不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现场确认,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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