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兰州大学 2020-01-22 浏览量: 1331

兰州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招生人数

  兰州大学2019年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4200人(各种考试方式、学习形式、专项计划招生人数之和),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学习形式包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2019年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服务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2019年分专业招生人数由招生学院在复试前向考生公布。

  二、推免生

  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章程请从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推荐免试”栏目中查询。

  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专业为除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以外的其他各招生专业。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兰州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19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9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1、2、3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1、2、3项的要求。

  (2)须满足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2019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对于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5.报考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临床医学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1、2、3项的要求。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2)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四、报名

  (一)网上报名及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兰州大学的网上报名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以下简称“学信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2018年11月15日前向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yzb@lzu.edu.cn)提交学历(学籍)认证PDF或JPG格式电子文档,文件命名格式为“身份证号码+姓名”。对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且未提供相关认证文档的考生,将不准予考试。

  因此,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后才准予参加考试:

  (1)普通高校及成人类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已获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或高职高专毕业学历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持境外学历(位)证书报考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7.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报考点选择及现场确认

  1.报考我校全国统考、管理类联考、法硕联考的考生,原则上应选择工作、户口所在地或学习单位所在地省(区、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报名现场确认。

  2.报考我校单独考试和强军计划考试方式、以及音乐专业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按照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选择兰州大学报考点,并在规定时间内到兰州大学报考点进行报名现场确认。

  3.现场确认时间由各报考点所在省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和公布,具体时间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

  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网报时选择的正确报考点办理报名现场确认手续(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逾期不再补报。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4.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五、初试

  (一)教育部公布的时间段内,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

  (三)初试地点:由考生进行报名现场确认的报考点确定。

  六、复试

  (一)复试时间:2019年3月中旬至4月上旬。

  (二)复试地点:兰州大学。详细信息由我校各招生学院在复试前确定并通知参加复试的考生。

  七、有关重要说明

  (一)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在职人员考生,在报名前应事先征得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同意,并在复试报到时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复试报到时未出具其所在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的考生不准参加复试。

  (二)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高职高专毕业生和本科结业生),必须达到报考专业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详见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的说明)。有关考生请于复试报到时,按所报考专业的具体学业要求,向我校有关招生学院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准予参加复试,同时应按教育部的要求进行本科主干课程的加试。加试科目中有一门及以上成绩不及格者不能被录取。

  (三)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参加复试时是否进行本科主干课程的加试,由我校各招生学院自主确定。对该类考生进行加试的招生学院名单另行公布。

  (四)考生报考资格有关材料原件在复试报到时审查,请有关考生在来校参加复试时提供以下材料:

  1.往届考生:须提供大学本科或专科成绩单(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毕业证》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应届考生:须提供大学本科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在职人员考生,还须提供在职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并注明本单位是否定向培养。

  4.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供符合报考专业应满足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书面证明。

  ●对提供虚假信息、不真实的证明材料的考生以及在报名、考试中出现违规行为的考生,我校将视不同情况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五)硕士研究生报名时不填报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在复试录取后确定。

  (六)经教育部批准,自2003年起,兰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由学校自主确定。

  (七)按教育部相关要求,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我校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满足学院自定的复试比例要求的专业,将接收第二志愿考生调剂复试。届时请直接与有关招生学院联系。

  (八)我校部分学院不再提供相关考试科目的参考书,考生可自主选择相关书籍作为参考。

  (九)学费标准

  1.全日制学术学位

  各专业8,000元/学年。

  2.全日制专业学位

  艺术12,000元/学年;公共管理(MPA)20,000元/学年;工商管理(MBA)类别中,国际工商管理(IMBA)50,000元/学年,工商管理(MBA)30,000元/学年;其余专业8,000元/学年。

  3.非全日制专业学位

  公共管理(MPA)23,000元/学年,工商管理(MBA)42,000元/学年,国际工商管理(IMBA)50,000元/学年,高级工商管理(EMBA)180,000元/生;法律15,000元/学年;其余专业27,000-30,000元/学年。

  注:若2019年学费标准发生调整,则按当年甘肃省物价部门最新批复(备案)标准执行。

  (十)学业奖学金奖助对象与标准

  奖助对象为全日制学习形式的非在职研究生以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强军计划”研究生(MBA和MPA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资助政策由管理学院另行制定),有关标准如下:


学术学位

专业学位

比例

标准(万元/学年)

比例

标准(万元/学年)

国家奖学金

20%

2

20%

2

学业奖学金

一等

1.2

全额学费+0.2

二等

20%

1

25%

全额学费

三等

30%

0.8

30%

半额学费

国家助学金

100%

0.6

100%

0.6

  十一)关于招生信息发布与考研资料获取

  1.信息发布: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全部通过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详见http://yz.lzu.edu.cn)发布。

  2.参考书目:请考生自行购买。

  3.往年试题:硕士研究生往年业务课试题,请于九、十月间与报考学院联系。

  (十二)住宿安排

  管理学院MBA、MPA不安排住宿;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不安排住宿。

  八、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学校名称:兰州大学 学校代码:10730

  联系部门: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1-8912168

  办公地点:本部贵勤楼319室 传 真:0931-8912440

  通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 邮政编码:730000

  电子邮箱:yzb@lzu.edu.cn 微信公众号:lzu-y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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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及学院联系表

兰州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及学院联系表学院名称招生专业联系电话011数学与统计学院学术学位数学0931-8912483专业学位应用统计013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学术学位物理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0931-8912753专业学位电子信息、材料与化工016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学术学位无线电物理、电路与系统、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931-8912764专业学位电子信息019化学化工学院学术学位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0931-8915285020生命科学学院学术学位植物学、动物学、微生物学、发育生物学、细胞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生物物理学、生态学、林学0931-8912562021资源环境学院学术学位自然地理学、人文地理学、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城市与区域规划、地球系统科学、第四纪地质学、水利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0931-8911843专业学位资源与环境022草地农业科技学院学术学位作物学、植物保护、畜牧学、草学、农业经济管理0931-8913014专业学位农艺与种业、畜牧、农业管理、农村发展024地质科学与矿产资源学院学术学位地质学0931-8912445025大气科学学院学术学位大气科学0931-8914276026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学术学位力学、土木工程0931-8915356专业学位资源与环境027核科学与技术学院学术学位粒子物理与原子核物理、原子与分子物理、放射化学、核科学与技术0931-8915507专业学位能源动力031基础医学院学术学位生理学、遗传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基础医学、中西医结合、药理学0931-8915092033口腔医学院学术学位口腔医学0931-8915051专业学位口腔医学034公共卫生学院学术学位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卫生毒理学、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0931-8915008专业学位公共卫生035药学院学术学位药物化学生物学、药学0931-8915685专业学位药学036第一临床医学院学术学位内科学、儿科学、老年医学、神经病学、皮肤病与性病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外科学、妇产科学、眼科学、耳鼻咽喉科学、肿瘤学、麻醉学、急诊医学0931-8356693专业学位内科学、儿科学、老年医学、神经病学、皮肤病与性病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外科学、妇产科学、眼科学、耳鼻咽喉科学、肿瘤学、麻醉学、急诊医学、全科医学(不授博士学位)037第二临床医学院学术学位内科学、儿科学、神经病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皮肤病与性病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外科学、妇产科学、眼科学、耳鼻咽喉科学、肿瘤学、麻醉学、急诊医学0931-8942240专业学位内科学、儿科学、神经病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皮肤病与性病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外科学、妇产科学、眼科学、耳鼻咽喉科学、肿瘤学、麻醉学、急诊医学、全科医学(不授博士学位)038护理学院专业学位护理0931-8556807061文学院学术学位中国语言文学、艺术学理论0931-8913707专业学位汉语国际教育062历史文化学院学术学位民族学、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中国少数民族史、民族社会学、藏学、考古学、中国史、敦煌学、世界史0931-8913704064哲学社会学院学术学位哲学、社会学0931-8913710专业学位社会工作065外国语学院学术学位英语语言文学、俄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0931-8912278专业学位英语笔译、英语口译俄语笔译、俄语口译066法学院学术学位法学0931-8915653专业学位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068经济学院学术学位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0931-8912624专业学位金融069管理学院学术学位工商管理(120200)、公共管理(120400)0931-8912466专业学位会计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0931-8912452071新闻与传播学院学术学位新闻传播学0931-8913736专业学位新闻与传播072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学术学位国际政治、国际关系、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0931-8912982073马克思主义学院学术学位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马克思主义理论0931-8912183076艺术学院专业学位音乐、艺术设计0931-8912264078高等教育研究院学术学位教育学09318912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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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关于对2020年部分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考生复试加试的公告

兰州大学关于对2020年部分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考生复试加试的公告根据《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9〕6号)第五十五条的精神和要求,现将我校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进行加试的招生学院名单予以公布:学院代码及名称加试内容011数学与统计学院抽象代数、泛函分析、数理方程。016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1.无线电物理专业加试科目:微波技术、数学物理方法;2.电路与系统、电子信息(电子与通信工程方向)专业加试科目:通信原理、信号与系统;3.信息与通信工程专业加试科目:自动控制原理、通信原理;4.计算机科学技术、电子信息(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方向)专业加试科目:面向对象、数据库原理;019化学化工学院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材料与化工专业加试科目:仪器分析、化学综合。021资源环境学院1.自然地理学、第四纪地质学专业加试科目:地球系统科学、综合自然地理学;2.人文地理学专业加试科目:土地类型与土地评价、计量地理学、城市生态学、区域分析与区域规划四选二;3.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专业加试科目:遥感数字图像处理、地理信息系统概论;4.城市与区域规划专业加试科目:计量地理学、综合自然地理学;5.地球系统科学专业加试科目:气候学、地貌学、水文学、考古学,选考两门且不与复试笔试科目相同四选二;6.水利工程专业加试科目:水文水利计算、水环境化学;7.环境科学与工程、资源与环境专业加试科目:环境生态学、环境评价与规划。026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1.力学专业加试科目:复试时确定;2.土木工程专业加试科目:地基与基础、结构设计027核科学与技术学院1.粒子物理与原子核物理、原子与分子物理专业加试科目:电动力学,量子力学、原子核物理选一(与初试科目不能相同);2.放射化学专业加试科目:仪器分析、化学综合;3.核科学与技术、能源动力专业加试科目:电动力学、电子学(选考原子核物理的考生);或仪器分析、化学综合(选考放射化学和物理化学的考生)。031基础医学院1.生理学、遗传学专业加试科目:生物化学、病理学;2.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专业加试科目:生理学和病理学(选考医学综合的考生)或医学生物学(选考生物综合的考生)033口腔医学院牙合学、口腔材料学。034公共卫生学院预防医学、卫生统计学。035药学院物理化学、生物化学。064哲学社会学院1.哲学专业加试科目:西方哲学史、哲学综合;2.社会学专业加试科目:中国社会思想史、外国社会思想史;3.社会工作专业加试科目:社会学理论、社会调查研究方法。065外国语学院1.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加试科目:英语词汇学、英美小说选读;2.俄语语言文学专业加试科目:基础俄语、俄罗斯文学史;3.英语笔译、英语口译专业加试科目:英语词汇学、英语文学基础。4.俄语笔译、俄语口译专业加试科目:基础俄语、俄罗斯文学。066法学院中国法律史、外国法律史。069管理学院工商管理(学术学位)加试科目:微观经济学、管理思想史;公共管理(学术学位)加试科目:统计学、高等数学(包括微积分、线性代数、概率统计)。071新闻与传播学院新闻编辑学、新闻评论学。073马克思主义学院1.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专业加试科目:政治学原理、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2.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加试科目:马列原著选读、中共党史。076艺术学院1.音乐专业加试科目:和声、曲式作品分析;2.艺术设计专业加试科目:中外美术史、图形创意。注:加试科目成绩有一门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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