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理工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湖南理工学院 2019-09-27 浏览量: 1091

湖南理工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和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环节。要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客观评价、以人为本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生源质量。

二、组织管理和职责

1.学校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校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卢先明

副组长:张国云 谢贵辉

组 员:黄光荣  张剑桥  唐课文  彭江辉  周次保  曾 炜  汤卫根 王文锋 

       万长林  江五元  李宏民  周从山  丁跃浇  李 武  徐四星 刘 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办公室主任由唐课文兼任,具体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办负责。

2.学校成立由校纪委书记担任组长的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督查、检查各学院复试和录取工作。督查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谢贵辉

副组长:张国云

成 员:黄光荣  张剑桥  唐课文  李丽荣  黎振强

3.各学院成立以院长任组长,书记和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研究生导师代表为成员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复试和拟录取工作。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职责为:

(1)制定具体复试方案、对主持复试的专业复试小组成员进行遴选,开展招生政策、文件、业务的学习,进行操作流程、规章制度、保密纪律要求的培训,以确保复试的公正、公平、准确性。

(2)组织复试试题(含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命题、制卷、考试、评卷等工作。

(3)汇总、整理本院复试材料审核、签字、盖章,确认拟录取名单。

4.成立由学院党总支书记为负责人的复试监督小组,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5.各学院成立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负责本学科的复试工作。学科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具有副教授及以上(含博士)职称的教师组成,复试小组组长一般由学科带头人担任。同时配备一名秘书记录复试情况以备核查。专业复试小组的职责为:

(1)提出本学科专业对考生的报考、录取工作具体要求和建议。

(2)根据学校相关要求,负责本学科专业入学考试及复试试题(含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的命题、阅卷和评分工作。

(3)制定统一的考核方式、考核评分标准。

(4)全方位考察考生的思想素质、人文素养、创新能力、专业能力和综合能力,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5)提出本学科专业建议录取名单。

6.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学校有关政策制定本学院招生复试工作方案,并于3月27日下午下班前上报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审核备案,经研究生院同意后方可向社会公布。方案内容应包括:

(1)组织管理机构;

(2)复试内容、复试形式和复试规则;

(3)复试时间、地点和程序安排;

(4)调剂要求(包括接收调剂的学科专业、拟调剂人数、调剂专业要求等)

(5)录取规则;

(6)拟录取建议名单的确定。

7.各学院要确保在复试前向参加复试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确保通知到位,并做好电话记录。

8.复试结束后,各学院必须及时(4月15日前)将复试结果交至研究生院招生办。

三、复试基本条件

(一)凡符合教育部公布的相应门类(学科)复试的最低分数要求(A类地区国家分数线)均可参加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

(二)根据国家复试分数线、分专业招生计划、生源等情况,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本学科招生规模120%,个别生源好或技能性比较的强的专业复试比例可放宽,具体比例由各培养单位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决定。

(三)破格复试工作严格按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对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各培养单位首先应通过调剂来完成计划数,实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受破格申请,不得单纯为完成招生计划或保护一志愿生源而降低标准进行破格复试。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不得进行破格复试。

申请破格复试的考生填写《湖南理工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破格复试申请表》(见附件1),并附上2名专家(报考专业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的推荐意见,提供相关材料和说明,报报考专业所在学院审议,经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在规定时间内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同意后,申请破格复试的考生参加各培养单位组织的复试,不得跨专业复试。

(四)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我校该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为240分,单科(总分=100分)不低于20分,单科(总分=150)不低于60,单科(总分=300分)不低于140分。该计划专项专用,不得挪用。

四、调剂

(一)调剂的基本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考生初试成绩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所在门类或领域《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规定的A类地区最低复试分数线要求。

3.一志愿上线生源基本充足的专业(上线人数≥计划数)不接受调剂;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上线人数<计划数)需接收调剂。

4.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要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6.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7.接收调剂考生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考生填报的调剂志愿为依据。

(二)调剂的基本程序

1.调剂系统开通后,研究生院第一时间将有缺额的专业在系统中开通。

2.符合教育部公布的A类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可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

3.所有已进入一志愿复试名单的考生原则上必须在所报学科参加复试。如考生有调剂至校内其他专业复试的意愿,须经“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调剂确认后视为该生自愿放弃一志愿考生身份,按调剂考生对待。

4.调剂考生申请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在符合各学院附加选拔条件的情况下,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并发放复试通知,不得简单以考生提前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5.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在符合各学院附加选拔条件的情况下,由学院根据考生初试成绩、专业相关度等因素综合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并发放复试通知。

五、复试安排

所有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考生同时复试,执行相同的复试要求。

1.复试时间

各学院在3月28日-4月15日内完成复试。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形式等具体安排以各学院主页公布的复试方案为准。

2.复试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具体安排请见各学院的复试工作方案。考生资格审查时需携带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所有往届考生需在复试资格审查时提供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方可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持国外学历报名考生,现场确认时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我校不接收士兵计划调剂,一志愿士兵计划考生复试报到时应提供本人的《男(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4)特别提示:

身份证如果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学生证如果丢失,需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骑缝加盖公章。

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按要求进行学历或学籍认证。报名期间学历校验未通过考生须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复试期间未按相关规定时间提交报告的考生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5)缴纳复试费120元,体检费85元,在我校计财处缴费,并携带缴费单参加复试。

3.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含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心理测试等内容。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会计和旅游管理专业学位考生须加试思想政治理论。具体为:

(1)专业课笔试。由各学院组织,严格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课命题、考试的要求进行。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复试科目名称详见《湖南理工学院2019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目录》。

(2)综合面试。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进行考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20分,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为20分,具体面试形式由学院自定。包括以下内容:

a.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b.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c.综合素质和能力: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d.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以口语对话形式考察学生外语听说能力,由各学院委派具有海外留学背景的专任教师或联系外国语学院老师进行考查。

(3)加试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不可与初试科目、复试笔试科目相同),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总分,但若有一门不及格(低于60分)将不予录取。加试具体科目见学院复试方案。

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4)会计、旅游管理硕士须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课程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5)心理测试

具体工作见院部复试方案。

4.复试工作要求

(1)学院应加大投入保障,选派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人员承担复试工作,复试场地和设备尽早安排并落实到位,以保障复试工作的正常秩序。有关心理健康状况的考查,学生工作部可为各学院提供专业指导和帮助。

(2)学院在复试前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安全保密等方面的培训,主要培训内容为:学习教育部、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熟悉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熟悉复试工作人员基本行为规范等;明确复试工作纪律、工作内容和工作程序,掌握复试评分标准和评分规则。

(3)复试试题(包括笔试科目和综合面试的抽题问答等)及其标准答案在启用前属机密材料。各学院按照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初试自命题管理规定、考务工作管理规定严格管理复试工作,违反规定的将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4)在复试专业课笔试和面试前,加强对复试考生的入场检查。

(5)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上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期间,所有工作人员不得携带手机进入复试场所。除考生和工作人员外,其他人不得进入复试场所。

(6)《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情况记录表》是专业综合面试现场记录和评分的主要载体。记录栏目中应详细记录专业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的问答,记录人须签名。各学院可根据本学院专业综合面试的评分标准,对专业综合面试成绩栏目中具体考核项目进行修改完善。

(7)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并保存备查;在复试结束后学院需将录音录像资料的备份版提交研究生院。复试工作结束后,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将组织审查。

(8)为充分发挥复试对考生综合能力的考查作用,各招生单位可以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办学特色决定复试内容。

六、录取

1、成绩的计算方法:

(1)一志愿考生的总成绩为初试总成绩与复试总成绩之和,即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一志愿考生的复试总成绩为专业课笔试成绩与综合面试成绩之和(会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除外),即复试总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会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一志愿考生的复试总成绩为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与综合面试成绩之和,即复试总成绩=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2)调剂考生的总成绩核算办法(会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除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专业课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会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调剂考生的总成绩为: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3)加试成绩不记入复试总成绩。

2.录取规则

(1)复试总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会计、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不合格者(60分以下);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体检和心理测试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最终成绩排序为考生能否被录取的基本依据,因调剂考生与一志愿进入复试考生同时参加第一轮复试,各学院应根据专业招生计划,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按复试总成绩分别排名,优先录取我校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后,剩余指标根据调剂生最终成绩排名进行录取。

(3)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认证的考生不予录取。所有考生在通过国家教育部录取检查后,才正式取得录取资格。

4.奖助学金

录取形式为全日制的硕士研究生,学校将为人事档案在校且无固定工资关系的全日制脱产在读研究生设立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未调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档案的考生不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具体办法参考学校奖助相关文件。

七、复试录取的监督与复议

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录取结果全面负责。

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的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并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必要时还可派出监察员进行现场监察。

实行信息公布制度。有关复试工作办法、复试成绩、拟录取结果等信息及时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

实行复议制度。在复试录取期间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相关培养单位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八、体检

为保证录取质量,使新生入学后能尽快办理医疗保险手续,依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学厅[2010]2号文件标准,我校在复试阶段由湖南理工学院校医院对复试考生进行体检。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体检,无体检报告者和复检后仍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前请准备一寸照片一张。体检时间安排见研究生院主页通知。

九、学费标准

学费标准以湖南省发改委最新文件为准。

十、其他

1.保密纪律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及《湖南理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执行。

2.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必须按规定进行,日程安排见(附件2),不得徇私舞弊,对违纪者要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监督电话:纪委0730-8640142 研招办0730-8809770


附件【湖南理工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3.26.docx




研究生院

2019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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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湖南理工学院报考点网上确认公告

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湖南理工学院报考点网上确认公告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信息确认工作将于2019年11月4日开始至11月7日结束。湖南理工学院报考点(4309)采用网上确认方式,考生使用手机登录网上确认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wsqr/stu/)。考生进入登录页面后,输入学信网账号、密码,完成本人网报信息核对、相关材料上传等操作后提交考点审核。一、网上确认的考生范围所有符合教育部、湖南省关于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各项要求,选择湖南理工学院(4309)为报考点且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考生。由于考点容量有限,湖南理工学院(4309)只接受本校应届生和报考我校的考生报名。二、网上确认时间1、考生提交有关材料时间:11月4日-6日;2、网上信息确认时间:11月4日-7日;3、补交材料截止时间:11月7日17:00;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确认系统,按照要求完成本人的网报信息核对、相关材料上传等操作,逾期不再进行确认。建议考生不要等到确认的最后一天才提交审核材料,以免因审核不通过没有足够的时间准备补充材料而错过现场确认。网上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需在2019年11月7日到湖南理工学院进行现场审核。三、现场审核网上审核未通过者,需带上报名相关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审核,完成报名工作。现场审核时间:11月7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17:00。地点:湖南理工学院阳光服务中心(15号教学楼)。咨询电话:0730-8808770。四、报名信息网上确认所需提交材料及标准1.所有考生,均需上传四张照片:身份证正反照,本人标准照,本人手持身份证照;本人标准照: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妆、彩色电子证件照(白色背景,用于准考证照片,严禁对照片进行修图)。宽高比例3:4;坐姿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头部和肩部要端正且不能过大或过小,需占整个照片的比例为2/3。JPG或JPEG格式,照片大小5M以内。]身份证正反照: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分正、反面两张上传,请确保身份证边框完整,字迹清晰可见,亮度均匀。本人手持身份证照:拍摄时,手持本人身份证,将持证的手臂和上半身整个拍进照片,头部和肩部要端正,头发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身份证上的所有信息清晰可见、完整(没有被遮挡或者被手指捏住)。2.应届生:需另外上传本人学生证封面、首页照片;3.未毕业自考生,需另外上传本人考籍卡(证)或准考证等照片;4.往届生:选择户籍地报考的:需另上传本人户口本内页,毕业证书照片;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报考的:需另上传本人工作单位证明,8-10月份本地社保证明、毕业证书照片;5.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除上述1-4对应类别应提交的材料外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照片。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除上述1-4对应类别应提交的材料外,还须上传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照片。7.报名时学历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需另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照片。8、姓名曾变更者:须上传户口本首页、索引页及个人单页(集体户口仅提供首页及个人单页(内含曾用名))和派出所户籍证明。五、结果反馈一般情况下,审核结果24小时内通过网上确认系统进行反馈(提交材料考生人数过多及特殊情况除外),请考生及时登录确认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考生,表示其报名确认环节已完成。未通过审核的考生,应根据提示重新提交相关材料或到现场审核地点提供原始材料现场审核;不符合我校报考点条件的考生,请尽快重新选择符合条件的报考点,以免耽误您的学习和考试!六、注意事项1.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时完成报名费支付,未交费考生信息为无效信息,不能参加网上信息确认。2.考生仅能确认一个有效的网上报名信息。3.考生需对本人的网报信息进行认真仔细地核对,并在规定时间提交相关材料完成网上确认。4.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5.考生提交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并符合标准要求。如因提供虚假材料,后期不能考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湖南理工学院2019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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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理工学院2019年关于会计专硕调剂的公告

湖南理工学院2019年关于会计专硕调剂的公告各位考生:由于研招网系统设置问题,我校2019年不接收会计专业硕士的调剂。学生均从一志愿中进行复试录取。特此公告!湖南理工学院研招办2019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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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理工学院2016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湖南理工学院2016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一、培养目标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二、招生专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化学工程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中国语言文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教育硕士(教育管理、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物理、学科教学?化学、学科教学?思政、学科教学?体育、学科教学?英语);艺术硕士(音乐、艺术设计)。具体情况详见《招生专业目录》。三、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1、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领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中的除教育管理外的其他领域(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物理、学科教学?化学、学科教学?思政、学科教学?体育、学科教学?英语)和艺术硕士(音乐、艺术设计)领域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五、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一)网上报名1、网报时间:2015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2、网上预报名时间2015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3、网上报名要求:(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7)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现场确认1.现场确认时间:由湖南省考试院统一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2.现场确认要求:(1)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办。(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3)2016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六、报考资格审查(一)我校将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二)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准予考试。七.初试(一)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三)初试日期:2015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四)初试科目。12月26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12月26日下午外国语12月27日上午业务课一12月27日下午业务课二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初试方式为笔试。NEXT(四)考试大纲及命题初试科目参见《招生专业目录》,其中思想政治理论和外国语满分均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均为150分。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数学的命题工作均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其他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五)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八、复试(一)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二)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如有疑问,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三)复试时间在3月底-4月上旬,(具体时间、要求浏览湖南理工学院研究生处网页http://xk.hnist.cn/)。一志愿上线考生直接进入复试名额。(四)复试成绩包括英语听说成绩、专业综合面试(含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五)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将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九、调剂调剂工作待初试结束后具体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十、体检体检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要求进行。凡体检不符合教育部所规定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具体时间、要求在复试前通知。十一、录取(一)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按照"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计算外。(二)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三)录取类型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按我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四)新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工作处招生信息专栏公示:http://xk.hnist.cn/。(五)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新生报到后,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新生复查期间的举报情况、调查情况、处理情况将在全校范围内公开。被录取的考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批,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十二、违规处理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考生的处理,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十三、学费标准按国家政策和湖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十四、奖助政策(一)凡录取至我校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均享受"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其中以第一志愿报考(含推免生)的新生奖学金为每生12000元,其他为每生6000元。(二)凡录取至我校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按月发放。(三)凡录取至我校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享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其中一等每生每年12000元,资助面20%;二等每生每年10000元,资助面30%;三等每生每年8000元,资助面为50%。一年级学业奖学金等级按新生入学初试和复试总成绩评定,二、三年级分别按第一、二学年的年度考核结果评定。(四)录取至我校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学校的相关管理办法申请国家奖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动态调整)。(五)录取至我校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从事助研、助教、助管等工作的可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六)家庭特别贫困或发生重大困难的硕士研究生可申请特别困难补助。(七)录取至我校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申请3000-10000元的研究生创新项目基金。(八)以湖南理工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研究生本人为第一署名人获得的各类成果按与学校老师获得的同等成果相同的奖励标准授奖。(九)对由学校派出到国(境)外高校、企业学习、培训或实习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资助。(十)学校在招聘教职员工时,在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我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十五、其他(一)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计划仅供参考,实际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批准的为准。(二)报考我校的考生如有疑问,可向我校研招办及报考学院咨询,也可浏览湖南理工学院研究生工作处网页(http://xk.hnist.cn/),随时留意网上公布的最新招生信息。招生信息均以湖南理工学院研究生工作处网页上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三)初试自命题考试科目不指定参考书目和参考资料,各科目考试大纲及要求将在研究生工作处网页和各招生学院网站发布。(四)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五)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十六、联系方式联系人:易璐(办公室:0730-8809770、手机:13607309588)马成(办公室:0730-8809779、手机:13762091919)传真:0730-8809779电子邮箱:xkb.hnist@163.com网址:http://xk.hnist.cn/通信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学院路湖南理工学院研究生工作处招生办公室。邮编:414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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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理工学院2015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湖南理工学院2015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湖南理工学院2015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一、培养目标本年度我校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培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二、招生专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化学工程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中国语言文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教育硕士(教育管理、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物理、学科教学?化学);艺术硕士(音乐)。具体情况详见《招生专业目录》。三、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5年9月1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1、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领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中的除教育管理以外的其他领域(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物理、学科教学?化学)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和参加艺术硕士(音乐)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NEXT五、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一)网上报名:报考2015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1、网上报名日期:预计为2014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预计为2014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2、报名流程: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3、注意事项:(1)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3)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5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5)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1、现场确认时间:预计为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逾期不再补办。2、现场确认程序:(1)考生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进行核对。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六、报考资格审查(一)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将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未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二)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该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三)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共机关暂扣相关证件。七、初试(一)2014年12月25日-2015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三)初试日期和时间: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四)初试科目。第1天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第1天下午外国语第2天上午业务课一第2天下午业务课二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初试方式为笔试。(五)考试大纲及命题初试科目参见《招生专业目录》,其中思想政治理论和外国语满分均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均为150分。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的命题工作均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其他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六)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八、复试(一)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二)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将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如有疑问,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三)复试时间一般在4月上中旬,一志愿上线考生直接进入复试名额。(四)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英语听说成绩满分占20%,专业综合笔试成绩占30%,综合面试成绩占50%,复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五)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将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NEXT九、调剂调剂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十、体检体检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要求进行。凡体检不符合教育部所规定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具体时间、要求在复试前通知。十一、录取(一)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按照“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计算。(二)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三)录取类型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四)新生录取名单拟在我校研究生处招生信息专栏公示:http://xk.hnist.cn/。(五)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新生报到后,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新生复查期间的举报情况、调查情况、处理情况在全校范围内公开。被录取的考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批,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十二、违规处理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考生的处理,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十三、学费标准按国家政策和湖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十四、奖助政策(一)录取至我校的硕士研究生新生可享受“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分A、B两类。1.凡第一志愿报考并录取至我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次性发放A类新生奖学金5000元/人。2.对录取至我校且入学考试初试总成绩优秀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一次性发放B类新生奖学金。具体标准如下:初试总成绩高于国家一区分数线10分以上(含10分)的,5000元/人;初试总成绩高于国家一区分数线30分以上(含30分)的,8000元/人;初试总成绩高于国家一区分数线50分以上(含50分)的,10000元/人;3.B类新生奖学金评奖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发;A、B类新生奖学金可兼得。新生奖学金在新生入学后第一学期发放。(二)凡来我校参加复试的考生免收复试费,并报销一趟从考生就读学校至我校的往返交通费(飞机票、火车软卧票和长途的士票除外)。(三)凡录取至我校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可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不低于8000元/年·人,按月发放。(四)录取至我校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享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全额和半额两个等级,标准分别为物价部门核定的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收费标准的100%和50%。2014年招收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均享受“全额奖学金”,第二、三学年60%享受“全额奖学金”,35%享受“半额奖学金”,分别在第一、二学年结束后申请和评定。(五)录取至我校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根据国家政策或相关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20000元/年·人)”和其他专项奖学金。(六)录取至我校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从事“三助”工作的可获得相应的“三助”岗位津贴。(七)家庭特别贫困或发生重大困难的硕士研究生可获得特别困难补助和助学贷款。(八)录取至我校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申请3000-10000元的研究生创新基金。(九)以湖南理工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研究生本人为第一署名人获得的各类成果与学校老师享受同等的奖励政策。(十)各二级学院(部)优先推荐优秀硕士研究生带课题到校外实习基地带薪实习,实习工资由校外实习基地提供。(十一)对获得到国(境)外高校、企业学习、培训或实习机会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3-6个月的全额资助。(十二)择优选拔品学兼优的硕士研究生留校工作。十五、其他(一)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计划仅供参考,实际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批准的为准。(二)报考我校的考生如有疑问,可向我校研招办及报考学院咨询,也可浏览湖南理工学院研究生工作处网页(http://xk.hnist.cn/),随时留意网上公布的最新招生信息。招生信息均以湖南理工学院研究生工作处网页上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三)初试自命题考试科目不指定参考书目和参考资料,各科目考试大纲及要求将在研究生工作处网页和各招生学院网站发布。(四)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五)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十六、联系方式联系人:易璐(办公室:0730-8809770、手机:13607309588)马成(办公室:0730-8809779、手机:13762091919)传真:0730-8809779电子邮箱:xkb.hnist@163.com网址:http://xk.hnist.cn/通信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学院路湖南理工学院研究生工作处招生办公室。邮编:414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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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硕士学位研究生(学术型)招生简章

2014年硕士学位研究生(学术型)招生简章一、培养目标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二、招生专业本年度我校有化学工程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中国语言文学三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招收硕士研究生,具体情况详见《招生专业目录》。三、学制3年。四、报考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四)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2013年11月14日)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5.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五、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一)网上报名:报考2014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1.网上报名日期: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2013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2.报名流程: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3.注意事项:(1)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3)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4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5)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1.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2.现场确认程序:(1)考生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进行核对。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六、报考资格审查(一)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将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未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二)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该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三)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共机关暂扣相关证件。七.初试(一)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四)初试科目。1月4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1月4日下午外国语1月5日上午业务课一1月5日下午业务课二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初试方式为笔试。(五)考试大纲及命题初试科目参见《招生专业目录》,其中思想政治理论和外国语满分均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均为150分。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的命题工作均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业务课的命题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六)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八、复试(一)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二)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将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如有疑问,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三)复试时间一般在4月中旬前后,一志愿上线考生直接进入复试名额。(四)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听力测试、口语测试成绩满分各为10分,专业综合笔试成绩为30分、面试成绩50分,复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五)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将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九、调剂调剂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十、体检体检在复试时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要求进行。凡体检不符合教育部所规定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具体时间、要求在复试前通知。十一、录取(一)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按照“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计算。(二)录取原则:1.按初试、复试综合考核成绩排序录取。2.考生按招生专业录取,入学后再分研究方向。3.考生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三)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四)新生录取名单详见我校研究生处招生信息专栏公示:http://xk.hnist.cn/。(五)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新生报到后,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新生复查期间的举报情况、调查情况、处理情况在全校范围内公开。被录取的考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批,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十二、推免生的申请、复试与录取2014年我校拟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免生的申请、复试与录取程序和办法详见《湖南理工学院2014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说明》。十三、违规处理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考生的处理,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十四、学费标准按国家政策和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十五、奖助政策(一)录取至我校的硕士研究生新生可享受“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分A、B两类。1.凡第一志愿报考并录取至我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推免生),一次性发放A类新生奖学金5000元/人。2.对录取至我校的推免生和入学考试初试总成绩优秀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一次性发放B类新生奖学金。具体标准如下:推免生,10000元/人;初试总成绩高于国家一区分数线10分以上(含10分)的,5000元/人;初试总成绩高于国家一区分数线30分以上(含30分)的,8000元/人;初试总成绩高于国家一区分数线50分以上(含50分)的,10000元/人;3.B类新生奖学金评奖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发;A、B类新生奖学金可兼得。新生奖学金在新生入学后第一学期发放。(二)凡来我校参加复试的考生免收复试费,并报销一趟从考生就读学校至我校的往返交通费(飞机票、火车软卧票和长途的士票除外)。(三)凡录取至我校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可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不低于8000元/年·人,按月发放。(四)录取至我校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享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全额和半额两个等级,标准分别为物价部门核定的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收费标准的100%和50%。2014年招收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均享受“全额奖学金”,第二、三学年60%享受“全额奖学金”,35%享受“半额奖学金”,分别在第一、二学年结束后申请和评定。(五)录取至我校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根据国家政策或相关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20000元/年·人)”和其他专项奖学金。(六)录取至我校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从事“三助”工作的可获得相应的“三助”岗位津贴。(七)家庭特别贫困或发生重大困难的硕士研究生可获得特别困难补助和助学贷款。(八)录取至我校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申请3000-10000元的研究生创新基金。(九)以湖南理工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研究生本人为第一署名人获得的各类成果与学校老师享受同等的奖励政策。(十)各二级学院(部)优先推荐优秀硕士研究生带课题到校外实习基地带薪实习,实习工资由校外实习基地提供。(十一)对获得到国(境)外高校、企业学习、培训或实习机会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3-6个月的全额资助。(十二)择优选拔品学兼优的硕士研究生留校工作。十六、其他(一)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十七、联系方式联系人:曹方春(办公室:0730-8809770、手机:15073012534)马成(办公室:0730-8809779、手机:13762091919)传真:0730-8809779电子邮箱:xkb.hnist@163.com网址:http://xk.hnist.cn/通信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学院路湖南理工学院研究生工作处招生办公室。邮编:414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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