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理工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大连理工大学 2020-01-19 浏览量: 1248

大连理工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9】26号)、《大连理工大学2020年学术型(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文件精神,结合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为做好复试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及潜力、具有特殊学术专长的人才,现对复试和录取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基本要求

(一)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须符合大连理工大学2020年学术型(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的报名要求。

(二)拟录取的硕博连读考生应符合《大连理工大学关于硕士-博士连读研究生选拔、培养的规定(2014年7月修订)》中的各项要求,并通过各学部(学院)组织的考核。

(三)拟录取的申请考核制考生应符合各学部(学院)制定的资格审核标准,并通过学部(学院)组织的复试。

二、复试录取工作组织领导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导全校博士研究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同时,各学部(学院)须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和复试考核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博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

各学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须制定本单位的博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并负责本单位复试考核小组的组织和复试工作的开展。每个复试考核小组应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专业教师(教授或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其中博导不少于3人)组成。参加复试考核的教师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公正公平的态度来完成复试工作。各学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参与复试和录取工作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培训与管理,对参与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在各阶段复试现场,各学部(学院)要对考生本人及所持的准考证、身份证严格核对,严防冒名顶替。

三、博士研究生复试

(一)复试时间

各学部(学院)根据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总体安排及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复试时间并提前通知考生。

(二)复试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我校在复试的同时采取“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所有考生参加复试时须向我校提交《大连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核表》(附件一)。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2.专业能力考核

各学部(学院)负责组织专业能力考核。考核形式可以采取笔试、面试和撰写科研报告实践(实验)、学术报告等多种方式,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的综合评价和全面考查,不得简单以取消笔试推广实施“申请考核制”考核方式。加强导师遴选和培训,规范发挥导师在选拔录取中的作用,提高导师科学选拔人才的能力。

(三)复试要求

各学部(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要充分发挥复试考核小组的作用,建立健全集体决策机制。

1.复试时间

硕博连读考生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申请考核制及普通招考考生复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

2.复试成绩标准

(1)硕博连读考生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考核成绩90分,外语口语听力10分,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得录取。

(2)申请考核制考生复试分为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和综合能力三部分,每部分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得录取。

3.复试记录

复试(含笔试和面试)须做好全程记录和录音录像。复试考核小组记录、复试试卷、面试书面记录和录音录像等资料保存三年(未录取者保留一年)。

4.信息公开

各学部(学院)的复试考生名单、招生人数和复试录取办法、复试成绩等经审核后必须在各单位的网页上公布。考生复试成绩须于复试当天向考生公布,并上网公示。

四、招生名额

1.各学部(学院)根据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分配方案和考生的录取办法。

2.各学部(学院)要结合我校培养机制改革方案、学部(学院)的学科发展情况、导师的科研条件和指导力量等因素,合理分配招生名额,向培养质量高、指导能力强、科研经费充足、国家级课题多的导师倾斜。

3.我校继续对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计划”、“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计划”等专项计划的招生名额实行单列政策。

五、博士研究生录取

(一)排序规则

各学部(学院)根据复试录取办法,参照导师招生名额、考生的报名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复试成绩、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等作出综合判断,公示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名单,由于名额原因未录取的考生可按规则排序后作为递补录取候选人一同公示。各学部(学院)按照导师招生名额及硕博连读、申请考核考生顺序分别进行排序录取。定向和非定向考生按照排序规则分类排序。排序规则须经各学部(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并在复试前上网公示。

学部(学院)如增加招生计划,可递补录取(不得变更录取的专业及导师),若无递补可重新组织硕博连读或申请考核制考试。

(二)调剂程序

硕博连读、申请考核考生可在现场确认前更改报考的导师或专业,在复试录取中原则上不予更改导师或专业,若确需更改,则被视为调剂考生,需在第一志愿考生之后排队录取。

(三)录取流程

1.录取的非定向考生及其导师须签订《大连理工大学2020年录取博士研究生人事档案关系调转承诺书》确认录取;录取的定向考生须签订《大连理工大学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书》。各学部(学院)登录《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填报考生拟录取信息。审核通过后请将《2020年博士生录取汇总名单》于2020年5月1日前送交研究生院。

2.2020年5月研究生院将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并进行网上公示。

3.2020年6月研究生院将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上报辽宁省招考办、教育部审核,审核批准后向被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信息公布和公示

各学部(学院)须在网上公布自行制定的复试录取办法、招生人数、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等,并将结果及时告知考生,拟录取名单统一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七、监督与复议

1.学校纪委、监察处全面监督我校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负责对各学部(学院)监督小组工作的指导,负责对相关举报的受理和对发现问题的查处及移交工作。

研究生督导组全程参与博士研究生复试的监督工作。

2.实行校、院二级复试巡视制度。校领导、监察处、研究生院和督导组等单位组成若干校巡视小组。在复试过程中,各巡视小组将深入各单位进行复试各个环节的督查,包括复试记录、录音、录像的检查,并深入复试现场,在不干扰正常复试工作的前提下,通过随机走进考场和实验室、旁听面试等措施了解、监督复试工作等。

3.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学部(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要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4.实行回避制度。本年度有直系亲属参加博士生入学考试的博士生导师和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不得参加博士生招生的相关工作。

5.实行复议制度。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应规定时限。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各学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6.实行签订保密承诺书制度。学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及成员、复试命题(面试)教师、材料审核专家、相关工作人员等都要签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保密承诺书。

八、其它注意事项

1.专项计划的招生名额不得挪用;全日制定向招生名额可用于本学部(学院)全日制非定向类别录取;全日制非定向招生名额不得用于全日制定向类别录取。

2.被录取新生(应届毕业生)2020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其录取资格无效。

3.本年度招生录取工作不予更改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学习方式等信息。

4.博士生奖学金和助学金及博士生导师承担的费用等按照大连理工大学培养机制改革相关文件执行。

5.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往届考生,人事档案、离职手续、工资关系等必须全部转到我校,开学后我校将对往届生档案进行核查,如果发现学生假脱产,学校将取消该生入学资格,同时扣减学部(学院)次年度博士生招生名额。

6.已被拟录取的考生若在开学前放弃录取或入学未报到,将视情况扣减学部(学院)次年博士生招生名额。

九、本复试工作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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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理工大学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大连理工大学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根据《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关于做好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05号)及其他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我校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章程,如下。一、申请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能够获得本科所在高校2020年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毕业生。考生2020年入学前(具体入学时间按学校规定执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良好,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及其他违法违纪受纪律处分记录。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二、接收专业我校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学术型研究生专业目录详见附件1,我校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专业学位型研究生专业目录详见附件2。我校鼓励推免生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招生学科、专业为数学、物理学、化学、力学、水利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结构工程、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环境工程、动力机械及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等。三、申请流程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对于已通过我校复试考核的推免生,须于“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按照拟接收的院系和专业要求尽快申请我校,各学部(学院、部)、校区将对先申请者优先审核确认,额满为止。未按各院系规定时间申请者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四、复试与录取具体的复试名单、时间、地点、办法、录取政策等事宜详见我校各学部(学院、部)、校区发布的接收推免生章程。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我校采取“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所有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须于2019年10月24日前向我校各学部(学院、部)、校区招生负责老师提交《大连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核表》(附件3)。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将不予录取。六、学制学术型研究生:全部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招生专业、培养所在校区等详见附件1。专业学位型研究生:全部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招生专业、培养所在校区等详见附件2。七、学费与奖助政策1.学费按照财务处网站发布的《大连理工大学全日制研究生教育收费标准》执行。2.我校统筹政府投入、自筹经费、科研经费和社会捐助等资金,建立健全硕士研究生奖励资助体系,提高硕士生待遇水平。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分为: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硕博连读专项奖学金。三类奖助学金可以同时兼得。(1)硕士研究生助学金面向学制内所有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生(不含MBA、MPA、MEM),标准分为:一等助学金800元/月,二等助学金650/月,三等助学金500/月。(2)学制内已获得一、二等助学金的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不含MBA、MPA、MEM)可享受对应等级的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分为:一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年,二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年。每学年11月份一次性发放给学生。注: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的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评定,主要依据其入学时初试和复试的成绩,在招生录取时确定。第二学年及以后学年根据学业、科研业绩、综合表现等情况动态调整。(3)学校为硕博连读考核合格的硕士生,设立硕博连读专项奖学金,标准为1000元/月。从第三学期硕博连读考核通过后按月发放,直到该生转为博士研究生为止。此外我校设立的各项研究生荣誉称号及专项奖学金等奖助政策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综合奖励办法(试行)》。上述规定的具体执行细则参见当年的相关文件。招生过程中,如果相关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参照执行。八、其他说明1.我校公布的各专业拟接收推免生计划将根据推免生实际报名人数增加或减少。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录取资格无效:(1)申请者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存在弄虚作假情况。(2)本科期间受到刑事、行政或纪律处分者。(3)被本科所在学校取消推免资格者。3.若在我校接收推免生期间教育部发布新的文件要求,则相关事宜按照教育部文件执行,请各位考生关注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主页通知。九、联系方式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与考试科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411-84708338联系邮箱:liuyihang@dlut.edu.cn办公地点: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大楼610办公室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2019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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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理工大学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大连理工大学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的各学科专业(不含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工程管理(MEM))均可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一、招生计划坚持“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骨干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专项招生计划,我校计划招生20人(包括全日制、非全日制)。二、生源范围1、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兵团)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2、生源地在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6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满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的汉族考生。3、在内地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职工,在西藏工作满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毕业生。三、报考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9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必须于网上报名截止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附上相关材料的证明。经审查同意后,方予准考,同等学力的人员包括;①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②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整(从毕业后到2019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修完本科学位主干课11门以上并成绩合格(须出具开课单位教务处的成绩证明),并在国家核心期刊上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发表过一篇以上学术论文。(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4、获得骨干计划资格(各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是考生资格审查的责任主体)。四、报名报考方式与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报考方式相同。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时必须在2018年11月20日前提交一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和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到我校研究生院招生与考试科,并加盖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公章。2、报名方式及时间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请详见《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网址:https://yz.chsi.com.cn/kyzx/jybzc/201808/20180821/1715735913.html)五、考试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1、初试参加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2、复试根据生源情况和教育部划定的复试基本分数线,确定我校骨干计划复试基本分数线和复试名单。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期间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六、录取1、汉族在职考生录取比例不得超过10%。对西藏、新疆和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藏区以及云南怒江、四川凉山、甘肃临夏等地的少数民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不得录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已录取的录取资格无效。2、被录取的考生直接进入我校进行培养,按照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及时办理入学手续,修业年限和学习年限与其他普通类招生计划录取考生保持一致。3、协议签订。被录取考生需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培养协议书。协议由考生与我校、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在单位签订。被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时均不迁转户口。七、其他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非在职考生人事档案在入学报到时转入我校。在职考生人事档案由定向单位保管。2、骨干计划学生毕业后,必须履行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不得违约。3、在职考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考生派遣回生源所在地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学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生源所在地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4、通过骨干计划录取的硕士研究生,经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在职学生还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同意),可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同时签订博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5、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八、联系方式联系人:于老师、贾老师联系电话:0411-84708338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凌工路2号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大楼研究生招生与考试科610房间2019年大连理工大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名额分配表河北四川内蒙古2贵州4辽宁云南2吉林西藏2黑龙江甘肃2福建青海湖北宁夏2湖南陕西广西2新疆2海南新疆兵团2重庆其他小计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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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理工大学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直博生)办法

大连理工大学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直博生)办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0号)及其他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我校接收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直博生)办法,如下。一、申请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2.能够获得本科所在高校2019年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毕业生。考生2019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良好,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及其他违法违纪受纪律处分记录。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二、接收专业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所有专业(不含125100工商管理硕士(MBA)、125200公共管理硕士(MPA)、125600工程管理硕士(MEM)专业)均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术型硕士招生专业查询网址http://gs.dlut.edu.cn/info/1136/11222.htm,专业学位型硕士招生专业查询网址http://gs.dlut.edu.cn/info/1136/11221.htm。我校鼓励推免生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招生学科、专业为数学、物理学、化学、力学、水利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结构工程、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环境工程、动力机械及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等。三、申请流程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对于已通过我校复试考核的推免生,须于“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按照拟接收的院系和专业要求尽快申请我校,各学部(学院、部)、校区将对先申请者优先审核确认,额满为止。未按各院系规定时间申请者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四、复试与录取具体的复试名单、时间、地点、办法、录取政策等事宜详见我校各学部(学院、部)、校区发布的接收推免生办法。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我校采取“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所有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须于2018年10月24日前向我校各学部(学院、部)、校区招生负责老师提交《大连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核表》(附件一)。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将不予录取。六、学制学术型研究生:全部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专业学位型研究生: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体学制、学习方式、培养所在校区等参看招生专业一览表:http://gs.dlut.edu.cn/info/1136/11221.htm。七、学费与奖助政策1、我校研究生学费标准详见《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收费标准公示》。(网址:http://info.dlut.edu.cn/info/1456/6847.htm)2、我校建立健全硕士研究生奖励资助体系,提高硕士生待遇水平。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分为: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硕博连读专项奖学金。三类奖助学金可以同时兼得。所有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入学时均能获得二等及二等以上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此外学校设立优秀推免生奖学金,奖励金额2万元/人,用于奖励优秀的推免生新生。八、其他说明1.我校公布的各专业拟接收推免生计划将根据推免生实际报名人数增加或减少: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录取资格无效。(1)申请者提供的各项材料与事实不符,存在弄虚作假情况;(2)本科期间受到受刑事、行政或纪律处分者;(3)被本科所在学校取消推免资格者。3.若在我校接收推免生期间教育部发布新的文件要求,则相关事宜按照教育部文件执行,请各位考生关注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主页通知。九、联系方式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人:刘老师、姜老师联系电话:0411-84708338联系邮箱:liuyihang@dlut.edu.cn办公地点: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大楼610办公室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2018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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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理工大学2019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大连理工大学2019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招生计划2019年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人数为10人。二、招生专业我校招生简章上公布的招生专业均可报考。三、招生报名(一)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参见国家招生考试公告)。高等学校学生是指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二)考生须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有关要求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考生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现场确认时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三)我校按有关规定审查核验考生相关文书、证件和报考资格。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不准予考试或录取。有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四、考试录取(一)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按规定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或推荐免试招生。(二)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三)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复试录取工作参照我校《大连理工大学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直博生)办法》、《大连理工大学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办法》等相关文件执行(具体内容详见研究生招生主页)。五、联系方式联系人:于老师、贾老师联系电话:0411-84708338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凌工路2号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大楼研究生招生办公室610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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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理工大学2020年申请考核制博士外语加试考核结果公示

大连理工大学2020年申请考核制博士外语加试考核结果公示各位考生:现将2020年申请考核制博士外语加试考核通过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附件【申请考核制外语加试通过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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