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2020级推免硕士生拟录取名单公示

中共中央党校 2020-01-19 浏览量: 1354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2020级推免硕士生拟录取名单公示

 根据我校(院)相关文件规定,经过外语、专业复试,现将我校(院)2020级推免硕士生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9年9月29日至10月16日。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10-62804348,010-62806543

  请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自行安排时间前往中关村医院体检中心体检。体检须使用统一制式表格(附件,正反面打印),非统一制式表格不予接收。体检报告提交截止日期为2019年10月16日。提交地点: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研究生院82号楼206室。

  我校(院)将于入学前对拟录取的推免生进行资格复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1.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

  2.取得拟录取资格后至入学报到之日,本科必修、选修课程出现不及格或不合格;

  3.取得拟录取资格后至入学报到之日,受到纪律处分或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未通过;

  4.未能在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5.体检未达到国家体检要求。

序号

  姓名  拟录取专业(学科)
1  赵阳  马克思主义理论
2  强竞丹  马克思主义理论
3  王若辰  马克思主义理论
4  白英慧  哲学
5  曹高航  政治经济学
6  陈洋毅  政治经济学
7  刘晓阳  政治经济学
8  张冠玉  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
9  牟惠嫄  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
10  吕婉可  行政管理
11  刘清华  行政管理
12  朱韬  法学
13  王敬文  法学
14  刘英杰  政治学理论
15  张敬通  政治学理论
16  张凯昭  社会学
17  张颢婷  社会学
18  邢秋琦  马克思主义文化学
19  吴滤  文艺学
20  赵浩东  中国史
21  刘正人  中共党史
22  曲笑含  思想政治教育
23  张哲  国际政治
24  李佳卉  世界经济
  附件: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2020年研究生招生体格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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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2020级推免硕士生拟录取名单公示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2020级推免硕士生拟录取名单公示根据我校(院)相关文件规定,经过外语、专业复试,现将我校(院)2020级推免硕士生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9年9月29日至10月16日。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10-62804348,010-62806543请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自行安排时间前往中关村医院体检中心体检。体检须使用统一制式表格(附件,正反面打印),非统一制式表格不予接收。体检报告提交截止日期为2019年10月16日。提交地点: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研究生院82号楼206室。我校(院)将于入学前对拟录取的推免生进行资格复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1.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2.取得拟录取资格后至入学报到之日,本科必修、选修课程出现不及格或不合格;3.取得拟录取资格后至入学报到之日,受到纪律处分或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未通过;4.未能在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5.体检未达到国家体检要求。序号姓名拟录取专业(学科)1赵阳马克思主义理论2强竞丹马克思主义理论3王若辰马克思主义理论4白英慧哲学5曹高航政治经济学6陈洋毅政治经济学7刘晓阳政治经济学8张冠玉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9牟惠嫄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10吕婉可行政管理11刘清华行政管理12朱韬法学13王敬文法学14刘英杰政治学理论15张敬通政治学理论16张凯昭社会学17张颢婷社会学18邢秋琦马克思主义文化学19吴滤文艺学20赵浩东中国史21刘正人中共党史22曲笑含思想政治教育23张哲国际政治24李佳卉世界经济附件: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2020年研究生招生体格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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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统一考试)报考说明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统一考试)报考说明为方便考生报考我校(院)博士研究生(统一考试),现将有关报考事项说明如下:一、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我校(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9年12月16日9:00-2020年1月6日17:00。报名期间,报名系统24小时开通。提前报名无效,逾期不予补报,报名截止后不得修改所报信息。二、相关报考条件说明(一)关于学科归属的说明同一一级学科的说明。根据我校(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统一考试)招生简章的规定,考生硕士学位专业或所学专业,须与报考专业同属同一一级学科。如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专业代码010101)所属一级学科为哲学(学科代码0101),凡哲学一级学科(学科代码0101)下的专业均为同一一级学科。同一学科门类的说明。报考政治经济学专业的考生,考生硕士学位专业或所学专业,须与报考专业同属同一一级学科门类,即同为经济学门类(学科门类代码02)。考生可自行根据《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附件1)对比查询。(二)关于核心期刊论文的说明符合学科要求的考生,对其是否公开发表期刊论文无特殊要求。报考者硕士学位专业或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不为同一一级学科的(政治经济学为经济学学科门类),须在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或中文核心期刊(北京大学)所收录来源期刊,以唯一作者或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论文至少1篇(发表时间截至2019年12月)。考生所发表的核心期刊论文须在2019年12月前正式见刊,用稿通知等相关证明无效。考生如对自己所发表文章的期刊是否属于核心期刊有所疑问,可自行登录“中国知网”-“出版物检索”(https://navi.cnki.net/knavi)进行查询。核心期刊的时间界定以文章发表的时间为准。(三)关于国(境)外学历的说明在国(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对国(境)外学历考生,我校(院)将通过考生所学专业、所获得学位进行综合判定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三、网络填报说明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招生简章及招生目录,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在报考过程中,考生务必提供准确、真实的个人信息、个人照片及相关材料。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和在网上公布。2、请考生务必认真填写硕士学位专业或硕士所学专业代码及名称。3、考生上传材料信息说明。考生在报考时,需上传所发表期刊论文的扫描件,扫描件需包含期刊封面、目录以及文章正文,格式为jpg、bmp、png、gif格式。4、考生上传照片说明。考生须上传符合像素要求的免冠证件照,请勿上传生活照、艺术照。5、考生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得更改。因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四、考生资格审核说明考生资格审核贯穿考生报名、现场确认、复试及录取的全过程,我校(院)在每一阶段均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我校(院)的招考及录取条件,立即取消考生资格。附件1: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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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2020级推免硕士生二次复试考生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公示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2020级推免硕士生二次复试考生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公示根据我校(院)相关文件规定,经过外语、专业复试,现将我校(院)2020级推免硕士生二次复试考生成绩及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点击查看: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2020级推免硕士生二次复试考生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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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2020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2020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热烈欢迎考生报考我校(院)!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研、教学、管理和独立担负一定工作的能力,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所需要的高级专门人才。二、报考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5.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出示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证书或成绩报告单(450分以上)并提供两篇在核心期刊(CSSCI或SCI或SSCI期刊)发表的、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发表于2014年10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期间);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6.在境外取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7.2020年我校(院)计划接收普通高校推荐免试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具体情况见《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接收2020级推免硕士生简章》。如推免生招生计划没有完成,剩余推免生招生指标自动划归至统考招生指标。三、报名时间及有关手续2020年硕士研究生考生一律实行网上报名。具体事项如下:(一)网上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二)报名流程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院)招生办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我校(院)今年不设报考点,京内考生请按照研招网提示选择国际关系学院报考点(国际关系学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坡上村12号)。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为避免多占考位,影响其他考生报考,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已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初期、末期高峰,避免网络拥堵。报名时,考生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三)现场确认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2.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四)准考证准考证由考生自行下载并打印。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四、考生资格审查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现场确认和复试阶段都要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具有复试、录取资格。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网报信息。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和在网上公布。五、考试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2.初试时间:日期时间科目12月21日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14:00—17:00外国语12月22日8:30—11:30业务课一14:00—17:00业务课二3.初试地点:按照准考证所示地点参加考试。4.复试:复试统一在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进行。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招生单位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复试办法及日程安排于2020年3月中下旬在我校(院)网站公布。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科目将在复试通知时说明。加试方式为笔试。六、录取办法我校(院)录取严格贯彻“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对复试合格的考生,将于录取前调阅本人人事档案进行审核。根据考生初试及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体检结果及审档情况,决定是否录取。决定录取的考生,其录取通知书于2020年6月中旬发出。七、录取类别我校(院)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八、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我校(院)硕士研究生为全日制培养方式,学制三年,学完规定课程并考试合格,撰写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者,方予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九、学费和奖助学金我校(院)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和北京市相关文件中的规定收取学费,硕士研究生8000元/年。入校后,按照学生的综合表现,我校(院)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三助岗位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十、其他1.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2.我校(院)的招生信息一律在网上发布,考生在报名、考试过程中,应及时访问我校(院)网站查看有关信息(网址:http://www.ccps.gov.cn/bmpd/yjsy2/)。3.我校(院)从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也不接受要求提供辅导教师的咨询。如有人以我校(院)名义举办考研辅导班和推销考研辅导材料,欢迎举报。4.联系方式: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有庄100号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研究生院82楼206室邮政编码:100091联系电话/传真:010-62804348郭老师本章程解释权归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学位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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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接收2020级推免硕士生章程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接收2020级推免硕士生章程热烈欢迎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校(院)推免硕士生!我校(院)接收推免生办法如下:一、申请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政治素质过硬;2.获得了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在2020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3.在学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4.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二、接收专业及名额我校(院)学术型硕士各招生专业都接收推免生,根据生源实际情况,可在相近学科专业之间调整拟接收考生。详见附件1中的专业目录。三、接收程序及办法1.符合条件的推免生可在9月中旬之前(具体截止时间另行通知)在我校(院)推免生报名网站(http://121.42.172.162:9103/(S(hfu5g1smtldryhl5p3pejjdo))/rec/Login.aspx)上报名。2.研究生院招生办将于9月中下旬通过我校(院)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复试时间及复试安排,请注意查看。复试报到时须提交以下书面材料:(1)推免生资格证明。由所在院系开具并加盖公章,或出具所在院校推免生资格公示截图(打印)。(2)《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2020年接收普通高校推免生申请表》(附件2);(3)个人陈述(用大约2000字介绍本人专业背景、学习情况、在校期间参加社团组织或社会活动情况、对本学科领域的了解和认识);(4)本科正式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后,装入自备信封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教务处公章);(5)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6)学术科研成果及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以上材料除复试报到时提交我校(院)研究生院招生办外,须另行准备一份,复试时交给专业复试小组秘书老师。3.复试内容包括英语能力测试和专业综合知识能力测试。大学英语四级达到550分以上(含550分,下同)或大学英语六级达到425分以上;托福(TOEFL)成绩达到90分以上(老TOEFL达到600分);雅思(IELTS)成绩达到6.5分以上,可免试英语。四、录取与公示1.我校(院)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被我校(院)拟录取的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内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内报名并确认待录取,规定时间内未确认者视为放弃。我校(院)将会依次递补录取复试合格的其他考生。2.我校(院)不再向接收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发放纸质版接收函(如确有需要,可与招生办联系)。3.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将上网公示,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五、学费、优惠政策及奖助办法我校(院)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和北京市相关文件规定收取学费。入学后,硕士推免生享有一等新生学业奖学金,并免除第一学年学费。被录取的推免生优先获得我校(院)“硕博连读”申请资格(具体条件依据我校(院)当年硕博连读招生方案而定),二年级时可依个人意愿申请我校(院)“硕博连读”研究生并参加考核,录取后可以直接攻读我校(院)博士学位。我校(院)硕士研究生按国家标准发放每年6000元助学金,并有“三助”岗位、特困生资助、一般困难资助等助学措施。六、其他1.错过我校(院)推免生报名系统开放时间的考生,仍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中进行报名,我校(院)将根据情况确定是否再次组织复试,届时请留意我校(院)研究生院网站通知。2.联系方式招生办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有庄100号中央党校南院(研究生院)82楼206室邮政编码:100091联系电话:010-62804348/010-62806543本章程解释权归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学位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所有。附件:1.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2020级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2.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2020年接收普通高校推免生申请表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学位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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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统一考试)招生简章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统一考试)招生简章热烈欢迎报考我校(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一、培养目标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专业基础扎实,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研究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高水平理论人才。二、学习方式及学习年限我校(院)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我校(院)非定向培养博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定向培养博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三、报考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2.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1)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报考者硕士学位专业与报考专业须为同一一级学科(政治经济学为同一学科门类,下同);报考者硕士学位专业与报考专业不为同一一级学科的,须在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或中文核心期刊(北京大学)所收录来源期刊,以唯一作者或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论文至少1篇(发表时间截至2019年12月)。(2)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者硕士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须为同一一级学科;报考者硕士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不为同一一级学科的,须在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或中文核心期刊(北京大学)所收录来源期刊,以唯一作者或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论文至少1篇(发表时间截至2019年12月)。3.在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5.报考非定向培养博士生的考生至入学时未满35周岁(198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报考定向培养博士生的考生至入学时未满45周岁(197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四、报名程序我校(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具体事项如下:(一)网上报名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6日9:00-2020年1月6日17:00。报名期间,报名系统24小时开通。提前报名无效,逾期不予补报,报名截止后不得修改所报信息。2.报名地址报考“统一考试”考生登录如下网址报名:http://121.42.172.162:9101/(S(mgexbi0q0ew3uv5h22hywtim))/dr/login.aspx,3.报名程序(1)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注册用户。(2)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的电子证件照。考生必须严格按照报名系统规定的格式和像素上传本人照片。(3)提交报考信息。4.报考类别说明(1)非定向:基本学习年限内全日制在校学习,必须将人事档案、党组织关系转入我校,毕业后自主就业。(2)定向:须保证基本学习年限内至少第一学年全日制在校学习,不转户口、人事档案、党组织关系,毕业后回原单位(或定向地区)工作。复试时,考生须提供由定向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考生在我校(院)基本学习年限(四年)内至少第一学年脱产学习的证明。5.注意事项(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提供准确、真实的个人信息、个人照片及相关材料。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和在网上公布。(2)考生务必认真填写硕士学位专业或硕士所学专业代码及名称,并按照要求上传符合报名要求的期刊论文扫描件。(3)考生必须慎重选择报考类别,复试录取时,将根据考生的报考类别确定录取类别。(4)考生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得更改。因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二)考生资格网络审核网络审核截至2020年1月10日。考生可于提交报考信息5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网络审核结果。(三)现场确认审核与报名费缴纳现场确认审核时间:2020年3月7日(周六)8:30-11:30;13:00-17:00。逾期不候。地点: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北校区南院学术活动中心(详见届时通知)缴费:报名费每位考生200元,现场缴纳。所需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截至初试考试日期仍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已获得硕士学位证书人员持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持学生证及学校开具的注明入学时间及毕业时间的应届生证明(注:应届双证硕士毕业生,学生证每学期均须已注册);获境外学位考生持教育部学位认证书(境外院校含港澳台地区)。现场审核确认由本人持相关证件、材料前来办理,具体要求请考生届时查看我院网站通知。确定参加考试的人数是开展后续考务工作的基础,为了保证初试平稳、有序进行,不按规定时间、不按规定要求来我校(院)现场审核确认的,我校(院)不予安排考位。网络报名审核和现场确认审核只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初审,进一步审核在复试进行。考生在任何一个环节弄虚作假,我校(院)均有权取消该考生的初试、复试、录取资格。(四)准考证下载及打印通过现场审核确认并缴纳报名费的考生,可于3月16-20日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A4白纸单面打印。五、初试1.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3月21日3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上午8:30-11:30业务课一(笔试)业务课二(笔试)外国语(笔试)2.考场安排。考场安排将于2020年3月19日在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考生可持有效准考证于2020年3月20日8:30-17:30到我校(院)提前熟悉考场。3.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初试成绩公布三日内向我校(院)招生办提出书面申请,招生办将组织专人进行复查。逾期不予受理。六、复试1.复试办法、获准复试考生名单、复试时间及详细安排于2020年4月下旬在网上公布。2.复试小组可以根据考生情况进行相关学科的笔试加试。3.考生须在拟录取阶段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七、录取1.我校(院)录取严格贯彻“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2.经我校(院)学位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议通过,2020年我校(院)录取定向博士生实行比例限制,各教研部门或一级学科通过“统一考试”方式录取定向生名额情况参照《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统一考试)招生目录》。录取时由教研部门按照定向生数量不超过(可以少于)简章划定的招生名额录取。3.对拟录取的非定向考生,我校(院)将于录取前调审本人人事档案;对拟录取的定向考生,我校(院)将与定向培养考生和定向单位签订三方协议书。根据考生初试及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体检结果及审档情况,决定是否录取。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不符合教育部及我校(院)规定,档案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4.录取结果将在网上公示。八、培养方式我校(院)博士研究生培养类型为全日制。导师是培养研究生的第一责任人。培养模式以导师个别指导与导师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专业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锻炼相结合,提高学术研究能力与增强党性修养相结合。九、学费和奖助学金我校(院)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和北京市相关文件的规定收取学费,博士研究生学费为10000元/年。入校后,按照非定向生综合表现,我校(院)将通过设立新生奖学金、奖学金、助学金、三助岗位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以非定向就业方式录取的,档案、党组织关系等必须转入我院,享受我校(院)奖助贷补政策待遇。在学期间,以定向方式录取的,不参评我校(院)学业奖学金,不发放助学金,人事档案、户籍、工资、医疗社保、党组织关系等不转入我院。十、其他1.考生初试报名阶段,不要求出具所在学校或单位同意的公函,考生应妥善处理与所在学校或单位的关系;因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不配合,造成考生不能参加复试或不被录取,由考生自行处理,我校(院)不介入。2.我校(院)的招生信息一律在网上发布,考生在报名、考试过程中,应及时访问我校(院)网站查看有关信息。网址:http://www.ccps.gov.cn/bmpd/yjsy2。3.如在2020年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院)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研招办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有庄100号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北校区南院82号楼206室联系人:郭仁岩联系电话:010-62804348招生办微信公众号:CCPS研招办电子邮箱:yzb@ccps.gov.cn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学位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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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2020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2020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热烈欢迎报考我校(院)2020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一、培养目标培养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专业基础扎实,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研究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高水平理论骨干及思想政治工作人才。二、招生对象与报考条件(一)招生对象1.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以下简称“四校”)的思想政治工作人员;2.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往届硕士。(二)报考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四校”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中共党员,且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只能以定向就业方式报考;入学时不超过40周岁(1980年9月1日以后出生);(2)应届硕士生,硕士所学专业须与申请专业相同或相近(同一一级学科,申请政治经济学专业须为同一学科门类),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及毕业证书。只能以非定向就业方式报考。入学时不超过30周岁(1990年9月1日后出生);(3)往届硕士,硕士所学专业须与申请专业相同或相近(同一一级学科,申请政治经济学专业须为同一学科门类),只能以非定向就业方式报考。取得硕士学位时间在2017年6月之后,入学时不超过30周岁(1990年9月1日后出生);4.英语能力优良,至少符合以下任一项: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CET6)考试,分数在425分(含425分,下同)以上;托福(TOEFL)成绩达到90分以上(老TOEFL达到600分);雅思(IELTS)成绩达到6.5分以上。5.申请者需在以下期刊以唯一作者或者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论文至少1篇: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所收录来源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中文核心期刊(北京大学)。论文内容需与所申请的博士专业相关。论文发表时间截至2019年12月。6.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高校招生体检相关规定。三、学习方式及学习年限我校(院)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我校(院)非定向培养博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定向培养博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四、报名与提交材料(一)网上报名我校(院)2020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0日9:00-2019年12月10日17:00。报名地址:http://121.42.172.162:9102/(S(yxasiotv4i521j1zoh53oo31))/dr/login.aspx报名期间报名系统24小时开通。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志愿。(二)网络资格审核考生可在提交报名信息起5个工作日内,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是否通过网络初审。(三)提交申请材料网络初审通过的考生须于2019年12月13日前(以邮戳为准)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1.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2.“四校”思想政治工作人员提交“四校”党委或组织人事部门推荐信(证明党员身份、工作岗位等);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及所在院系开具的在读证明。3.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需提交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境外获得学位考生提交学位证书复印件的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复印件);4.外语成绩复印件;5.硕士课程成绩单的复印件(由考生取得硕士学位所在培养单位的教务部门或考生档案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6.《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网上填报信息并确认后自行下载,请考生使用A4纸正反面打印并填写完整);7.由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填写的《专家推荐书》各1份,需专家本人签字;8.论文:硕士(博士)学位论文;发表的代表性论文(论文全文及期刊封面、目录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详细摘要和目录。9.科研计划: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不少于3000字。上述材料请准备两份,分别附上《2020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材料提交清单》(附件2),按序整理,一并提交或寄送。申请材料可直接面交至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也可通过EMS寄送(不接受其他快递)。建议京内考生将材料直接面交至招生办。五、考核流程(一)核查申请材料由研究生院组织核查小组对申请者进行基本申请条件的核查。如对考生的学位、学历、学籍信息或其他申请材料有疑问,我院会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如各学科的导师组、导师对前述报考条件提出更高的或特殊的要求,以招生目录中的说明为准。(二)申请材料评估我校(院)各学科组织专家组,对申请考生材料进行评估,重点考察教育背景、已有学术成果、科研计划、在校期间学习经历和成绩等。申请材料评估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复试考核。(三)复试考核1.复试考核人选的确定。根据材料评估成绩,结合招生计划,按照不大于1:3的比例确定参加复试考核的考生名单。2.复试考核时间和地点。复试时间在一至三月,复试地点在我校(院),具体复试安排请关注我院网站后续通知(http://www.ccps.gov.cn/bmpd/yjsy2/)。3.复试考核的组织。各教研部门成立复试考核小组,复试考核小组对通过申请材料评估的考生进行复试考核。4.复试考核内容与形式。复试考核内容涵盖申请者的专业基础情况、外语能力、现有学术成果水平、专业创新能力、专业志向和兴趣,同时考察申请者其他综合素质。复试考核采用笔试和面试两种考核形式。5.复试考核成绩的组成。复试考核成绩由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专业外语成绩(满分100分)、面试考核成绩(满分100分)组成。复试考核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外语成绩×30%+面试考核成绩×40%。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复试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四)体检考生须在拟录取阶段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六、录取1.考生总成绩=材料评估成绩×0.6+复试考核成绩×0.4。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及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等,综合确定拟录取名单。2.拟录取的定向考生(“四校”)须在录取前与工作单位、培养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三方)。3.对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对招生考试中作弊的考生,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4.招生录取过程中,对有争议的重大问题,由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学位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七、培养方式我校(院)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方式为全日制。非定向生须保证基本学习年限内在校学习;定向生须保证基本学习年限内,至少第一学年脱产在校学习。导师是培养研究生的第一责任人。培养模式以导师个别指导与导师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专业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锻炼相结合,提高学术研究能力与增强党性修养相结合。八、毕业及就业1.对完成规定课程,成绩合格,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的博士研究生,按照国家规定颁发博士毕业证书,授予博士学位。2.录取的非定向考生毕业后自主就业;定向考生毕业后按协议回原单位工作。九、在校期间待遇及其他1.通过“申请-考核”制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第一学年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其他待遇和“统一考试”录取的学生一致。2.在学期间,“四校”思想政治队伍工作人员以定向方式录取,人事档案、户籍、工资、医疗社保、党组织关系等不转入我校(院)。根据我校(院)规定,我校(院)为定向方式录取的考生只提供第一学年住宿。3.以非定向就业方式录取的考生,档案、党组织关系等必须转入我校(院)。4.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责任考生自负。5.考生须保证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考生在任何一个环节弄虚作假,我校(院)均有权取消该考生的考核、录取资格。6.如教育部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校(院)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告。联系人:郭仁岩联系电话:010-62804348微信公众号:CCPS研招办电子邮箱:yzb@ccps.gov.cn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有庄100号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北校区南院82号楼206室附件:1.2020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2.2020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材料提交清单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学位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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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2019年硕士推免生接收办法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2019年硕士推免生接收办法一、推免生复试我校(院)硕士推免生复试包括外语复试、专业复试两部分。1.外语复试外语复试分听力测试、口试。听力测试20分,口语10分。考生合格分数为15分,其中口语必须达到3分以上,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大学英语四级达到550分以上(含550分,下同)或大学英语六级达到425分以上;托福(TOEFL)成绩达到90分以上(老TOEFL达到600分);雅思(IELTS)成绩达到6.5分以上,可免试英语。2.专业复试专业复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由各教研部(所)负责。专业复试成绩满分70分。各专业自行选定是否对复试考生进一步进行学科内容的笔试考核。各学科都应对考生进行面试,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面试中要加强对考生专业素质、综合素质的考察。复试小组成员根据考生的现场表现,独立打分,最后算出平均分,作为考生专业面试的成绩。面试情况要有记录,当场给出成绩和评语。复试中进行的笔试,由教研部(院)命题、印制试卷、组织考试、阅卷。各项工作须符合国家和我校保密规定。专业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42分)不予录取。二、体格检查所有复试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在中关村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卫生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的规定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三、录取办法根据《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接收2019级推免硕士生章程》,在推免生报名网络系统中申请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考生,统一按照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复试及录取;申请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外国哲学、伦理学、科学技术哲学、战略哲学专业的考生,统一按照哲学一级学科复试及录取;申请政治经济学、区域经济学、国民经济学专业的考生,统一按照政治经济学专业复试及录取;申请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经济法学的考生,统一按照法学一级学科复试及录取;申请政治学理论、中外政治制度的考生,统一按照政治学理论专业复试及录取;申请国际关系、国际关系、外交学专业的考生,统一按照国际政治专业复试及录取。其他专业的申请考生,在所申请专业进行复试及录取。对复试合格考生,研招办将根据专业复试成绩及体检结果,综合考虑确定拟录取名单。在规定时间内未在教育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回复我校(院)待录取通知者,不能被录取,我校(院)将依次递补复试合格、候补录取的同学。我校(院)将于入学前对拟录取的推免生进行资格复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1)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2)取得拟录取资格后至入学报到之日,本科必修、选修课程出现不及格或不合格;(3)取得拟录取资格后至入学报到之日,受到纪律处分或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未通过;(4)未能在2019年9月1日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推免生的正式录取通知书于2019年6月寄发。推免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提供各类信息;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和在网上公布。四、本办法解释权在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研究生院2018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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