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科技大学2020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

湖南科技大学 2020-01-19 浏览量: 1273

湖南科技大学2020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05号)的文件精神,学校组织相关学院进行了2020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复试。经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校2020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一)。公示期:2019年10月14日—10月25日。

学校纪委监督电话:0731-58291312

研究生院电话: 0731-58291000

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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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技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简章已公布

湖南科技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简章已公布一、招生方式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分为普通招考、“硕博连读”制和“申请—考核”制三种。二、报名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三)学历要求(以下两种任一)1、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2020年6月30日前能取得硕士学位全日制的应届硕士毕业生(不接受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国外获得的硕士学位者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同时必须具有学士学位;(四)招收普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职人员报考前须征得档案所在单位同意。(五)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六)申请人原学习专业或所从事研究的专业应与所申请报考的学科专业相同、相近或相关。(七)报考人员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年龄要求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5年3月28日后出生)。(八)不接收已被国内外高校录取的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制的报名相关说明另见《关于做好2020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申请—考核”制的报名相关说明另见《湖南科技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报名须知》。三、报名程序(一)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形式,所有考生必须完成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方为有效。(二)网上报名1.普通招考系统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8日—2020年3月28日,全天受理。“硕博连读”制系统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8日—2020年1月3日,全天受理。“申请-考核”制系统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8日—2020年2月23日,全天受理。2.报名要求: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博士报名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bsbm,按照网上报名说明和网上报名步骤报名,按要求录入本人各项真实信息,上传一寸免冠数码照片,并打印《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经考生本人确认无误后签名确认。(三)报名费1.报名费标准:350元/人。2.收费方式:现场资格审查时以学校财务系统收取(“硕博连读”制考生于2020年1月4日-5日缴纳。)(四)现场资格审查1.时间(普通招考):2020年4月14-15日,上午8:30-11:40、下午2:30-5:30。逾期不能补报。2.地点:湖南科技大学综合楼314研究生招生办公室。3.所有考生必须到报名点现场提交下列材料原件:(1)本人二代身份证;(2)学生证(全日制应届硕士生);(3)所有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即有专科或本科或研究生学习经历均需提供相关原件);国外获得的硕士学位者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和第一学历、学士学位证书原件;4.所有考生必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以下材料:(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2)身份证复印件;(3)学生证复印件(全日制应届硕士生);(4)所有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外获得的硕士学位者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复印件);(5)专科、本科、研究生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即有专科或本科或研究生学习经历者均需提供),须加盖公章(在职人员可以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加盖档案室公章);(6)两份专家推荐书(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外地考生(不能现场资格审查者)最迟须于2020年4月12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邮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等相关材料并按研究生院网上通知进行缴费,考前来我校研招办缴验原件,否则视报名无效。(五)准考证领取时间:2020年5月6日-7日(若有变动,研究生院官网另行通知);领取地点:湖南科技大学综合楼314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四、考试内容及考试时间(一)考试内容1.外国语(公共英语,不含听力,听力将在复试中进行),笔试三小时;2.专业基础课(2××有关考试科目详见招生目录),笔试三小时;3.专业课(3××有关考试科目详见招生目录),笔试三小时;(二)考试时间:2020年5月8日—5月9日(若有变动,研究生院官网另行通知)(三)考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不寄发准考证,请考生在考前到招生办领取)。(四)复试:具体复试时间、方式及内容另行通知。五、招生计划专业名称申请考核硕博连读普通招考矿业工程33未定机械工程33软件工程12马克思主义理论33应用经济学33六、录取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入学考试(含初试、复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考查,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上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且无异议后上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七、培养方式、学费和奖助学金(一)学制四年,学习年限为4-6年。攻读方式须为非在职,即入学前将全部人事档案转入学校,且在读期间进行全脱产学习。(二)学费标准:收费年限为4年,10000元/生·年。(三)奖助学金:在规定学制四年内,符合条件的博士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享受助学金,助学金标准:12000元/生·年;另外可参加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选;学校设置三助岗位。八、其他(一)考生如被我校和外校同时录取,必须将有关情况在5月30日前告知我校;否则,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二)请考生在报名前登录我校网站,查阅详细说明和有关报名流程及相关事宜。(三)所有考生报名前应与报考导师及相关学院取得联系。(四)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我校招生简章以及报考条件,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五)未尽事宜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六)通信地址:湖南省湘潭市湖南科技大学综合楼314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411201联系电话:0731-58291000相关附件附件一湖南科技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doc附件二湖南科技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参考书目.doc附件三湖南科技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咨询学院联系方式.doc附件四湖南科技大学2020年报考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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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技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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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技大学2020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

湖南科技大学2020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05号)的文件精神,学校组织相关学院进行了2020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复试。经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校2020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一)。公示期:2019年10月14日—10月25日。学校纪委监督电话:0731-58291312研究生院电话:0731-58291000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二〇一九年十月十四日相关附件:附件一湖南科技大学2020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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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0年考研湖南科技大学考点考场安排的通知各位考生:2020年我校考点共3097人参考,分四个考区,分别是南校区第一教学楼、南校区第五教学楼、北校区第八教学楼、北校区第九教学楼,设105个考场(具体安排详见附件一、附件二),请各位考生注意查看考场信息,特此通知。附件一:2020年湖南科技大学考点考场安排附件二:2020年湖南科技大学考点考场考生名单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19年12月12日相关附件:附件一2020年湖南科技大学考场安排表.pdf附件二2020年湖南科技大学考场考生座位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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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技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硕博连读”制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

湖南科技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硕博连读”制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各博士研究生招生学院:为全面推进“双一流”建设,努力培养一流人才,创造一流成果,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鼓励品学兼优、具有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本校在读优秀硕士生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根据《湖南科技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办法》,开展2020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博士招生学院须成立博士研究生专家考核小组。组长由相关学院主要领导担任,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实行组长负责制,成员由博士生导师代表组成,成员不少于5人。二、各博士招生学院自行制定本学院“硕博连读”选拔细则,于2019年12月26日下午17::00前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经学校审核通过后由学院予以公布。三、符合《湖南科技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办法》选拔条件的研究生,填报《湖南科技大学2020年“硕博连读”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向学院提出申请。四、学院推荐。导师及学院针对申请人的“专业综合知识”“科研成果”“创新精神和培养潜能”进行“硕博连读”博士生入学考试或考核,并作出具体评价;审核学生的基本选拔条件和业绩材料,确定候选人名单,2020年1月6日下午17::00前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五、学校审核。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学院上报名单进行资格审查等复审,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六、名单公示。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通过审核的“硕博连读”研究生相关信息进行公示,统一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切实保障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七、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申请人获得“硕博连读”博士生报名资格。相关附件附件一湖南科技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办法.doc附件二湖南科技大学2020年“硕博连读”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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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技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报名须知

湖南科技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报名须知一、申请条件申请参加“申请—考核”制的考生必须满足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条件,并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行良好,成绩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他违纪违法受处分记录。(二)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应届生在入学前须获得硕士学位),硕士入学前为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硕士就读专业与所申请博士专业原则上相同或相近;持国外文凭者应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三)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潜质,且已取得较为突出的科研成果。外语水平符合报考学科专业的博士培养要求。(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体检标准。(五)有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其中一人为所申请导师)实名推荐。(六)各博士招生学院制定的其他相关条件。(七)《湖南科技大学优秀辅导员在职攻读本校博士学位的推荐办法(试行)》(科大政发〔2019〕87号)的其他条件。二、报名程序(一)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形式,所有考生必须完成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方为有效。(二)网上报名1.系统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8日—2020年2月23日,全天受理。2.报名要求: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博士报名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bsbm,按照网上报名说明和网上报名步骤报名,按要求录入本人各项真实信息,上传一寸免冠数码照片,并打印《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经考生本人确认无误后签名确认。(三)报名费1.报名费标准:350元/人。2.收费方式:现场资格审查时以学校财务系统收取。(四)现场资格审查1.时间:2019年2月26日,上午8:30-11:40、下午2:30-5:30。逾期不能补报。2.地点:湖南科技大学综合楼314研究生招生办公室。3.所有考生必须到报名点现场提交下列材料原件:(1)本人二代身份证;(2)学生证(全日制应届硕士生);(3)所有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即有专科或本科或研究生学习经历均需提供相关原件);国外获得的硕士学位者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和第一学历、学士学位证书原件;4.所有考生必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以下材料:(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2)《湖南科技大学2020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3)身份证复印件;(4)学生证复印件(应届硕士生);(5)所有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外获得的硕士学位者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复印件);(6)本科、研究生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须加盖公章(在职人员可以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加盖档案室公章);(7)两份专家推荐书(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8)已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得的奖励及项目等科研成果复印件。(9)外语考试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10)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生提交论文主要成果和详细摘要)。三、综合能力考核综合能力考核采取面试与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申请人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能力、科研能力、培养潜质及是否具有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等,并进行外语(如文献阅读、写作、口语和听力等)测试,同时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人文素质以及举止、表达和礼仪及心理状况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工作小组结合考生的申请材料和面试、笔试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并对申请人的考核总体情况进行评分。面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考生的面试成绩=各考核小组成员评分的总和÷考核小组成员人数。笔试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权重为30%—50%,笔试内容及所占权重由学院确定并在考核前公布。考生的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权重+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权重。(一)考核时间:2020年3月5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博士招生学院自定。(二)考核地点:各博士招生学院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及安排咨询相关招生学院。四、录取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入学考试(含初试、复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考查,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上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且无异议后上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五、培养方式、学费和奖助学金(一)学制四年,学习年限为4-6年。攻读方式须为全日制,即入学前将全部人事档案转入学校,且在读期间进行全脱产学习。本校辅导员专项计划培养方式详见《湖南科技大学优秀辅导员在职攻读本校博士学位的推荐办法(试行)》(科大政发〔2019〕87号)。(二)学费标准:收费年限为4年,10000元/生·年。(三)奖助学金:在规定学制四年内,符合条件的博士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享受助学金,助学金标准:12000元/生·年;另外可参加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选;学校设置三助岗位。六、其他(一)考生如被我校和外校同时录取,必须将有关情况在5月30日前告知我校;否则,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二)请考生在报名前登录我校网站,查阅详细说明和有关报名流程及相关事宜。(三)所有考生报名前应与报考导师及相关学院取得联系。(四)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我校及相关学院的招生简章以及报考条件,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五)未尽事宜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六)通信地址:湖南省湘潭市湖南科技大学立德楼314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411201联系电话:0731-58291000相关附件附件二湖南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_考核制”实施办法.doc.doc湖南科技大学2020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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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技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报考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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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注意事项

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注意事项各位考生:热烈欢迎你们报考2020年硕士研究生,并预祝你们心想事成。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19年12月21日至22日举行,根据教育部、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精神,提醒你们注意以下事项:一、请于2019年12月14日到2018年12月23日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二、根据准考证上的考场信息,请于2019年12月20日下午到学校相应的教学楼熟悉自己的考场,及时了解有关考试的通知公告。三、考生需在每科开考前30分钟到达考点,统一时间入场;考生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场,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四、关于统一作答工具的几点说明1、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由考点统一提供作答工具,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使用自带作答工具。2、考点在开考前将统一作答工具摆放在考桌上。考生在所考科目全部考试完毕前,不得将统一作答工具带离考室,必须摆放在自己的考桌上,由考点负责管理。3、统一作答工具确有问题的,监考负责及时更换。对考生故意损坏或丢失统一作答工具,要求重新提供的,考生应按标准支付费用。4、考生进入考场前要严格进行安检,严禁考生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考点不负责对考生携带的规定以外物品(包括手机、各种包、纸笔等物品)进行保管,只能放置在考场外,无人保管。提醒各位考生,来参加考试时,不要携带规定以外的任何物品。对不听劝阻,强行带入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第五条第(一)项“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进行处理;考生擅自携带规定以外的作答工具确认为作弊器材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五、报考本校的考生请注意,自命题科目为《金融学综合》(科目代码:431)、《无机化学》(科目代码:611)、《岩石力学》(科目代码:811)、《测绘学基础》(科目代码:812)、《安全系统工程》(科目代码:813)、《流体力学》(科目代码:818)、《材料力学》(科目代码:819)、《测试技术》(科目代码:820)、《机械原理》(科目代码:821)、《自动控制原理》(科目代码:822)、《电路理论》(科目代码:823)的该场考试需要携带无记忆、存储功能的计算器。六、今年将统考科目继续使用一题多卷,提醒各位考生认真对待。目前市场中虚假信息和资料很多,提醒考生不要购买所谓2020年“研究生试题”,以免上当受骗。七、从2006年开始,所有作弊考生的作弊情况都记入了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和考生的人事档案。按照规定,作弊考生通知单要寄到本人学习或工作单位,对作弊情节特别严重的考生还将停止其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在校学生,要坚决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因此提醒各位考生为了自己的前途和信誉,诚信应考,请勿作弊。八、《刑法》修正案(九)规定了《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代替考试罪》。特别提醒考生不要心存侥幸寻求“枪手”替考,也不要充当“枪手”替他人应考,更不要参与或使用高科技设备作弊,以身试法。九、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监督举报电话:0731—88090301;学校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731—58291312。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2019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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