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甲兵工程学院接收2015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章程

装甲兵工程学院接收2015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章程

  装甲兵工程学院坐落于北京市西南风景秀丽的卢沟桥畔,是全国重点工科院校,军队“2110工程”重点建设院校,全军16所学历教育院校之一。2015年学院将继续面向国防生和“211工程”院校优秀应届生接收推免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收推免生学科及限额

  (一)拟入伍地方应届本科毕业生:0802机械工程、0803光学工程、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0808电气工程、0810信息与通信工程、0811控制科学与工程、0826兵器科学与技术、080102固体力学、080703动力机械及工程、081203计算机应用技术。推免生限额6人。

  (二)国防生:除上述10个学科外还可以申请0701数学和1201管理科学与工程共12个学科。推免生限额不限。

  二、申请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志愿献身国防事业。

  (二)身体条件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要求,主要有:

  1.身高:男生不低于162cm,女生不低于160cm;

  2.两眼无色盲、色弱,矫正视力均在4.5以上;

  3.心脏、肝功能正常,乙肝表面抗原阴性,无任何传染病。

  (三)获得所在高校向外校推荐免初试硕士研究生资格;

  (四)国防生(非指挥类):经所在院校国防生选培办审批同意;拟入伍地方应届本科毕业生:重点高校统招一批次录取,理工学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免试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年龄不超过24周岁(截止入学当年9月1日)。

  (五)推免生应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六)符合我院硕士研究生的其他报考条件。

  三、申请流程

  相关时间及流程为初步计划,我院将根据教育部通知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jszs.nudt.edu.cn)及时更新,以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留意。

  1.9月26日—29日,考生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

  2.9月30日,我院将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在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给予答复。

  3.10月上旬(具体时间电话通知)考生本人来我院参加复试、体检。复试时请携带:

  (1)学生证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入学时交验);

  (2)学籍认证报告一份(学信网下载打印);

  (3)《装甲兵工程学院2015年招收地方院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一式两份;

  (4)高校的公示名单(加盖所在高校公章);

  (5)拟入伍考生须提供本科录取名册(省高招办原件复印件加盖学校提供部门公章,复印件内容需清晰可见)一份;

  (6)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加盖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公章);

  (7)有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和获奖证书(学科竞赛、科技活动、奖学金等)者,提供复印件一份;

  (8)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相片2张。

  4.符合条件、被我院录取的推荐免试生,我院将于10月中旬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给予答复。

  5.被录取的推荐免试生须按相关规定,接受教育部信息公开及所在学校公示。

  6.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不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1月份)和复试(4月份)。六月份寄送录取通知书。

  四、注意事项

  考生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

  (一)在推荐免试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二)硕士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或受处分的;

  (三)体检不合格的。

  五、入学待遇

  1.确定接收为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入学复检合格后办理入伍手续,成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享受副连职待遇,家属享受军属待遇。

  2.在校学习期间,被装、食宿、医疗、工资等按照标准统一由军队供给。

  3.研究生毕业后由部队统一分配工作。

  六、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装甲兵工程学院研招办

  邮编:100072电子邮箱:lxsbeijing@163.com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10—66718958传真电话:010-66717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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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甲兵工程学院2012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装甲兵工程学院2012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一、申请条件与资格审查1.申请条件(1)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2)获得学士学位(与所申请学科专业相近),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含三年)以上。2.申请程序申请人根据学科专业分布情况与牵头单位联系,由牵头单位负责资格初审并组织水平测试,初审合格者确定指导教师,报学位办公室复核。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1)学士学位证书原件(2)最后学历证明原件(3)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它成果(论文须提交所载期刊或复印件,其它成果须提供相关证明)(4)申请人所在单位提供的申请人简历、政治思想表现、工作成绩、科研成果、业务能力、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外语程度等方面情况材料(加印密封)(5)同一底版正面免冠二寸黑白照片4张、彩照2张3.申请时间每年6月底和12月底。二、同等学力水平认定凡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须接受对其是否具备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水平的认定。认定内容如下:1.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的成绩。2.专业知识结构及水平:申请人必须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在四年内通过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并参加学院研究生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且成绩合格。四年内未通过上述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3.学位论文水平:申请人应在通过全部考试后一年内提交学位论文。学位论文应是申请人独立完成的成果,对所研究的课题应有新见解,表明作者具有从事科学研究、管理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论文答辩在提交论文后的半年内完成。三、学位授予申请人在通过同等学力水平认定后,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后,作出授予硕士学位决定,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四、收费标准1.课程学习阶段学费10000元,教材费自理。中途退学者,所交学费不退。2.学位论文答辩阶段费用8000元。答辩未通过者,第二次答辩费用自理。3.报名费100元,注册费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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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甲兵工程学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装甲兵工程学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装甲兵工程学院地处北京市西南风景秀丽的卢沟桥畔,占地面积近7000亩,是全军16所学历教育院校之一、军队“2110工程”重点建设院校、全军教学工作优秀单位,是北京地区唯一的军队学历教育院校,是全军首批开展本科教育、首批具备研究生培养资格及首批对外开放并承担外训任务的院校之一。学院前身是1953年在哈尔滨成立的军事工程学院装甲兵工程系,是“哈军工”首设的5个系之一。1961年以该系为基础在西安成立装甲兵工程学院。1969年迁址北京,1999年学院由总参谋部转隶总装备部,2015年12月划归陆军建制领导。学院主要承担本科、现职干部培训、研究生和留学生教育四类培训任务,承担陆军武器装备科研任务,为全军装甲机械化部队提供技术服务,为军委和陆军机关决策提供业务咨询。学院已构建起“多学科交叉融合,覆盖陆军主战装备全系统、全寿命”的综合性学科体系。现有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1个联合建设的部队研究生工作站;在5个一级学科、1个二级学科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在10个一级学科、3个二级学科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在1个军事领域和8个工程领域分别具有军事硕士和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有军队“2110工程”重点建设学科专业领域10个、军队重点学科2个、北京市重点学科3个。学院拥有一支梯次合理、实力雄厚的师资队伍,现有中国工程院院士2名、特聘院士5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专家3人、“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进步奖”获得者2人、“求是奖”获得者6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4人、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2人、全军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奖获得者6人、国家和军队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4人、军队科技领军人才培养对象2人、军队学科拔尖人才培养对象8人,以及全国、全军优秀教师21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120人。学院教学科研条件优越,建有现代化教学训练场馆15个,拥有以2个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工程中心、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全军重点实验室为代表的各类实验室、专业教室108个。拥有目前全军唯一实现陆军数字化部队成建制进行模拟对抗训练的培训与试验中心,建有外联速率千兆、内联速率万兆的校园网,拥有60TB数字图书文献资源。近年来,学院新增国家级精品课4门、军队级精品课程6门;2009年以来,获国家级教学成果2项、军队级教学成果39项。一批质量高、效益好、用途广的科研试验成果在军内外反响巨大、影响深远。逐步形成了20余个稳定的科研方向,有力推动了学院科研向质量效益和群体创新型转变。先后牵头完成了20余型新型装备的论证与试验工作、30余项重大科研任务,多次参加总部组织的重大联合军事演习,承担了国家“973”、“863”、国家自然基金、装备预先研究等基础研究课题100余项,获得国家级、军队及部委级科技进步一等奖以上奖励50余项。学院是全军首批对外开放单位之一,先后接待了60多个国家240余批次军事代表团,先后为40多个国家和地区培训外军留学生2000余名。同时,通过专家互访、合作研究、联合培养等方式,广泛开展国际合作,与美、英、法、德、日、韩、波兰等国家的大学和科研院所建立了合作关系。近年来,又先后圆满完成了美国国防部长、驻华武官团参访和“中外记者进军营”等重要外事活动,成为我军开展国际军事交流的重要窗口。学院注重发挥地缘优势,先后邀请杨振宁、周光召、路甬祥、徐匡迪、陈至立、周远清等知名专家来院讲学,学术氛围浓厚。经过60多年的建设发展,学院整体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对外影响力不断提高,始终处于装备建设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的前沿。一大批优秀毕业学员已成长为军、师、旅、团级主官和装备保障、装备建设领域的领军人物,在陆军机械化、信息化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热忱欢迎有志为陆军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的青年学生和军队在职干部报考学院。一、招生计划2017年学院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25名。二、招生对象A—军队在职干部B—军队院校生长类应届硕士生三、报考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志愿献身国防事业。(二)身心健康,身体条件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军后卫〔2016〕305号)。(三)报考对象须分别满足以下条件:1.军队在职干部:取得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5周岁(截止入学当年9月1日),须有3年以上部队工作经历,经所在师(旅)级单位政治部门审批同意报考;2.军队院校生长类应届硕士毕业生:由所在院校训练部门审批同意,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历和学位。四、招生程序(一)报名1.时间:2016年9月15日至10月10日。2.地点: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研招办),外地考生可以函报。3.报名时需提交如下材料:(1)身份证和军人证件(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学员证)原件及复印件;(2)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补交);(3)军队在职干部提交所在师(旅)级单位政治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军队在职干部报考研究生推荐审批表》原件;军队院校生长类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所在院校训练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军队院校和科研单位生长类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推荐审批表》原件;(4)《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5)《报考攻读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书》两份;(6)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7)一寸免冠证件照片3张(红底)。4.符合报考条件,材料和手续齐全的考生,研招办于初试前发放准考证。(二)初试1.初试时间:2016年10月29日至10月30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2.初试地点:学院教学楼;3.初试科目3门:英语和2门业务课。初试时考生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件入场。(三)复试1.复试由学院组织,初试成绩达到学院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参加复试;2.复试时间为2016年11月15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3.复试主要包括体检和面试。(四)录取学院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进行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录取工作于2016年12月份完成。招生专业目录(略)。可添加装甲兵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微信(微信号:zgyyzb)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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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甲兵工程学院2007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介

装甲兵工程学院2007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介一、申请条件与资格审查1.申请条件(1)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2)获得学士学位(与所申请学科专业相近),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含三年)以上。2.申请程序申请人根据学科专业分布情况与所在系、室联系(电话见上表),由系、室负责资格初审并组织水平测试,初审合格者确定指导教师并报学位办公室存档。学位办公室组织复核,须提交以下材料(1)学士学位证书(原件);(2)最后学历证明(原件);(3)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成果(论文须提供所刊登的期刊或有刊名复印件,其他成果须提供有关方面证明);(4)申请人所在单位提供的申请人简历、政治思想表现、工作成绩、科研成果、业务能力、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外语程度等方面情况材料(加印密封);(5)同一底版正面免冠二吋黑白照片4张、彩照2张;3.申请时间每年6月底和12月底。二、同等学力水平认定凡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须接受对其是否具备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水平的认定。认定内容如下:1.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的成绩;2.专业知识结构及水平:申请人必须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在四年内通过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并参加我院研究生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且成绩合格。四年内未通过上述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3.学位论文水平:申请人应在通过全部考试后一年内提交学位论文。学位论文应是申请人独立完成的成果,对所研究的课题应有新见解,表明作者具有从事科学研究、管理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论文答辩在提交论文后的半年内完成。三、学位授予申请者在通过同等学力水平认定后,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后,作出授予硕士学位决定,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四、收费标准1.课程学习阶段学费10000元,教材费自理。中途退学者,所交学费不退。2.学位论文答辩阶段费用8000元。答辩未通过者,第二次答辩费用自理。3.报名费100元,注册费100元。五、学科专业学科专业代码及名称学科门类牵头单位联系电话080204车辆工程080703动力机械及工程工学机械工程系66717735080804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081105导航、制导与控制工学控制工程系66717293082603火炮、自动武器与弹药工程工学兵器工程系66717211110502军事运筹学110803军事装备学军事学装备指挥与管理系66717715082601武器系统与运用工程工学技术保障工程系66717410120100管理科学与工程管理学081203计算机应用技术工学信息工程系66719277080503材料加工工程工学装备再制造工程系66717640备注1.车辆工程、动力机械及工程、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导航制导与控制、计算机应用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等六个专业除必须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外,还需参加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2.部队干部脱产学习者需持所在单位军以上政治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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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甲兵工程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装甲兵工程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填表时间:2011年月日姓名出生日期年月日照片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性别政治面貌民族身份证号本科就读学校、院系所学专业CET等级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E-mail申请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专业本科入学年月主要获奖情况获奖名称级别获奖时间参加科研工作、课外科技活动情况:发表论文或其它研究成果情况(名称、发表刊物/会议、时间等):对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有参考价值的申请人自述:本人保证,以上所填一切内容(包括本人所提供的所有申请材料)均符合本人真实情况,对此愿承担一切责任。申请人签字:年月日驻考生所在高校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办公室推荐意见(仅国防生需要填写):我校2008级专业同学已获得我校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同意推荐该生免试攻读装甲兵工程学院2012级硕士研究生。负责人签字:选拔培训办公室盖章年月日申请人所在学院(系)推荐意见:申请人所在学院(系)负责人签字:(公章)年月日申请人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推荐意见:我校2008级专业同学已获得我校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同意推荐该生免试攻读装甲兵工程学院2012级硕士研究生。特此推荐。申请人所在学校教务部门负责人签字:(公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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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甲兵工程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装甲兵工程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装甲兵工程学院地处北京市西南风景秀丽的卢沟桥畔,占地面积近7000亩,是全军16所学历教育院校之一、军队“2110工程”重点建设院校、全军教学工作优秀单位,是北京地区唯一的军队学历教育院校,是全军首批开展本科教育、首批具备研究生培养资格及首批对外开放并承担外训任务的院校之一。学院前身是1953年在哈尔滨成立的军事工程学院装甲兵工程系,是“哈军工”首设的5个系之一。1961年以该系为基础在西安成立装甲兵工程学院。1969年迁址北京,1999年学院由总参谋部转隶总装备部,2015年12月划归陆军建制领导。学院主要承担本科、现职干部培训、研究生和留学生教育四类培训任务,承担陆军武器装备科研任务,为全军装甲机械化部队提供技术服务,为军委和陆军机关决策提供业务咨询。学院已构建起“多学科交叉融合,覆盖陆军主战装备全系统、全寿命”的综合性学科体系。现有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1个联合建设的部队研究生工作站;在5个一级学科、1个二级学科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在10个一级学科、3个二级学科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在1个军事领域和8个工程领域分别具有军事硕士和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有军队“2110工程”重点建设学科专业领域10个、军队重点学科2个、北京市重点学科3个。学院拥有一支梯次合理、实力雄厚的师资队伍,现有中国工程院院士2名、特聘院士5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专家3人、“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进步奖”获得者2人、“求是奖”获得者6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4人、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2人、全军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奖获得者6人、国家和军队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4人、军队科技领军人才培养对象2人、军队学科拔尖人才培养对象8人,以及全国、全军优秀教师21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120人。学院教学科研条件优越,建有现代化教学训练场馆15个,拥有以2个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工程中心、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全军重点实验室为代表的各类实验室、专业教室108个。拥有目前全军唯一实现陆军数字化部队成建制进行模拟对抗训练的培训与试验中心,建有外联速率千兆、内联速率万兆的校园网,拥有60TB数字图书文献资源。近年来,学院新增国家级精品课4门、军队级精品课程6门;2009年以来,获国家级教学成果2项、军队级教学成果39项。一批质量高、效益好、用途广的科研试验成果在军内外反响巨大、影响深远。逐步形成了20余个稳定的科研方向,有力推动了学院科研向质量效益和群体创新型转变。先后牵头完成了20余型新型装备的论证与试验工作、30余项重大科研任务,多次参加总部组织的重大联合军事演习,承担了国家“973”、“863”、国家自然基金、装备预先研究等基础研究课题100余项,获得国家级、军队及部委级科技进步一等奖以上奖励50余项。学院是全军首批对外开放单位之一,先后接待了60多个国家240余批次军事代表团,先后为40多个国家和地区培训外军留学生2000余名。同时,通过专家互访、合作研究、联合培养等方式,广泛开展国际合作,与美、英、法、德、日、韩、波兰等国家的大学和科研院所建立了合作关系。近年来,又先后圆满完成了美国国防部长、驻华武官团参访和“中外记者进军营”等重要外事活动,成为我军开展国际军事交流的重要窗口。学院注重发挥地缘优势,先后邀请杨振宁、周光召、路甬祥、徐匡迪、陈至立、周远清等知名专家来院讲学,学术氛围浓厚。经过60多年的建设发展,学院整体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对外影响力不断提高,始终处于装备建设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的前沿。一大批优秀毕业学员已成长为军、师、旅、团级主官和装备保障、装备建设领域的领军人物,在陆军机械化、信息化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热忱欢迎有志为陆军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的青年学生和军队在职干部报考学院。一、招生计划2017年学院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115名。二、招生对象A—军队在职干部B—军队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C—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三、报考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志愿献身国防事业。(二)身体条件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军后卫〔2016〕305号),主要有:1.身高:男生不低于4050px,女生不低于4000px;2.两眼无色盲、色弱,矫正视力均在4.9以上;3.心脏、肝功能正常,乙肝表面抗原阴性,无任何传染病。(三)报考对象须分别满足以下条件:1.军队在职干部:具有本科学历或本科毕业同等学力,须具有3年以上军队工作经历(含本科毕业后任职培训时间,截至录取当年9月1日),经所在师(旅)级单位政治机关审批同意报考。军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仅限招收指挥参谋军官。2.军队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非指挥类):经所在院校训练部门审批同意报考。限报考理学、工学、管理学和全日制工程硕士。3.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非指挥类):经所在院校国防生选培办审查、大单位训练部门审批同意报考。限报考理学、工学、管理学和全日制工程硕士。(四)符合国家和军队的其他招生政策及规定。四、招生程序(一)报名1.网上报名:2016年10月10日至31日,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照报考须知和网上公告提交报名信息。2.现场确认:2016年11月12日前,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网报编号到所选的报名点(应选择所在省市招办指定的报名点)缴费、照相和确认报名信息。※考生在现场确认信息后提交材料如下:A类考生须将所在师(旅)级单位政治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军队在职干部报考研究生推荐审批表》原件和本人证件复印件;B类考生须将所在院校训练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研究生推荐审批表》原件和本人证件复印件;C类考生须将所在院校选培办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研究生推荐审批表》原件和本人证件复印件;以上报名材料通过邮政EMS(7日内)寄到研招办。凡手续不全、资格不够、报考专业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发放准考证。(二)初试1.准考证:2016年12月15日至26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2.考试时间:2016年12月24日、25日。(三)复试1.复试时间:2017年4月份(具体安排以通知为准)。2.复试包括:思想政治考核、体检、专业笔试、专业面试等。3.思想政治考核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科目成绩与初试成绩一同作为择优录取的依据。(四)录取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区分考生类别进行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录取工作于2017年5月底完成。五、推荐免试申请学院可招收推荐免初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申请条件和流程如下:(一)申请条件1.推免对象为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非指挥类);2.获得所在高校向外校推荐免初试资格;3.推免生应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4.符合我院硕士研究生的其他报考条件。(二)申请学科可申请推免至理学、工学、管理学各学科专业。(三)申请流程1.9月28日起,推免生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2.9月30日起,我院将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向符合申请条件的推免生发送复试通知,推免生须在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接受复试”操作。3.10月上中旬(具体安排以通知为准)推免生本人来我院参加复试、体检。(1)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2)学籍认证报告一份(学信网下载打印);(3)《装甲兵工程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一式两份;(4)本科在校学习成绩单(加盖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公章),所在高校推荐免初试证明材料,所在高校的公示名单(加盖高校公章);(5)政治考核表、《应届本科生报考研究生推荐审批表》原件(经驻校国防生选培办、所在大单位训练部门审核盖章);(6)有学术科研成果(学术论文、专著等)和获奖证书(学科竞赛、科技活动、奖学金等)者,提供复印件一份;(7)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相片2张(红底)。4.我院将于10月中旬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通过复试的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推免生须在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接受录取”操作。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再参加2016年12月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和后续复试。六、注意事项考生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一)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二)入学前未取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或受处分的;(三)思想政治考核和体检不合格的;(四)其他资格不符合的。七、有关说明(一)根据教育部规定,取消在职人员攻读专业学位全国联考,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以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形式,纳入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和统考招生计划。从2017年起,军队在职干部通过全国统考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可采取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形式,毕业颁发“双证”,即学历证和学位证。(二)根据有关规定,应届学员入学后,不收取任何费用,享受军队副连职工资待遇。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入伍时间从2017年6月起算。(三)根据军队相关文件精神和我院历年研究生分配情况,研究生毕业分配主要面向院校、科研机构和技术密集型单位。(四)应届硕士研究生可报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学科专业名称标注“*”的,表示该学科专业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五)招生简章中初试科目代码4开头、7开头、8开头的为自命题科目。(六)导师简介及联系方式请查阅研招网院校信息栏。(七)考生报考条件及招收政策如有变化或调整,以教育部和上级机关最新文件规定为准。郑重声明:根据军队院校招生工作条例的规定,我院从不委托任何中介组织和个人招生,欢迎广大考生和家长监督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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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装甲兵学院硕士研究生调剂信息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装甲兵学院硕士研究生调剂信息装甲兵工程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通知我院现有11个国防生调剂名额和30个军队在职干部调剂名额(调剂专业有:数学;力学;光学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管理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兵器科学与工程等)。我院只接受211院校国防生和军队在职干部的调剂申请。复合条件者请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填写申请。千万注意:我院不接受纯地方学生的调剂申请!只有军队在职干部和211院校国防生才能调剂到我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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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甲兵工程学院201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装甲兵工程学院201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报考条件符合教育部、总政治部博士研究生招生报考要求,并满足下列条件: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志愿献身国防事业,决心为国防信息化、现代化建设服务。2.具有硕士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4.有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5.经所在军级以上单位干部部门批准。二、报名时间2010年9月10日—9月30日。三、报名地点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四、报名手续1.持军级以上单位干部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军人证件(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学员证),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来学院领取报名表。2.考生报名时须提供下列材料:①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②专家推荐书③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应届硕士毕业生录取前补交)④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或证明书(应届硕士毕业生录取前补交)⑤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五、考试时间1.初试:2010年10月23-24日2.复试:2010年10月30日跨专业考生复试时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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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甲兵工程学院接收2015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章程

装甲兵工程学院接收2015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章程装甲兵工程学院坐落于北京市西南风景秀丽的卢沟桥畔,是全国重点工科院校,军队“2110工程”重点建设院校,全军16所学历教育院校之一。2015年学院将继续面向国防生和“211工程”院校优秀应届生接收推免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接收推免生学科及限额(一)拟入伍地方应届本科毕业生:0802机械工程、0803光学工程、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0808电气工程、0810信息与通信工程、0811控制科学与工程、0826兵器科学与技术、080102固体力学、080703动力机械及工程、081203计算机应用技术。推免生限额6人。(二)国防生:除上述10个学科外还可以申请0701数学和1201管理科学与工程共12个学科。推免生限额不限。二、申请条件(一)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志愿献身国防事业。(二)身体条件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要求,主要有:1.身高:男生不低于162cm,女生不低于160cm;2.两眼无色盲、色弱,矫正视力均在4.5以上;3.心脏、肝功能正常,乙肝表面抗原阴性,无任何传染病。(三)获得所在高校向外校推荐免初试硕士研究生资格;(四)国防生(非指挥类):经所在院校国防生选培办审批同意;拟入伍地方应届本科毕业生:重点高校统招一批次录取,理工学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免试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年龄不超过24周岁(截止入学当年9月1日)。(五)推免生应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六)符合我院硕士研究生的其他报考条件。三、申请流程相关时间及流程为初步计划,我院将根据教育部通知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jszs.nudt.edu.cn)及时更新,以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留意。1.9月26日—29日,考生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2.9月30日,我院将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在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给予答复。3.10月上旬(具体时间电话通知)考生本人来我院参加复试、体检。复试时请携带:(1)学生证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入学时交验);(2)学籍认证报告一份(学信网下载打印);(3)《装甲兵工程学院2015年招收地方院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一式两份;(4)高校的公示名单(加盖所在高校公章);(5)拟入伍考生须提供本科录取名册(省高招办原件复印件加盖学校提供部门公章,复印件内容需清晰可见)一份;(6)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加盖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公章);(7)有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和获奖证书(学科竞赛、科技活动、奖学金等)者,提供复印件一份;(8)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相片2张。4.符合条件、被我院录取的推荐免试生,我院将于10月中旬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给予答复。5.被录取的推荐免试生须按相关规定,接受教育部信息公开及所在学校公示。6.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不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1月份)和复试(4月份)。六月份寄送录取通知书。四、注意事项考生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一)在推荐免试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二)硕士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或受处分的;(三)体检不合格的。五、入学待遇1.确定接收为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入学复检合格后办理入伍手续,成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享受副连职待遇,家属享受军属待遇。2.在校学习期间,被装、食宿、医疗、工资等按照标准统一由军队供给。3.研究生毕业后由部队统一分配工作。六、联系方式: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装甲兵工程学院研招办邮编:100072电子邮箱:lxsbeijing@163.com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10—66718958传真电话:010-66717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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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甲兵工程学院2012级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装甲兵工程学院2012级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报考条件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志愿献身国防事业,决心为国防信息化、现代化建设服务;2.只招收军人考生: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军队在职干部,或军队院校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3.身心健康,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4.年龄不超过45周岁(截止入学当年9月1日);5.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推荐;6.持师级(含)以上单位干部部门介绍信。二、报考流程博士研究生报考应按如下流程进行(一)报名1.时间:2011年6月10日-9月30日。2.地点: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外地考生可以函报。3.报名时需提交如下材料:(1)身份证件(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或学员证)复印件;(2)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军队院校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补交);(3)师级(含)以上单位干部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我院的介绍信原件;(4)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5)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自行从“装甲兵工程学院招生信息网”下载填写);(6)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两份(自行从“装甲兵工程学院招生信息网”下载填写);4.符合报考条件,材料和手续齐全的考生发放准考证。请于初试前,在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领取。(二)初试和复试1.初试时间:2011年10月22-23日(如有变动,以“装甲兵工程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告为准)。2.初试地点:学院教学楼。3.初试科目为3门,即英语和2门业务课。初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件。4.初试成绩达到我院复试线的考生参加复试。复试时间为2011年11月4日(如有变动,以“装甲兵工程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告为准)。复试主要包括体检和面试。复试面试成绩将与初试成绩一同作为择优录取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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