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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甲兵工程学院2012级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1.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志愿献身国防事业,决心为国防信息化、现代化建设服务;
2. 只招收军人考生: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军队在职干部,或军队院校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 身心健康,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4. 年龄不超过45周岁(截止入学当年9月1日);
5. 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推荐;
6. 持师级(含)以上单位干部部门介绍信。
二、报考流程
博士研究生报考应按如下流程进行
(一) 报名
1. 时间:2011年6月10日-9月30日。
2. 地点: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外地考生可以函报。
3. 报名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1)身份证件(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或学员证)复印件;
(2)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军队院校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补交);
(3)师级(含)以上单位干部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我院的介绍信原件;
(4)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自行从“装甲兵工程学院招生信息网”下载填写);
(6)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两份(自行从“装甲兵工程学院招生信息网”下载填写);
4. 符合报考条件,材料和手续齐全的考生发放准考证。请于初试前,在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领取。
(二) 初试和复试
1. 初试时间:2011年10月22-23日(如有变动,以“装甲兵工程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告为准)。
2. 初试地点:学院教学楼。
3. 初试科目为3门,即英语和2门业务课。初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件。
4. 初试成绩达到我院复试线的考生参加复试。复试时间为2011年11月4日(如有变动,以“装甲兵工程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告为准)。复试主要包括体检和面试。复试面试成绩将与初试成绩一同作为择优录取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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